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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准凛然说道:“好!就这样定了!大家回到部队以后,用五天的时间做准备。十月初十,准时发起攻击。鼎字营和宁字营负责从两个方向逼近栖霞,防止闻香教的人脱逃。其余的部队,从不同的方向,向莱阳逼近。具体的作战计划,下午叶龙欣就会发到大家的手上。”
一声令下,虎贲军的战争机器,再次高速的运转起来。在同一时间,在距离浮山城数千公里外的沈阳,战争机器同样在高速运转。大批的鞑子骑兵、蒙古骑兵,在沈阳的附近聚集,马蹄声不绝于耳,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态势。
在沈阳城的某个角落里,不断的传来女人的嗯嗯哼哼,还有男人沉重的喘息声。但是,屋子四周的窗户,却是封的死死的,从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的动静。在屋子的外面,还有几个人站在那里,东张西望。其中,有一个非常猥琐的汉人,趴在外面的墙头上,好像癞皮狗一样,盯着围墙外面的动静。
这个人,就是代号为彩虹六号的马轶。
他在这里的名字,叫做姚范德。
就算张准这时候出现,也肯定认不出马轶来。因为,这时候的马轶,已经完全的变成了二流子的模样,不但将脑门剃得光光的,猪尾巴还打理得十分的干净。他戴着厚厚的厚皮帽子,穿得和鞑子是一模一样的,腰间还似模似样的插了一把没开刃的短刀。乍一看,还以为他是纯粹的满人。
屋子里传来的嗯嗯哼哼的女人叫声,还有男人沉重的喘息,是人都知道怎么回事。马轶当然也知道。马轶的任务,就是在外面放风。要是发现不应该出现的人出现了,就要赶紧报告,让里面的人停下正在做的事情。因为,里面的女人和男人,都不是一般人。要是两人做这种事情被人发现,一定会被严惩。但是,越是禁忌,才越是刺激不是?
马轶现在的身份,是奴隶,专门侍候人的奴隶。他侍候的主子,叫做拉哈。在建虏的年轻一辈里面,拉哈是很普通的一个人,好色,无能,只去战场游荡过几次,就被其他人断定为废物。但是,拉哈有个好父亲,有个好爷爷。拉哈的父亲,不是别人,正是岳托。拉哈的爷爷,则是大贝勒代善,亦即后来的礼亲王。
作为努尔哈赤的二儿子,代善在大金国的地位,是非常崇高的。在努尔哈赤的长子褚英死了以后,代善就成了最老资格的贝勒。大金国的任何大事,都离不开代善的表态和参与。皇太极也是在代善的支持下,成功的登上大汗的宝座的。可想而知,皇太极对代善的器重。
事实上,代善此人,无论是内政还是军务,都有相当的水平。因此,他在大金国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作为代善长子的岳托,在大金国的地位,当然也相当重要。鞑子每次大战,都少不了岳托的身影。在过去的一年,他更是配合皇太极的长子豪格,远征蒙古大草原,最终成功的臣服蒙古黄金家族的后人。豪格获得极大的战功,对岳托自然颇为尊敬。
岳托目前总共有六个儿子,两个大儿子都已经上战场了,表现还算不错,只有这个叫做拉哈的三儿子,在战场的表现,实在是差强人意,没有什么耀眼之处。岳托尽管不太喜欢拉哈,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只要不是太出格,也就不强求。反正,打仗,大金国有的是勇士。至于屋内的那个女人,则是代善另外一个儿子萨哈磷的小妾。换言之,就是小叔子和小婶子的关系,难怪这么刺激。
不久以后,屋内嗯嗯哼哼的声音结束了,大概是完事了。屋子外面的人,就抖擞起精神来,等待主子的出来。大金国上下尊卑非常的严格,即使拉哈只是个废物,却谁也不敢对他不敬。因为,对他不敬,就是对岳托不敬,就是对代善不敬。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岳托和代善动手,皇太极和豪格就会主动找他的麻烦。
