因为我的家里穷,最终被晓丽的母亲拒之门外。
再后来晓丽出国,我苦苦等了她十年。
在这十年里,我利用爷爷教会的兽医技术,开羊场,开牛场,积攒下第一桶金。
而后一发不可收拾,投资房地产,最终成为一代地王大亨。
但是我心里不快乐,因为一直想着晓丽,堆积如山的金钱根本换不来爱情。
直到那天我喝醉酒,掉进护城河,重生到桃花镇为止……。”
王富贵将从前的事情统统跟杨美娟说一遍,就是担心自己睡着,支撑不住。
他在强打精神……。
但在杨美娟听来,这些都是胡话。
因为她不相信人会重生,更加不信富贵来自三十年后。
她甚至觉得男人烧糊涂了。
“那后来你咋喜欢上了小芳?”杨美娟又问。
“起初我不喜欢小芳的,可我重生过来回不去了,只能安定下来。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爱上了桃花镇,爱上了有爹有娘的日子,也爱上了小芳……。
我喜欢桃花镇的原始味道,喜欢这儿山民的热情,喜欢这里姑娘的纯洁……。”
王富贵的声音越来越小,最终眼皮发沉,慢慢合上。
忽然,又有两条狼靠近。
杨美娟吓一跳:“富贵哥,狼上来了!你别睡啊!”
忽悠,他又睁开眼,双目如电。
两条狼的眼光跟他的眼光相碰,同时打个哆嗦,又退了回去。
王富贵就那么强打精神,迫使自己不要睡着。
他跟杨美娟竟然利用惊人的毅力,在山壁下苦苦熬了三天三夜。
第四天,他形容枯槁,胡子老长,一张紫红的脸堂憔悴下去,双眼也布满血丝。
肚子里饿得咕咕叫,前心贴后背,整个身体都空了。
杨美娟也不比他好多少,斜斜靠在他的身上,饿得浑身无力奄奄一息。
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但又觉得十分幸运。
因为能跟心爱的人死在一块,是上天对她的恩赐。
“美娟,美娟你怎么了?”富贵轻轻晃一下她的肩膀。
杨美娟却不能说话,脸色发白,嘴唇起泡。
这是严重饥饿,低血糖造成的眩晕。
再不施救,她必定会严重脱水死去。
富贵没办法,只好咬紧牙关轻轻掏出小刀,狠狠在自己手腕上拉一刀。
刀口绽开,血顺着他的手腕滴滴答答淌下,一滴滴流进杨美娟的嘴巴里。
他要用自己的血来喂姑娘,延续她的生命。
尽管自己正在生死攸关。
当鲜血流出的瞬间,狼群同时瞪大眼,精神振奋起来。
因为血腥味刺激了它们的杀戮。
群狼的脚步开始一点点靠近,眼睛也死死盯着血滴。
王富贵眼睛一瞪,大喝一声:“滚——!”
狼群再次打个哆嗦,退出去七八步远。
他的眼神里好像有股魔力,对狼形成震慑。
杨美娟从迷茫中睁开眼,猛地看到自己的嘴巴在吸男人的鲜血,顿时吓一跳。
“啊!富贵哥你不要命了!干嘛这样?干嘛这样啊?”
王富贵却微微一笑:“我可以死,但你不能……!”
“傻不傻啊你?这样你会死的!”姑娘赶紧挣扎着爬起,掏出手绢帮着他包扎伤口。
眼泪也流得更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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