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笑道:“你看我这记性,忘了,我是有这个毛病,所以常年备着,你们要是觉得冷,我给你们拿毛毯。”
说着,老金重新坐了下来,道:“我并不是生在这里的,我小时候跟着我爹娘离开老家去治病,就治我这眼珠子,跑遍了很多地方,花了很多钱,也看了很多医生,都没辙,后来也就不治了呗。”
“家里本来就没钱,穷人嘛,都是找亲戚借点,这钱很快花光了,眼睛也没治好,他们都说我是猫妖转世,没有小孩子敢跟我玩,他们经常骂我,再后来,我爹妈就不要我了呗。”
常小旗愣道:“啥?”
“我爹娘把我扔了。”老金面无表情,像是在说着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道:“那一次去看完中医,那医生说这病没得治,花再多钱也没用,如果愿意试试,就开点中药让我回去喝一下,不保证有效。我爹娘想了想,也可能是手里真没钱了吧,就没买药。”
老金又抽了一大口烟,继续说:“离开中药铺的时候,我们走路去火车站,我觉得那一趟路程好远啊,半路上我又看见了冰糖葫芦,就那种用青苹果做的,很甜,我小时候很喜欢吃,但一年到头也吃不了一次,那天我娘问我想不想吃,我点了点头。”
“我娘给我买了一个,然后告诉我,让我坐在火车站等他们,他们回家拿钱,给我买药治病,我坐在月台上,看着他们上了火车,火车开动的时候,我娘把脑袋伸出来看着我一直哭,后来有一只手拉着她的脖子,把她拉回了车厢里边,我想,那应该是我爸爸的手吧。”
“火车走了,我还在月台上坐着,一直坐到天黑,这期间有很多火车进站,也有很多火车离开,我看好多人在离别的时候都在拥抱,我忽然想起我娘在上车之前也一直抱着我,是我爸把我放在月台上的。”
“我就坐在那里等,看着火车进站的方向,再没看见过我的爹娘。”
常小旗心里一阵唏嘘,老金却笑了笑,像是在诉说一件别人的事。
“我就留在这个城市了,一个人漂泊,也娶不下媳妇,就一直混呗,能活着就活着,直到有一天我遇上了胜哥。”
老金看了一眼常胜,感激道:“那天晚上下着大雨,胜哥见我家还亮着烛光,就想来借宿一晚,当时胜哥看到我的眼睛,也是惊讶,问我是不是归国华侨。”
“哈哈哈,我说我算个屁呀,还华侨呢,比叫花子强一点点而已。”说到这,老金的脸上满是笑意,常胜也跟着笑了。
“胜哥用银针插了我的穴道,帮我把脉,最后我才知道我这眼珠子不是天生的,形成这样的眼珠子是有原因的,具体原因,我也说不清,还是让胜哥讲给你听吧。”
常胜接过话茬,道:“老金在很小的时候,在他自己都没记忆力的时候,他的眼珠子一定是被野猫舔过,只不过连他的父母都不知道,我本人也不敢确定就是野猫舔的,但一定是遇见过什么有灵性的动物,我封其眼睛周围穴道,他却依旧看清一切,这就不是一双普通的人眼了。”
常小旗听的很是兴奋,一句话都不敢插。常胜道:“这定是一个已经孕育出灵性的动物,在临死之前把自己的气,给了还是婴儿的老金,所以老金的眼珠子发生了异变。”
“原来是这样?”常小旗道:“比如说一只快要成精的黄皮子,在临死的时候不想死,或者它不想失去自己这一身本事,正巧遇上了还是婴儿的老金,就舔了老金的眼珠子,把自己的意识或者本事,留在了老金的身上?”
“对!”常胜点头道:“就是这么个意思了,野史中记载,晋朝时期有个人,可闻土味而找到埋藏土地里的财宝,鼻子比狗的还灵敏,这与扶乩类似,但又与扶乩不同,且古往今来例子极少,故而世人所不知,都以为老金这是得了一种怪病。”
“原来如此。”
常胜又说:“不过严格来讲,老金这还就算是一种怪病,因为老金的眼界里,跟我们看到的事物是完全不一样的。”
常小旗不懂,常胜从兜里掏出一个打火机,大红色的中华包装,那是买中华烟送的火机,他问道:“老金,这是啥颜色?”
“灰色。”
常小旗以为老金是色盲,就拿出自己的蓝色打火机,问:“这是啥颜色?”
“灰色啊。”
常小旗指着自己的白色运动鞋,“这个呢?”
“还是灰色啊。”
常小旗瞠目结舌,常胜道:“这一点也是我后来才发现的,老金的眼珠子,确实不是人眼,我猜测他眼中的世界,可能与蛇眼类似,所有物体都是灰色的,不像人类那样可以分辨五颜六色。”
或许这就是老金站在房门口,盯着他们看了大半天才认出来的原因吧。
“在老金眼里,红色,绿色,蓝色,都是灰色,他只知道这一种颜色,在他的认知里,根本就不知道颜色是什么意思,他看到的世界,就像老式相机里的黑白底片!而这一次我们寻找天王山和万人剑,要的就是老金这种本事!”
常小旗恍然大悟!
老金问道:“胜哥,这次需要我怎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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