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妖孽(2 / 2)

一直以来,凌云都表现的很成熟,很冷静,完全不像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反而是少年老成。但没有想到他会在这事上失态,所以,到底还是一个孩子啊。

“那花姐,这小说你能帮我发表吗,我需要钱,老院长他身体不好,如果有钱的话就可以治疗了,而且其它孩子也需要读书啊。”激动后,凌云也是冷静下来,他知道自己要成为一个文人,可不是简单的事情,也是以后的事情,随即他立足以现实的问道。

这一世,自己刚出生就被丢弃,还好老院长捡回了自己,再带回去抚养长大,所以说什么,凌云也希望他多活几年,好好孝顺他。以报答他的恩情。

还有同样是孤儿院的孩子,凌云自认也有责任,把那些孩子养大,供他们上学,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上。

其它的不说吧。

就冲着那些孩子,天天叫自己哥哥,他就有那个责任。所以他这个圣母,当定了。

不得不说,他与那些孩子整天住在一起,大家不是家人,也是一家人了,不是亲生兄弟姐妹,也是手足了。因此他若是有能力,肯定要承担起做为一个哥哥的责任。

“放心吧,这么好的小说,我不会埋没它的,不过它更适合拍成电视剧,我想想……”对于凌云的要求,汪晶花并不意外,反而对凌云这么重情重义,她更是高兴。不过她突然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十八岁的天空》发表的同时,也要拍成电视剧,因为现在市场上,国内青春校园偶像剧这一块,还真没有,那是一片空白。所以她敏锐的发现了其中的商机与机遇。

往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会吃的满嘴油腻。赚的盆满钵满。

当然了,说到校园偶像剧本,国内现在一片空白,但国外还是有的,比如隔壁的捧国。

(注:《流星花园》言版,是二零零一年的事情。在2000年的今天,还没有横扫亚洲。)

顿了顿,想到这里。这时汪晶花目光看了一眼旁边凌云那一张帅气的脸庞,一时间更是坚定了自己心里的那一个想法。

她相信眼前这个少年,会给自己带来好运的。

……

……

转眼就几天的时间过去了。

而自从来到帝都后,凌云就住在汪晶花家的隔壁,房子是租的。这是她不放心凌云一个人住,就近照顾着。更是有空时,还会过来给凌云做饭,打扫卫生等等。

圈内据传,汪晶花式的明星经纪人,是保姆式的关怀,这事还真不假。所以后来,汪晶花带过的很多明星,但是没有一个人离开她后,说她坏话的,这就是因果了。

另外,凌云在来到帝都的第二天,就去附近的中学上课了。然后几天后,他的第一部青春校园小说《十八岁的天空》在帝都一家文学社上发表了。不过稿费只有千字30元,菜鸟的价格。而且还是看在汪晶花的面子上给的。不得不说,花姐的面子确实大。

可你别看它很少,如果不是汪晶花拿过去,就凌云自己去投搞,那下场可想而知。所以有些时候,才华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门路与渠道。

像后世的鸡真美,堡垒鹿,他们有屁的才华,但经不住他们背后的门路与渠道在支撑着,自然是红透半边天,念台词说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拍军人不剪头发,都能够拿几千万片酬,你跟谁说理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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