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第三步,就叫若要好好谈事,必先得寸进尺。
于素兰没读过书,不知道已经有过一位著名的文学家(注1)已经总结出了“拆屋效应”。
他说:譬如,这屋子里面光线太暗,需要开一个窗,但是大家却不愿意,若是你主张拆掉屋顶,那么他们就会来调和,最终选择开窗。
这本来就是在形容群体性的行为,于素兰在多年的生活中,敏锐地意识到了很多事就得这样做。
想和纺织厂解除合作,那就先闹起来,让他们以为自己的目的是要赔偿,要钱,要利益,等情况到了一个焦灼的层面,再以一副松口的姿态,表示看你们诚心,那就算了,但以后也没得合作。
对方搞不好还会觉得终于送走了瘟神,松了口气呢。
而这样的行为,乐薇是没法做的,不是面子问题,而是她看起来年纪实在太小,没有魄力,对方压根就看不起她,别说让她闹了,可能刚进门,就要被打发走了。
余长胜虽然可以做,但效果不是最好的。
带上于素兰,两个人一唱一和。
余长胜负责扮演吃了亏回家告状的小伙子,而于素兰则是怒火冲天不讲理的阿姨。
一个红脸一个白脸,最后纺织厂可以说是恭送于素兰。
您可算走了!
可别再来了!
从此以后,纺织厂若是想起来这件事,重点也会集中在曾经有个大婶过来闹着要赔偿,后来好说歹说才劝走,至于为什么要赔偿,这有什么重要的呢。
邵志平那边,乐薇本来打算是直接登门拜访,但实在腾不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