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风可汗毫无疑问对杨小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种,一种人是有利用价值的人,另一种人是没有利用价值的人。
有利用价值的人就配活着,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杀不杀就看他的心情了。
杨小天被长生天所眷顾,怎么看也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人,那么狂风可汗并不介意在杨小天的身上浪费一些时间。
“我叫血狼。”杨小天说,“你们应该记住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日后将响彻草原。”
狂风可汗身边有一位第一勇士,名叫哲别,他早就忍耐不住杨小天的狂妄了,当下勃然大怒道:“没有什么以后了,你今天就要死。”
杨小天道:“怎么,难道你有兴趣杀了我吗?我知道你,你是狂风可汗麾下的第一勇士,擅长使用弯刀和弓箭,你还有一匹非常强健的骏马,那是一匹千里马,其汗如血。但是你不会是我的对手的,你在我眼里还是太弱了。”
“你简直狂妄的没有人样了,既然你这么有自信,那么我就和你战斗一次。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我弱,还是你自以为是!”哲别怒道。
杨小天淡淡一笑,看向哲别身边的其他勇士,说道:“你们呢?是不是也看我不顺眼?是不是也很想收拾我?”
“像你这种狂妄之徒,在这里大言不惭,早就应该人头落地了。”
“我很想一刀杀了你,只可惜让哲别抢了先。”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狂妄的少年,你这今天是自寻死路。”
众勇士纷纷道。
杨小天这么猖狂,他们看杨小天当然不顺眼了。
其实草原上倒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道理,一个人有多大的能耐,就说多大的话,办多大的事,这是草原人民都认可的道理。
但是杨小天明明是一个孱弱至极的少年,全身的骨头加起来都没有二两,根本就不像一个战士,居然如此狂妄,这就是不自量力,不令人讨厌才奇怪呢。
“很好,那么证明我的时候就到了。”杨小天道,“狂风可汗,虽然我之前孤陋寡闻,但是我也在草原之上听说过你的威名。今日一见,你有很高的资质,征服草原指日可待,不过那需要很长的时间。可若你如果有我的帮助的话,你最多三个月就能一统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