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昂之。
说到我,你会想起什么?
一个深情款款的男子,还是温婉如玉的气质,亦或者是什么也不是?
对于你而言,我可能什么都不是,可是,对于我而言,我一生,都不会忘记一个人——牧晓之,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初小米。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办法,忘记初见她时,她粉嫩嫩的可爱,她长得那般的粉嫩,那般的清秀娇艳,就好像是瓷娃娃一样,漂亮的无可挑剔。
可是,她最吸引我的,却是她那深深地,明媚的,阳光般买好的笑颜,记得,那时候的我们,是在知之孤儿院。
同样是被父母遗弃,同样是没有人疼爱的小孩儿,她的眼眸之间,却盛满天使般的美好,没有丝毫的抱怨和怨怼,她是那么的善良,纯真。
我记得,刚进去孤儿院的时候,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绝望,虽然我才是个十岁的孩子,我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砸//抢,将福利院弄得一盘狼藉。
那时候,所有的人,都不愿意接近我,所有的人,都不愿意靠近我,只有软糯糯,肉团团的她,轻轻的将她的小手,递到我的面前,告诉我,“没关系的,哥哥,我来陪你玩儿。”
我凶她,吼她,直到她落泪,跑去李妈妈的怀里,哭一会儿之后,“讨人厌”的她,会再次伸出她白净的小手,给我。
终于,在她的影响下,我开始学着像她一样,脸上带着笑容,看着所有的一切。
那个时候的我们,虽然小,可是,我们做了很多浪漫的事情,一起看夕阳,一起看日落,一起从福利院跑出去逛外面的集市。
我攒钱,给她买她最喜欢的臭榴莲吃,她攒钱美名其曰,是要送给我小礼物,可是,买的都是她最喜欢的玩具,然后,自己霸道的占为己有。
我们还曾约定,等我长大了,会娶她当老婆,然后,我们生一大堆的小宝宝,不过,不能放在福利院里,我们要自己养。
虽然那个时候的我们,不明白,老婆是什么,生孩子,又是什么,可是,我们天真而烂漫,胆大而无畏,做着世界上,最冒险的梦。
那段日子,过的开心又快乐,我以为,我们会这样,愉快的过一辈子……
可是,就在我又一次给晓之去买榴莲,等我回来的时候,李妈妈告诉我,晓之,被萧然爸爸收养走了……
我不明白,答应要做我老婆,一辈子牵着我的手,不分开的晓之,就这样,一声不吭的离开了?
那一段时间,我自暴自弃,我想她,想她肉嘟嘟的小手,想她灿烂的笑容,可是,同样的,我更恨她,恨她的不辞而别,恨她的无情无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