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为慕容云海创造了逃跑时间。
慕容云海简直犹如是少年英雄小哪吒踩着风火轮,跑的那叫一个飞快,这种速度,去参加奥运会都不是问题了。
“怎么办?慕容云海跑了!”王元道。
“快!杀了这些人,去追!”杨小天沉声道,“她跑不了,今天她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插翅难飞!”
杨小天不急。
慕容云海跑的方位很明确。
耽误几分钟没什么问题。
凡有脚印,必有痕迹。
顺着痕迹找到慕容云海并不难。
杨小天已经下定了决心,今天就算把整个纽约城刮地三尺,也要把慕容云海给抓住,或者杀死!
噗!
轰!
卡!
几个高手倒在了地上!
有人残废!
有人失去了生命。
有人运气好,只是昏厥了过去。
杨小天麾下的高手,已经解决了拦路的慕容云海的高手,直接朝慕容云海的方向追踪而去。阿凡提带队,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阿凡提是超一流的猎手,而慕容云海又是他心仪已久的猎物,他是不会让他的猎物在他眼皮子底下溜走的。
杨小天再一看酒吧之中的战斗,洪门战士已经占据了上风,压着酒神帮的年轻人打,打的酒神帮的这些年轻人溃不成军。酒神帮的年轻人,气势已经不在了,除了几个有点功夫的家伙,大部分人已经落到了抱头鼠窜的地步。
尤其是那个角色扮演李小龙的家伙,整个人躺在地上,双截棍夹住他自己的脖子。他躺成了一个大字型,一直有酒神帮的人和洪门的战士在他身上踩来踩去,他已经面目全非不用说,身上的米黄色运动服也变成了黑色,看上去像是有二百年没有洗了。
杨小天一见这情况,就知道这边胜局已定,酒神帮的覆灭,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不过杨小天心怀慈悲,此时嘱咐众人一句:“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尽量还是不要杀人。你们几个,跟我一起去擒贼先擒王!”
说罢,杨小天挥挥手。
他一马当先,带着自己那几名撑着黑伞的保镖,也去追踪慕容云海去了。这整个酒神帮对于杨小天都没有任何意义,慕容云海对于杨小天意义重大!
杨小天不喜欢有敌人时不时恶心自己,尽管这些敌人不能对杨小天造成什么致命危险,但也足够恶心,扰人清净。想一想,一个夏天清凉的夜晚,你躺在冰冰凉凉的凉席上,刚喝下了一杯冰镇牛奶,正要进入梦乡的时候,一只讨人厌的蚊子突然在你的耳边嗡嗡嗡嗡嗡嗡个不停。更气人的是这蚊子还无时不刻想要吸你的血,咬你一口,固然这只蚊子是杀不死你,但是你难道就不想一巴掌呼死这只蚊子吗?
大凡是一个正常人,在面对蚊子侵扰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一巴掌把这蚊子呼死。如果这只蚊子不死,一个美妙的夜晚就会这只蚊子给毁掉。
慕容云海对于杨小天而言,就是那只讨厌的蚊子,虽然不能对杨小天造成致命伤害,但是却一只能恶心到杨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