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的经历,一眼就看出来方辰是个穷逼,撑死以前是世家贵族,但是现在落魄了。
正所谓落魄凤凰不如鸡,落魄的世家弟子,还不如平民百姓呢。
要不是因为多年的职业习惯,他都懒得问话了。
不过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就后悔了。
这样的穷逼,怎么可能用得起宴席和住得起店?
与这样的穷逼说话,简直是浪费时间,浪费口舌。
“我要住店。”
方辰看着闭目养神的店小二,语气冷漠的说道。
他刚才听到店小二热情的问他要用宴还是要住店的时候,心中还很是感动。
他走了这么多家,这还是第一个主动热情询问他的店小二。
不过很可惜,他的感动还没有持续多久,就被店小二接下来的反应瞬间浇灭了。
虽然很反感店小二,但是现在已经到了傍晚,即将步入黑夜,要是再找不到地方住宿,他就要流落街头了。
这个时代的气候不像后世那么温暖,夜晚的气温要低很多。
要是睡在外面,到了深夜,极低的气温足以活活将熟睡的人冻醒,让你再也无法入睡的那种。
别问方辰是怎么知道的,这俩天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又饿又冷又困,那种感觉,他是再也不想经历了。
而且这家客栈已经是最后一家了,所以不管怎么样,他也要想办法入住。
就算他现在心中很愤怒,很不爽,也只能暂时忍耐。
就当做是对自己的一次磨练吧。
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不过这样的日子即将结束了。
只要明天完成交易,将粮种卖出去,那他就有十万金了。
到时候,除去支付系统的一万金之外,他还剩下九万金。
这么多钱,就算把这条街上的所有客栈买下来都足够了吧?
到那时,他一定要把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店小二踢出去,也让他尝尝流落街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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