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
“别动。”
“哇,原来是个女人啊。”不过这个声音听起来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简翎等待了一两秒钟。“自从庄园一别,好久不见。”
“哼,我并不想见到你。”
爱德华的30个孩子当中,有的人并不想选择长生不老,所以,到现在的话,一部分已经仙逝了。“爱娃。”简翎背对着她,时间一下子变得比在沙漠中单独行走还难熬。一秒拉长到一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是你吧。你这样做,是何必呢?你我无冤无仇。”
“不要说无冤无仇。如果不是你,爱德华怎么会将我抛弃。”
“你是说那次吗?他没有抛弃你啊,是你自己要离开的。”
“我知道你只是想狡辩。我不想跟你争论什么。把我的人放了。要不然我就把你杀了。”关闭激光束缚袋,就意味着关闭唇珠。那样一来,简翎在沙漠中就等同于一只任人宰割的“弱鸡”了。她说:“爱娃,时间过去那么久了,你应该好久没有回庄园了吧。要不要一起回去看看。”
“快点,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啰嗦?”
简翎突然感觉有点绝望,等了那么久,爱德华还是没出现,现在更是有点见死不救。“为什么啊。为什么?爱娃,她差点就忘记她了。该出现的人不出现。”简翎努力地回想着,跟她有过什么过节,可就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自从换了新细胞以后,好多记忆需要耗费很高的能量才能调取。“哎,我到底招谁惹谁了。”正在简翎突然很想放弃的时候,大漠之中突然狂沙乱做。简直是一阵乱风,左一阵,右一阵。根本就没有固定的方向。细沙跑进人的眼里,简翎知道,这是地下凝胶人控制的气流。一直以来,简翎就觉得地外文明比地球文明先进,果然如此。哪怕没有复杂结构的凝胶人都有控制气流力量的本事。“不过还是很感谢啊!”
简翎趁着这个空隙,反手夺枪,然后窜到爱娃的后面,反钳住她的手臂,用膝盖顶住她的后背。
她痛的大叫。但仍坚持最后的倔强,没有喊哎哟。
气流平静下来。简翎看着爱娃皱巴巴的“老手”,“爱娃,你怎么?”她有点不忍心说出口,虽然爱娃的声音听起来“娇嫩如初”,但是她的皮肤,手,很明显地提示她已经是一个80岁的老人了。简翎马上放开钳住她的手。老人的骨头怎么能受得了这种高强度的反制力?反正现在所有的武器都在她手里。
“你没有用爱德华的抗衰老技术吗?”简翎还是感觉莫名其妙。
“什么狗屁的抗衰老技术。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受宠吗?”沙暴平静下来的时候,简翎终于看清了爱娃的脸。看起来像是50,60岁,还好不是那么皱,要不然她真的会内疚的。这是一张精心保养的脸,但是跟简翎是两种感觉。她没有从细胞结构上保养脸,她用的是市面上的抗衰老针剂,羊胎素,玻尿酸。而且很明显,很多并不起效。简翎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如同是来自两个时空的人面对面地坐着,爱德华的孩子都很富有,她一定在她的脸上花了不少钱,她的肤色有些黑,甚至有点发红。眉骨平坦,单眼皮,颚骨有些突出。看起来很像亚洲蒙古人。
她瞪着简翎:“你干嘛来破坏我的好事?每一次都是因为你?”
“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我是来接爱德华的啊。那你是?如果我以前做了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一定要原谅我啊,我是无心的。”
“无心?哼,别开玩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