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娶。”
少年轻飘飘的一句话,在客栈里一石激起千层浪。
闻清辞说完之后,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变了。
这些人的目光里,有欣赏的,有钦佩的,还有一些是夹杂着嘲讽和讥笑的,有的人甚至在心里面嘲笑闻清辞傻,竟然对着一个毁容的小姑娘许下这般重的承诺。
唯独辛织原本高兴的面色在听完之后,阴沉了下来。
孟余欢:“……”
好不容易才有的那点高兴,什么都没了。
阿厌都毁容了,为什么还要娶?
且那伤疤瞧着就难看狰狞,日日对着这张触目惊心的脸,难道闻清辞就不会感到身心不适吗?
“闻清辞是疯了吗?”
“应该是吧。”
“换做正常人,谁会娶一个毁容的女子?”
“……”
诸如此类的言论,不断响起。
闻清辞筋脉被废这些年,什么冷言冷语没有听过,哪里会把这些人略带嘲笑的话放在心上。
在说出答案之后,他原本沉重的心情豁然开朗,压在心脏的那块石头突然就没了。
一直以来,他总觉得自己迟早有一日会离开阿厌,所以,他不断的克制住这份情感。
但是克制得太久,心里所积累的重量便越来越多,压得他难以喘息。
直到说出这两个字以后,闻清辞才感觉到压抑的情感得到了宣泄和释放。
他娶。
不管阿厌变成什么样,只要阿厌不嫌弃他,只要阿厌还想喜欢他,他都愿意娶。
叶长歌得意地望了眼情绪低落的辛织。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