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以唐欢的身手,即便被这个气质尊贵的女人察觉。他也完全有能力在女人拉响警报之前,再次从女人的视线中消失。并成功离开白金汉宫。但唐欢并没有如此做。一来,他被这个女人的独特气质吸引住了。否则,他也不会怔怔地凝视对方,并因此露出破绽。被女人察觉到端倪。二来,女人并没有大呼小叫,发现有不速之客就直接叫人。这也让唐欢感受到,女人并没有对自己露出太强烈的敌意。综上所述,唐欢选择了现身。而不是落荒而逃。跑路,始终是一件狼狈且不雅的事儿。在这充满高贵且森严的宫殿之内,唐欢无形之中,也想保持自己的优雅。尽管这有可能令他身陷囹圄,置身险境。但一时间脑子发热,唐欢选择了留下。唐欢的样貌在华夏的审美当中,就绝对谈不上英俊。再加上年纪大了,鬓角还略有白发。如果不修饰一下,打扮一下,还真有点落拓老男人的沦落气质。生活事业均很失意。在国外,尤其是俊男靓女横生的伦敦。他这模样,就更谈不上出色了。连普通,都算不上。伦敦的普通男人什么标准?高鼻梁,蓝眼睛,一头金灿灿的卷发。这基本是英国人的标配。欢哥除了鼻子还算高挺,连眼睛,都实在算不上大。顶多有点深邃,有点有神。嗯——女人在转身瞧见唐欢的那一刻,一点儿也没有和唐欢产生相同的惊艳共鸣。所以说,基因是多么的重要啊。好的基因,才能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就欢哥这长相,基本就没什么女人会对他一见钟情了。但欢哥在意吗?他并不在意。因为他在努力赚钱,当他赚够了钱。他就用钞票做衣服,做增高鞋。以后头发掉没了,他就把钞票切成丝,贴在脑门上当头发。他不信没人对他一见钟情…这真是一个浑身上下都透着市侩和铜臭气息的男人。与亭台之下那个浑身散发着尊贵气息的女人,截然相反。唐欢走出来,目光平和地望过去。他不确定女人的身份。但他能够猜到,此女有权力三更半夜在这后花园独处,势必不是普通人。唐欢很礼貌,态度更是和蔼。他用流利地英语说道:“抱歉,打扰您的雅兴了。”欢哥的英语有点皇室腔调,让身着白衣的女子有些意外。还倍感亲切。“你的口音是从哪里学来的?”白衣女子口吻极富磁性,也充满了优雅气息。她一举一动,都尊贵极了。仿佛神女下凡。让人生不出亵渎之心。她那双湛蓝色的美眸之中,更是古井无波。唐欢看的出来,这个女人应该年龄不小了。至少三十五岁以上。身上的优雅与涵养,更是让人赏心悦目。可唐欢绝对想不到,此女的年龄,比起宋如玉,还要长两岁。今年已是四十三岁了。可她白嫩的肌肤,那优雅的体态,无一不展露出她诱人的气质。“电视上学的。”唐欢很谦逊的回答。电视上学习皇室口音?那这个男人的确是拥有非常强悍的语言天赋。“那你来这里,想做什么呢?”白衣女子口吻平和的问道。似乎对唐欢这个不速之客,并没有任何敌意。尽管以她的身份,以她目前的处境。有理由也有必要扼杀任何潜在危机。唐欢的出现,就是潜伏的危机。“随便逛逛。”唐欢微微一笑,还真有点怕哪句话说得不好听,惹怒了这个气质尊贵的女人。她万一大声叫人,唐欢可就彻底凉了。白金汉宫的防御之森严,唐欢早已经牢牢记在心中。到时候,他就算想要落荒而逃,也会非常有难度。必须大开杀戒,闯出一条血路。“这里可没什么好逛的。”白衣女子微微摇头。美眸中掠过一抹深色。唐欢点头道:“所以我打算离开了。”“这里可不是你想来就能来,想走就能走的地方。”白衣女子缓缓说道。“我是无害的。”唐欢露出了人畜无害的笑容。对眼前这个女人,唐欢基本是无害的。就算将来局势演变到万不得已,他也只会站在白烟那边,与霍尔亲王作对。很显然,霍尔亲王的人或者本尊,可不会三更半夜在这后花园沉思。此女,绝不是霍尔亲王的部下。“每个人生来都是无害的。”白衣女子说道。“可局势会让每个人都变成刽子手。”她这一番话,倒是让唐欢颇有感悟。人人都是刽子手?多么精辟啊。白不臣何等正人君子,道貌岸然?最终不也沦为杀人狂魔了吗?天下第二更是亲手杀死他的父亲,还惨无人道地继承了雷公的遗产。在此过程中,他又杀害了雷公的养子,雷力。虽然目的不同。虽然性质不一样。但不可否认,白不臣和天下第二,做出了基本一致的残忍行为。杀生父,杀兄弟。白不臣生来残忍吗?天下第二天生就是刽子手吗?都是时势造就的。唐欢忍不住点上一支烟,大有感悟道:“您说的不错。局势会彻底改变一个人。”略一停顿,唐欢又道:“但以目前的局势,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尽早离开。不打扰您的雅兴。可如果您非要改变局势,令我置身险境,那就很难讲了。”唐欢一番话,既表露出诚意。也颇有强硬姿态。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我就溜之大吉了。可如果你想留我,那我也不可能束手就擒。说不得,真要杀出一条血路了。唐欢这番话的潜台词,白衣女子自然完全能够理解。她抿唇道:“你在威胁我?”“我只是不想惹事。”唐欢纠正白衣女子的结论。“那你走吧。”白衣女子缓缓说道:“也希望你不要再来。”唐欢点点头,虚伪道:“我也希望不要再来。尊贵的女士,愿您晚安。”唐欢说罢,头也不回地溜了。那白衣女子却从容地站在亭台之下。良久,她身后响起一道低哑而沉稳的声音。“陛下。他就是华夏来的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