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9)
京师,三岔子胡同。
来到京师以后,墨煜就在这里租了个很小的房子,孤零零的住在这里。张准在黄县打死的鞑子首级,被朝廷拿来大肆宣扬,只要是脸皮够厚的人,都从中获得了好处,唯独没有张准和虎贲军什么事。换言之,就是没有他墨煜什么事。因此,墨煜的生活,一直很枯燥,很无聊,很寂寞。
早上太阳晒屁股了,墨煜才懒洋洋的醒来。自从来到京师以后,他这个虎贲军的“驻京办代表”,一直都不怎么受人待见,他又蜗居在这样的小巷子里面,慢慢的还真的是被人遗忘了。慢慢的,墨煜已经变成了颓废的代名词了。
幸好,作为驻京办代表,墨煜的身上还不差钱。本来,他想找个好点的地方住下来,展现一下虎贲军的形象。后来,他决定还是恶心一下朝廷,故意往最贫贱的地方钻进去,等以后那些大老爷们想起自己了,再慢慢的折腾他们。几个月下来,倒也慢慢的习惯了。
出门就是茶馆,然后是听戏的地方,还有地方听说书,容易打发无聊的时间。要是有性趣,出门转左,走两条街,就能解决。花钱不多,服务不错,还干净卫生。这样的生活,优哉游哉的,又没有人监管,完全就是放羊了。除了居住的地方不够体面,墨煜感觉其他都挺好的。
慢条斯理的洗漱一番以后,墨煜慢悠悠的来到旁边的小店,旁若无人的进去。这间小店专门卖点小吃什么的,早饭、午饭、晚饭都有。墨煜从来不做饭,一日三餐基本都在这里解决。因为他经常来,店里甚至专门给他留了个位置。奇怪的是,以前还算热闹的小店,今天居然没有什么人,所有的座位,都是空荡荡的。
墨煜感觉有些奇怪,随口说道:“老拳头,你今天的生意好像不行啊!”
老拳头其实姓全,大号全金贵。其实是挺老实的一号人。穷的要命,和金贵完全不挨边。他做出来的馒头,刚好和拳头大小,一个铜板可以买三个,非常实惠,因此外号拳头馒头。由于长得比较老,墨煜就胡乱的叫别人老拳头,也不管别人是否接受。
全金贵听到墨煜的声音,急忙从里间走出来,关切的说道:“墨爷,我还以为你离开了京师了呢!你怎么还在这里?快走,晚了就来不及了!”
墨煜疑惑的问道:“离开京师?为什么?”
全金贵急切的说道:“你不知道?鞑子又来了,你还准备呆在这里?”
墨煜有点好奇的说道:“什么鞑子又来了?从哪里来了?”
全金贵看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嘘!你小声点!不要让官府的人听到!外面都在传,说是鞑子又南下抢掠了,京师说不定又要遭灾。这两天,有好些来自密云、怀柔、昌平的人跑到京城来。昨天晚上还给入城,今天早上就不给了,说是里面混有鞑子的奸细。”
墨煜愕然说道:“真的吗?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全金贵唏嘘的说道:“我也是这么听说的。早上城北那里打死人人,据说鞑子奸细的人头还挂在城楼上了。唉,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奸细,这年头,什么都是乱来的。唉,不能进城的人可惨了,鞑子的大军一到,他们肯定要被踩死的。唉,最好是跑快点。”
墨煜没有理会老拳头的唏嘘,暗自悄悄的皱皱眉头。
鞑子居然又南下了,还真是嚣张啊!去年才刚刚来过,今年又来了,看来真是抢掠上瘾了啊,都将明国当做自己的后花园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过,出身虎贲军的他,对鞑子倒是不怎么畏惧。黄县一战,虎贲军就打死了几千个鞑子。鞑子现在再来,同样只有被打死的份。对于这一点,墨煜从来没有怀疑过。
如果张准要自己撤离京师的话,一定会及时的通知自己的。既然没有接到通知,就是让自己继续在京师里头呆着。没有张准的命令,他乐得在京师逍遥。于是,好像往常一样,墨煜要了几个馒头,几个包子,还有一碗稀饭,慢吞吞的吃起来。期间他还仔细的研究馒头和包子,到底有什么区别。没办法,他的时间太多,只好浪费在这些细枝末节上面了。
“墨煜,墨煜!”忽然间,有人进来,居高临下的吆喝着。
“啥事?”墨煜头也不抬,慢吞吞的继续研究馒头和包子之间的诧异。全神贯注,专心致志。
“刘大人找你。”吆喝墨煜的人随从模样打扮,口气却是相当的盛气凌人,仿佛自己就是墨煜的上司。
“哦。”墨煜无精打采的回应着,身体一动都懒得动。他将研究过后的馒头和包子,一个接一个的慢慢的,慢条斯理的撕碎,然后慢慢的咀嚼起来。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浪费尽可能多的时间。因为,他起码要在这里呆半个时辰的时间,否则,没有地方可去。至于叫自己的人,墨煜就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在墨煜的眼里,刘大人根本算不上大人,一个小小的礼部打杂的,从八品的芝麻官,连正式的称呼都没有。但是这家伙整天在墨煜的面前装蒜。当初墨煜来到京师,就是礼部的这个家伙接待的。一见面,这家伙就暗示虎贲军油水多,想要从墨煜这里索贿。墨煜懒得理他,结果两人就闹得不愉快了。
那个随从看到墨煜一点反应都没有,神情显然很不爽了,忍不住再次说道:“墨煜,刘大人找你。”
墨煜还是头也不抬,慢慢的咀嚼着嘴巴里的包子,懒洋洋的说道:“找我做什么?”
那个随从有点生气了,硬邦邦的重复着说道:“墨煜,刘大人找你。”
墨煜还是没有抬头,不痛不痒的说道:“我知道,他找我做什么?”
那个随从生气了,伸手就要来拿掉墨煜手里的包子,还要将他的稀饭也倒掉。墨煜顿时不干了。吃饭呢,你敢动手?砸老子的饭碗?说不得,就和对方动起手来。他也是不文明的主,端起稀饭,直接泼到了对方的身上,冷冷的说道:“讨饭吃吗?给你!”
那个随从登时大怒,拍了拍自己衣襟的稀饭,就要上来,真的动手,狠狠的揍墨煜一顿。墨煜虽然是号称文人,其实就是个小混混出身,打架的经验也是相当的丰富。一弯腰,就将自己屁股下的板凳抄在手上。板凳在手,天下我有,他就和对方虎视眈眈的对峙着。
忽然间,外面进来一个人,正是所谓的刘大人。一身的官服,好像是骄傲的小公鸡似的。他急巴巴的分开两人,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墨煜,咱们能不能换个地方谈谈?”
墨煜挥舞着手里的板凳,硬邦邦的说道:“正打狗呢!忙得很!一会儿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