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彪拿着判决书,将黄顺之前犯下的种种恶迹罪行一一列举,包括卖主求荣,逼死焦老幺两口子,以及这段时间调查出来的其他恶行,总计大罪十条,小罪十七条,桩桩件件,列举的一清二楚。
之前杀黄顺杀的太过仓促,虽然解气,但是却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意思。
既然要打算一切要走正规化的流程,那么就不能再如以前那样搞不教而诛。
当然,有时候特殊情况例外,但是事后却要补上该有的流程手续。
听着李彪宣读黄顺的罪行,一些当事人受害者都听得眼睛红了,忍不住的破口大骂起来。
其他人也很快被感染,都跟着大骂起来。
整个焦家庄,几乎就没有没被黄顺欺压过的,只不过是程度深浅的问题罢了。
待到众人情绪平静下来后,李彪又趁机宣布了几条基本法条:
其中包括杀人、偷盗、强奸、私斗、泄密乃至叛逃等几大罪行以及刑罚标准。
没有太复杂,最高刑罚标准就是死刑,其次是劳动改造,比如说发配到后山去采矿挖石头。再次还有收回田地,罚没粮食,乃至驱逐出村等。
法条很简单,一听就懂。
一旦有人触犯以上法条,甭管有没有人上诉,一旦被警务小组侦知,就会着手调查。
一旦调查清楚,罪状确凿,就会移交到总镇署,由总镇亲自连同村公所的两位主事组成联合审判庭进行审判。
虽然跟现代社会的法庭比起来就是个草台班子,但是在这个时代看起来已经相当有进步性了。
村民们刚亲眼看到堂堂一县巡检都被处决了,再听了这些简明扼要的法条,心中一下子生出了敬畏感来。
马典史在一旁旁观,腿抖的更厉害了。
不光是冷的,更多是是吓得,以及心中忽然涌现出来的一股震撼感。
这些反贼跟他印象中的反贼完全不一样。
有规矩,不滥杀,有原则,有手段,有底线,很懂得收揽这些泥腿子的人心,而且行事看起来比官府还要像官府。
而且说着一些自己听起来似是而非的话,但是仔细一想却有很有道理。
他忽然心中跳出一个想法:“这群反贼搞不好还真的能成事!”
可是他很快就被自己的这个荒唐的想法给吓了一跳,急忙摇摇头,赶紧压了下去。
当今康熙天子英明神武,吴三桂那种大反贼都给剿灭镇压了,更何况这样一个小小的目前只有一村之地,两三百兵力的一群反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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