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芽看着花花绿绿的包装,都看傻了,呆呆的问道:“常爷,这是什么呀?”
“就是零食而已,说的更直白点,就是吃的,你吃。”
春芽吃了一口火腿肠,眼睛瞬间就亮起来了,她兴奋道:“好好吃呀!”
“那当然了,这是两千多年之后的生产工艺,你们这个时代还不具备这种存储条件,尝尝蛋黄派。”在这个暴雨连连的时节,在这个寂静的山洞里,春芽第一次感受到了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美好,她长这么大,别说见了,她想都没想过她能吃到这些东西,这是她从小到大都不曾有过的味蕾体验。
常小旗取出干粮,一口一口的咬着,春芽说:“常爷,你也吃啊。”
常小旗甩手道:“早吃腻了,每一次有任务在身的时候,天天都吃这些,都快吃吐了,反而是吃一下干粮,真正的粮食,觉得挺香,你吃就行了。”
春芽小声问:“常爷,此时的路程,距离秦国,应该只剩下半个月左右了,如果快马加鞭,三五天也是可以的,如果暴雨延误了时机,咱们可以加快脚步。”
常小旗笑道:“你说暴雨延误时机,倒是让我想起了陈胜吴广,按照年纪推算,两人现在应该还没出生,就算出生了,恐怕也只是小孩子。”
“他俩很厉害吗?”
常小旗道:“当然厉害了,这是华夏历史上头一个农民起义军的领袖,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且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叫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就是陈胜说的,你想想这个人得有多么的天纵英才,根据历史记载,他是个农民,没有接触过多么高等的教育,能说出这些话,只能说明这人天生就是干大事的料,也是因为一场暴雨,延误了时机,余生的命运,在一个叫做大泽乡的地方彻底改变了。”
(说句题外话,陈胜这个人,我特别特别的喜欢,我笔名叫堂前雁,我最初把燕子的燕改为了大雁的雁,就是受到陈胜这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启发。《背尸人》第十卷的终章不会写太多的篇幅,这一卷严格来讲更是我个人思想的天马行空,是我讨好我自己的剧情,我想写的开心,写的尽兴,写的不留遗憾,同时也会给全书留下一个尽可能完美的结局,让所有的读者朋友也都不留遗憾。)
春芽听的很入神,在别人看来,常小旗或许就是个神经病,净说一些有的没的,净说一些现在看起来完全就是不可思议的,什么秦国马上统一天下,什么有人想要推翻秦国,什么西楚霸王汉高祖,但在春芽的眼中写满了信任,她相信常爷所说的每一个字。
春芽小声说:“常爷,你什么时候会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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