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季九琳拒绝,宋欢欢在心里冷哼一声。
装什么装?
这种人,活该一辈子穷酸。
唉!她怎么会结交这种穷的一塌糊涂的朋友?
眼风一转,宋欢欢的目光,落在橱窗里,一件连衣裙上。
那裙摆闪闪亮亮的,一下子就吸住了宋欢欢的眼睛。
手工钉珠,奢华精致的工艺,一看起来就价值不菲。
如果穿在她的身上,那一定能从灰姑娘,变成金光闪闪的公主。
穿着这件衣服,去跟男神吃饭,男神肯定会被她迷住的。
毕竟,宋欢欢自己认为,她比季九琳和慕璃月,都要漂亮些。
和她们走在一起,她更能吸引男人的目光。
“我要试试那件,你去帮我拿过来。”
宋欢欢指着橱窗,对店员吩咐道。
店员将她从头到脚扫了一遍,笑着说:“小姐,那件二十万,您确定要试吗?”
二……二十万?
宋欢欢顿时一惊,瞪大了眼睛。
她没有听错吧?
宋欢欢从没逛过这么奢侈的商场。
不知道一件衣服,竟然可以贵得如此令人发指。
这个时候,慕璃月走过来,也看了眼那边。
“咦?上次我看市长的千金,也穿了件这样的裙子,可惊艳了。”
啊?
和市长千金穿同款?
宋欢欢顿时更加喜欢了。
她一定要套在身上试一试。
看店员犹犹豫豫不给她拿,宋欢欢就自己走过去,拿起衣服,走进了试衣间。
马上就开春了,如果穿着这件衣服去参加开学典礼,也一定会把校花给比下去的,到时候,她一定要好好在同学面前,耀武扬威一番。
这样想着,宋欢欢就越发喜欢这件连衣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