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这四根骨头行吗?”
冯平气喘吁吁的从外面进来,把陆羽需要的东西放在了会议室的桌子上,张山看明白了陆羽的想法,站起身帮忙找了几张报纸垫在会议室的桌子上。这几根骨头都是猪的肘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猪肘子上面的骨头。
“正好前几天咱们吃了顿肘花肉,江师傅没把骨头扔了,正打算熬个高汤的,被我临时征用了。”冯平笑嘻嘻道。
张山和冯平把这四根猪肘骨并列放在报纸上,左边的两根都稍细,右边的两根稍粗,陆羽拿起笔,在稍细的两根骨头上分别做上了记号:1号、1+号。 2号、2+号。
其中,1打头的两根肘骨都是细的,相较于2打头的肘骨直径要细上1公分左右,虽然细的不多,但并排摆在一起也足够明显了。他问在场的刑警,有没有左撇子?
这时一名刑警站起来说,“我是左撇子。”
“出列。”
“是。”
“那么剩下的就都是右撇子了?”陆羽发问道。
众人点头默认。
他随机点到了一个人名,道:“陈小川,你也出列。”
“是!”
他把锯骨刀交到了左撇子刑警高远的手里,让他用最大的力气,用左手锯开1号细骨,用右手锯开2号粗骨。
最后得出结论,左撇子高远用左手锯开1号细骨,共计用了23下。用右手锯的2号粗骨,共计用了27下。
这个数据在众人的意料之中,因为高远是左撇子,左手的力量要比右手大,并且更加灵活一些,而1号骨又细,所以少用4下也是正常范围内的。
紧接着他让高远把锯骨刀交给陈小川,命陈小川同样用左手锯开1+号细骨,用右手锯开2+号粗骨。
跃跃欲试的陈小川挽起袖子,还冲着两个手心轻吐了一口唾沫,搓搓手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分别按照陆羽的要求将两根骨头锯开。最后竟得到了一个令众人吃惊的结论。
陈小川用左手锯开的1+号细骨竟然用了27下,而右手锯开的2+号细骨只用了23下!这个数据与高远的数据完全相反!
陆羽立刻得出结论,道:“我想大家做了这个试验之后明白了一个道理,我用1号细骨和1+号细骨模拟了坐在副驾驶的女被害人的颈部,因为副驾驶右侧空间很小,凶手只能选择从两侧驾驶员当中的位置伸出手来进行割喉割头的动作,所以说凶手是用左手杀死安迪的。女性的颈椎骨要比男性更细一些,我用1号细骨模拟女被害人。而男性的颈骨要更粗一些,所以我用2号骨模拟男被害人。在以上的试验中我们不难发现,同样粗细的两根骨头,在惯用手的手起刀落下,切断的次数并没有明显的差异,也就是说,虽然男被害人的颈椎骨更粗一些,但在真正的作案当中,这点粗度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让女被害人脖子少挨两刀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男女之间的差异,而是凶手的惯用手是左手,所以,凶手是一个左撇子,才会导致凶手在作案当中多割了男被害人的脖子两刀。因为他作案时用的手不一样,所以就不存在是否存在劳累的可能性,两只手都是最佳状态作案的。”
这个实验结果颠覆了法医的检验结果,但法医吕方并没有表现的不开心,反而表示自己也支持陆羽的观点。
的确是这样,就算你男人的脖子粗,但是能比女人粗到哪里去?
男人的脖子粗,主要原因是肌肉和皮下脂肪比女人更多,在他们男性的特征——喉结的加持下,的确会显得比女人粗一些。但是在手锯的面前,你肌肉多怎么了?你脂肪多怎么了?对于手锯来说还不就是一刀的事儿?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男人的颈椎骨密度的确要比女人高一些,但也不至于高到离谱。
在杀女人的时候用了13刀,在杀男人的时候用了17刀,看似仅仅多了4刀,可仔细算起来,杀死男人所用的刀数要比杀死女人多用了30%的次数!这刀数都快超过总刀数的三分之一了,男人脖子上多出的那点肌肉和脂肪,能扛得住4刀?这显然不可能。所以陆羽否决了法医的观点,而是把案件的方向放在了凶手的惯用手上,而试验的结果也没有让他失望。这个实验虽然简陋,但也足以说明问题。
凶手在杀人的过程中是独自作案,虽然不排除他有同伙的可能性,但通过这个细节,警方也进一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一个特征,那就是他是左撇子。
“大家对案件的细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吗?”
“能不能带我去案发车辆里面看看?”张山问道。
“可以,冯平,你去拿一下物证仓库的钥匙。”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