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众人聚集手电筒的灯光,照射在女尸发黑变硬的脸颊下,那一块块尸斑映入眼帘,别提多瘆人了,窦严聪看了一眼,扭过头去,一脸寒碜的样子说:“常爷,我倒不怕她,就是这尸斑让我觉得太恶心了,顶不住。”
守陵人看的仔细,凑的也近,盯着查看了一番,头也不回的问:“常爷,她的眼皮缝隙里,有一些紫色的粉末,就像现在那些女网红抹在眼角的眼影。”
“对,就是那个东西,那其实是红色的朱砂,只不过加入了碾磨成粉的紫色石料,名字倒是有很多种说法,所以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作用就是用来防腐的,人的身体一旦开始腐烂,眼皮就开始塌陷,如果这具尸体的皮肉还未损坏,或者没有损坏,眼皮直接塌陷下去了,那看起来多难看,多恐怖。”
守陵人绕有意味的哦了一声,又问:“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尸体死了几十年?”
“不止这些,你看她的长相,约莫四十多岁,应该不到五十岁,是个中年妇女,再看她盘头的姿势,以及她的衣着打扮,首先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其次身上穿着的薄袄子,布料,以及裁缝下针的位置,完全能看出来这是民国年间的打扮,太准确的时间不好说,但绝对是解放前。”
“最后一点,你看她的鞋子,布鞋前端饱满,两侧撑起,脚面很高,这个妇女的体型也就是比较壮一点而已,可能是因为常年干重活的原因,皮肤本身就黝黑,但她的脚掌实在是太肥了,肥的与她的体型根本不搭边,如果是死后的巨人症,那为何只有脚掌肿胀,其他地方不变呢?说明她还裹脚。”
“所以,我很明确的告诉你,这具尸体,生于晚清,死于民国。”
几个人都听傻了,因为这些东西,行内人不说,别人是永远不知道的。
守陵人瞬间肃然起敬道:“常爷讲究!能否具体说说这具尸体?”
常小旗笑了笑,晃了晃手电筒,那一束光芒在死尸的脸上晃动了两下后,定格在了死尸的面颊上。
“死者嘴唇发黑,生前定是服下了一定数量的水银,且用朱砂涂面,但数量不够,或者质量不行,她死后依然出现了些许的尸斑,不过作为平民百姓而言,能把尸体的防腐工作做到这个份上,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她在临死之前的几天里,恐怕已经绝食了,人死之后,肠道内的细菌开始从内部腐烂,所以肚子里的防腐工作做不好,那一切都是白谈。在绝食之后,只喝一些水或者吃一些干果,将肠道逐渐清洗干净,加之水银和朱砂的效果,使得肉体僵化,举个简单点,但不太恰当的例子,你们可以理解成用特殊的防腐计料,把身体变成腌肉,那就不会再滋生细菌,不会再腐烂了。腌火腿吃过吗?腌制十几年二十几年的那种,切开之后依旧香味扑鼻。”
守陵人摆摆手,捂住嘴巴道:“常爷,别说了,以后我无法再直面腊肉腌肉了。”
“哈哈哈。”常小旗笑道:“一具尸体而已,无妨,我猜测可能是当地了无牵挂的村民,比方说没有亲人,没有父母,自己慢慢老去,就藏在了这里,死在了这里。但她没钱买棺材,就死在了这门后。”
张海蓝小声说:“那她好可怜啊,要不我们把她埋了吧。”
“没事,不用理会,人惧怕死尸,是因为其本身惧怕死亡,看见死尸会联想到自己多年以后也会成为死尸。生老病死,这一生谁都逃脱不了,死了,也就落叶归根,一切归于平静,化为乌有。在你们眼中,她是一具尸体,在我眼中,她或许就是一棵树,一块石头,没有什么可怕的地方。”
话毕,常小旗重新坐会了原地,道:“准备生火,吃点东西吧。”
窦严聪摇了摇头,双手作揖道:“大姐,我们也是路过此地,就休息一会,咱井水不犯河水。”这就出门寻找柴火去了。
搬回来大量木柴,点燃了火堆,有了光亮和火焰,众人铺上睡袋,打算休息一番,准备白天再去寻找天水古镇,毕竟大晚上的,那个天水牌坊在黑夜中即便是出现了,恐怕也会失之交臂。
火光映照在那具女尸黝黑的脸颊上,她本身肤色就黑,再加上脸上的尸斑,经过火光这么一照,阵阵闪烁的火光,忽明忽暗的脸颊,真的是让人看见了心里就不得劲。
吃饱喝足之后,常小旗说道:“我这会确实有点累了,咱们稍微休息一会,后半夜或者清晨再出发,我看来时的山峰以及山顶上的乌云,迟早是有一场雨要来的,大家先养足精神吧。”
众人蜷缩在废弃道观的角落里,相继睡去,那原本旺盛的火堆,在燃烧的过程中,火光逐渐的变弱,直至最后一点明火,也在呜呜呼啸的山风中熄灭。
整个大殿里陷入一片死寂沉沉的黑暗之中,猩红的木炭散发出微弱的红光,映照在门口那具女尸的脸颊上,显得极为怪异。
“轰隆!”
深夜时分,一记闷雷炸响,惊醒睡梦中的四人,这雷声之大,觉得这道惊雷似乎就劈在了道观里边。不过众人都是困意十足,在雷声过后,依旧蜷缩在睡袋里,并未做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