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的身躯逐渐冷却,硬邦邦地倒在地板上。立于一旁的绣花鞋女人冷冷扫视,红唇微张道:“早就提醒你了,他是我外甥。”……和唐国柱的那场对话,始终萦绕在他的心头。经久不散。为他准备房间?叫他一声爸?那对唐欢来说,都太难了。无法退步。可他却知道,柳姐早就默默为唐国柱准备了房间。而且是除了主卧之外,最大的房间。就在唐欢隔壁。每每唐欢问时,柳姐都说那是准备的客房。有些事,看破但不能说破。柳姐在这方面做的,比唐欢周全得多。至少给他唐欢留了退路。几天的常规工作之后,秦家姑姑告知唐欢一个紧要情报。燕京冒出一群神秘人。一群实力强大的神秘人。而且不出意外,应该和唐门有关。“可能是冲你来的。”秦家姑姑口吻清淡,并没丝毫的紧张或者不安。这就是秦家姑姑,她从不会带给唐欢半点压力。有困难,一起去处理便是。唐欢收到这个信息,也只是在身边多安排了几个暗影。除此之外,并没特别准备什么。事业才是摆在第一位的。他个人安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唐欢颇有自信。也并不认为唐门中人能对他构成太大的危机。三剑客变成四剑客。华夏商界的斗争,明面上和平共处。实则暗潮涌动。哪怕是官方,也知道这四大年轻领袖必有一战。为什么一定要打?为什么不能以和为贵呢?这其实是一个并不复杂的论题。白不成为何走到今天?他人生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将白家带向巅峰。成为那天下第一。而姚东亭,早已是京城第一少。他要捍卫姚家的统治地位。并要防止被唐欢超越。叶知秋呢?叶公馆付出如此大的心血和努力,就是要他叶知秋在四九城站稳脚跟,并带着家族任务,一飞冲天。这四剑客的目的,是互相违背的。他们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势必触犯另外三人的利益。如此一来,局势就明朗了。一将功成万骨枯。任凭他们谁想做那天下第一,都势必要打倒对手,成为唯一。再者说——年轻人都是有脾气的。金字塔顶端的位子,就那一个。凭什么你能上去,我不能?那最终究竟谁能上去,就各凭本事吧!……虽说那场专访,唐欢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但该低调,还是得低调。华夏是官本位国家。就算唐欢能操控舆论,解决燃眉之急。可真要和国家机器对抗,那和找死无异。唐欢猜测,他黄正清就算有点拿鸡毛当令箭的嫌疑。但上头肯定也是对此事给过批示。真要斗的太凶,太不给上头面子。肯定会采取措施。所以四剑客很有默契,短时间内,谁也没有动静。都在默默酝酿着。盛天集团的各项业务,目前都处于修养期。虽说大明星正在拍摄新电影,唐欢也是出品人。但对于习惯了日理万机的唐欢来说,近期的生活,的确轻松悠闲得有点蛋疼了。百无聊赖之际,唐欢终于决定进组了…大明星不稀罕是不稀罕。可欢哥终究是电影出身、发迹。对电影本身,他有着偏执的热爱。虽说这部戏是大明星主演、导演加兼职。可资金终究是欢哥出的…督战一下不过分吧?进了组,跟各部门打过招呼。唐欢便溜进了大明星的工作室。平日里大明星除了拍摄,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工作室看片、创作,并为新电影写歌。因为之前一直比较忙碌,唐欢也没跟进电影的拍摄情况。这下在工作室看完已拍摄部门。他不禁扶额道:“我说老韩。你这拍的还算爱情喜剧电影吗?”“嗯?”正埋头创作写歌的大明星微微挑眉,反问道:“为什么不算?”“这都拍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唐欢惊骇不已。众所周知,《我爱大明星》第一部,是纯正的爱情轻喜剧。大明星也展露出了非常恐怖的喜剧天赋。整部戏轻松欢快。虽说末尾也留了悬念,属于开放式结局。但整部戏的欢快气氛,还是很浓烈的。但这部续集,到目前为止已经拍摄大半。唐欢通通看完之后,差点误会了这部戏的男主角——《我爱大明星》第一部是绝对的大女主爱情喜剧。按照唐欢的理解,第二部,也应该是大女主才对。可看过成片,唐欢惊愕发现,大明星在电影里,完全沦为第二女主角。真正的主角,反倒成了唐欢。“这不太符合市场啊。卖点也模糊了——”唐欢点上一支烟,有些苦闷道。“我说老韩啊。你好歹也是正儿八经的业内人士。这么拍电影,你不怕扑街吗?”钱是小事儿。只是唐欢发现这拍出来的和大明星之前提供的剧本,完全是两个故事。也就开篇十分钟,还像那么回事。后续的剧情,根本就是大明星天马行空拍出来的。卖点变了,风格变了。强说是爱情喜剧,甚至都有点欺骗观众的嫌疑。“你怕?”大明星反问。仍是在埋头创作。似乎和唐欢讨论电影内容比起来,她更在乎眼前这首即将完成的新歌。也是大明星第二部的主题曲,片尾曲。大明星创作的第一首偏古风歌曲。你看,连主题曲都四不像,不伦不类——说是爱情喜剧,太过分了!“我不怕!”唐欢掷地有声道。“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那就别说话。”大明星写下最后一段旋律。终于放下了手头的工作。然后拿起办公桌旁的吉他,抬眸看了唐欢一眼:“新歌写好了。我唱给你听。”唐欢乐了。这是他和大明星相处中,最享受的时光。她写歌,他听。很熏陶欢哥的艺术细胞。“歌名叫什么?”唐欢正襟危坐,很期待的问道。“盗将行。”大明星说罢,拨弄吉他,进入演奏状态。这又是什么鬼新歌。明明是爱情喜剧,怎么配了一首听名字就金戈铁马的主题曲?凉了凉了。新电影肯定扑成狗…~~抱歉,我真的很想用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