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步体验了一下这款蝙蝠装甲之后,布鲁斯.韦恩的心情是非常的复杂。东西好不好?确实好!可一想到自己原本的那些装备直接就成了落后产品,感觉可真心不太好。
“布鲁斯,别介意我的直白,在我看来,一名英雄,一名像你这样的英雄,想要更好的保护这座城市,自然需要更加强大的装备,而我这次来的目的之一,就是送装备。”
看着已经脱下了蝙蝠装甲,正站在处于第二形态也就是一只大蝙蝠形态的装甲前沉思的对方,宁致远自然不能理解对方这个时候的想法,当下上前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目的之一?那另一个目的呢?”虽然有心想要拒绝这份来历不明、意图不明的馈赠,但飞快地权衡了一下利弊之后,布鲁斯.韦恩开口说的却是另一个问题。
“另一个目的,很简单,布鲁斯,我一直很奇怪,你既然做了这个城市的英雄,可为什么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总是不赶尽杀绝?”用异能移来一把椅子坐下的宁致远,问道。
“赶尽杀绝?为什么要赶尽杀绝?我虽然在保护这座城市,但并不具备执法的权利!”压根没想到对方会问这个问题的布鲁斯.韦恩,愣了一下之后,说道。
“没有执法的权利?嗯,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那么,布鲁斯。既然你也知道自己没有执法的权利,那你为什么要当这个英雄,难道攻击别人不算违法吗?”
“还有,每次你出场,或多或少的总会对这座城市造成各种伤害,汽车爆炸、道路堵塞。甚至于,还会因为某种行动造成意外的误伤,谁又给你这么做得权利?”
“最关键的是,你不知道高谭市的市政府非常**和无能吗?你送进监狱的罪犯就一定没有再跑出来做恶的可能?到了那时,被伤害甚至是杀害的无辜市民怎么办?”
在所有的超级英雄之中,能算得上高帅富的也就只有蝙蝠侠布鲁斯.韦恩和钢铁侠托尼.斯塔克。但这两人的行事方法却是完全不同,前者很执著于伤人而不杀人的理念。
看得出来,布鲁斯.韦恩确实是觉得自己打击犯罪的手段本来就略显偏激剑走偏锋,不杀人是保持自我的最终底线。一旦越过了,那么自己和小丑之流也就没了区别。
所以,无论何种情况,布鲁斯.韦恩都始终坚信秩序、相信法制,将抓获的罪犯交由司法系统处置,这也正是他的可贵之处。同时也是身为英雄最艰难,最需要经受考验的地方。
至于后者,自然不必多说。身为钢铁侠的托尼.斯塔克。可是从来都不会手软。甭管是对绑架了自己的基地组织,还是作恶多端的恐怖份子。下起杀手来那是相当干脆。
其实宁致远也承认,身为蝙蝠侠的布鲁斯.韦恩坚守住自己的信念不动摇,正是他吸引了很多人认可的地方。但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这个所谓的坚守信念实在太自私了。
你想啊,蝙蝠侠是坚守信念了,把小丑扔警察局了。可一转眼。小丑又跑出来,继续祸害四方,天知道伤害了和杀害了多少无辜的人,而这个责任应该怪在谁身上?
没错,罪犯逃脱的责任确实应该是政府部门负责。根本怪不到蝙蝠侠这种把罪犯给抓回来的好市民身上。但实际上呢,坚守信念的布鲁斯.韦恩依旧要承担一些责任。
当然,宁致远也知道,这些责任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是根本不成立的。但很多事情不可能完全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否则,蝙蝠侠的存在,说起来也是违法得!
哪怕布鲁斯.韦恩觉得,自己的行为不过是身为一个市民,在看到违法犯罪的事情后的见义勇为而已。就算开着蝙蝠车把高谭市搞得一团糟,自己也完全可以赔偿。
更别说,整个高潭市的大部分企业、公司、商店,基本上都属于韦恩公司名下。就算是被破坏了,也是布鲁斯.韦恩自己的事情。但即便是这样,他的行为依旧不合法。
如果说,自己的产业就可以随便乱来得话,那岂不是说,谁都可以没事想炸楼就炸楼、想炸车就炸车。不说违反了多少条的法律法轨,单就是对其他人造成的伤害就说不过去。
“约翰,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为了能够保护这座城市,唤醒人们正义的一面,我不得不这么做。至于杀人的问题,那是我的底线,我不想也成为一个罪犯。”
面对宁致远的质问,早在成为蝙蝠侠的第一天时,就已经想到过这些问题的布鲁斯.韦恩。摸着正摇头晃脑,仿佛拥有生命的蝙蝠装甲,脸上的表情却是相当凝重。
“我想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可是布鲁斯,你有没有想过,你捍卫的这个底线换个角度来说依旧是一种恐惧心理?恐惧自己会因为杀人而堕落成小丑那样的罪犯?”
“我们来做个假设,如果,仅仅是如果,你的心理素质已经达到了杀再多的人也不会堕落,那么,在面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时,你是杀,还是不杀?”
并不意外对方会这么来解释的宁致远,说完之后又从主位面拿了一瓶产自起点星的顶级香槟酒,同时拿了两个酒杯分别倒上,然后一边品尝一边静等着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