果然,一会儿以后,拉哈穿好衣服,从屋子里面舒舒服服的出来了。看得出,在小婶子的身上,拉哈得到了不少的乐趣。这种乐趣主要是来自心理上的,越是禁忌越是刺激,恒古不变的真理。
“看到什么人没有?”拉哈随意的问道。
“回主子,没有。”马轶的神情,完全是一副哈巴狗的模样,当真是说有多乖巧就有多乖巧,说有多献媚就有多献媚。旁边的随从,都是满人,都携带着弓箭。他们的职责是保护拉哈的安全,却不懂得这些拍马屁的技巧。
拉哈对马轶的神情非常的满意,他喜欢这样的感觉。身边的其他人,都是一些木头。甚至,他能隐隐感觉到,其他的随从,有点看不起自己。因为他的骑射功夫不是很好,又没有太多的战功,不免有些被人看不起。那些随从都是岳托身边的好手,他们一心想要去战场立功,根本不愿意侍候拉哈。不过,岳托有令,他们也只好勉强遵守。
对于半路捡回来的这个姚范德,拉哈感觉怪怪的。汉人有种本事,就是自己有什么心思,自己还不用说出来,他就明白了,还会主动的将事情办得妥妥帖帖的。不像是身边的其他榆木脑袋,除了杀人打仗,别的事情根本不懂。比如说,萨哈磷的这个小婶子,就是他无意中看上,然后动了心思,最后经马轶的手得偿所愿的。果然是迷死人的小妖精。
拉哈心满意足的说道:“回去了。”
马轶急忙屁颠屁颠的走到马匹的旁边,然后蹲下来,尽可能的将背部放平。拉哈走过来,一脚踩着马轶的脊背,当做是上马石,然后上了马背。大概是刚才在那个女人的身上,花费了太多的力气,拉哈上马以后,身子有些摇晃。马轶急忙站起来,扶着拉哈的腰部,将拉哈稳定下来。
“驾!”
拉哈上马以后,一挥马鞭,就出了院子。
马轶顾不得拍掉肩头上的泥土,急忙屁颠屁颠的跟上去。
其他的随从,都露出厌恶的神色,内心里暗骂,这个汉人,真是贱,拍马屁的功夫太强了。拉哈这样的废物,也只有汉人的奴隶才愿意侍候他。每次看到姚范德哈巴狗一样的脸,那些满人的随从,都感觉非常的讨厌。但是,他们也不敢对这个姚范德怎么样。因为,姚范德每次都能讨好拉哈。吃喝嫖赌,拉哈几乎是样样都学全了,对这个姚范德自然是非常宠信。
礼亲王代善是个值得满人尊敬的人,可是国事忙碌,根本没时间管年轻一辈。而岳托最近也是忙于战备,对自己的三儿子,也管不到哪里去。偏偏这个姚范德又有几分聪明,闯大祸的事情,是绝对不会怂恿拉哈去做的。好像刚才这样的偷情,其实说穿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很快,一群人就回到了外面的街道上。
可能有人会觉得,沈阳是鞑子的老巢,鞑子都是一群野蛮人,未开化的,沈阳在他们的统治下,街道一定会非常的难看,非常的冷清。事实上,这绝对是错误。自从皇太极登基以后,范文程等汉奸,一直备受重用,因此,汉人的文化习惯,在辽东也慢慢的推广开来。沈阳有很多地方,都在模仿京师。
从一定的角度来说,这里的商业贸易,还是比较繁盛的。街道两边摆摊的人很多,商铺大部分也是开门营业的,前来购买东西的满人也不少。偶尔间,还有汉人商人。叫卖声此起彼伏,讨价还价的声音也是不绝于耳,和一般的城镇没有太大的区别。要不是经常有巡逻的鞑子走过,这里的确是内地的城镇,没有太大的区别。
当然,贩卖的货物还是有些特别的。铁器、茶叶、丝绸、盐巴、棉布、武器、盔甲之类的货物,在这里是绝对找不到的。大金国严格控制以上这些物资的买卖。市场上出售的,大部分都是动物的毛皮、人参、鹿茸、虎鞭等辽东常见的东西。这些物品的标价,要比内地便宜至少五成以上。由于战争封锁,这些物品轻易到不了中原,价格自然起不来。
马轶就好像是一条忠实的哈巴狗,亦步亦趋的跟在拉哈的马后。忽然间,前面来了一群人,一群穿着浑身毛皮的家伙。看起来,他们穿的应该是熊皮。他们的身材非常的魁梧,浑身毛茸茸的,看起来好像是野人。这些人走路非常的嚣张,旁若无人的大摇大摆的走过来,将前面的人都吓得急忙退开。马轶本来以为拉哈会要这些人的好看,没想到,拉哈却是识相的避开了几分,好险对这些人也有点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