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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难掩裂痕(1 / 2)

难掩裂痕

无论你怎样鼓吹,你的婚姻如何如何的和谐美好,如何如何的幸福美满,你都要万分小心的去经营,万分耐心地去呵护,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再也恢复不了原样了——因为,裂痕难掩!

——题记

(一)

祝文俊

他生就一副郑少秋的身材,可他给女人的眼缘,在某些方面还要胜过郑少秋。因为,他不像郑少秋那样皮肤黄里显黑。它属于白的那种,可他的白既不像古时候宫中太监的那种“卡白”,毫无血色,犹如幽灵,令人生厌;又不像当代小白脸的那种“炫白”,满嘴娘娘腔,毫无阳刚之气,令人不屑。他的白属于那种令男人更加清爽,更加干练,更加潇洒,更加充满才气的粉黄中显现出活力的白。如若郑少秋不是影视帝豪,让他和祝文俊一起漫步街头,我敢保证,他令女人的回头率绝对高不过祝文俊。

祝文俊,名牌服装学院设计专业毕业。由于还是在校读书期间所设计的服装款式就轰动京城,所以还没毕业就被京城一家像样的服装公司捷足先登,与他签订了就业合同,任该公司产品开发与设计部经理,年薪40万,奖金与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工作业绩和国家有关政策公司另行补发,因此,他上班的第一年个人净收入就不下60万,至今已是公司副总裁,年净收入已经超过200万了。

祝文俊如今刚40过4,正是男人一枝花的年龄。不管是论外表,还是论才干、论地位、论收入,可以说,他都在成功与潇洒者的行列。因此,祝文俊的身边从来都不缺女人,有才的、有貌的、有钱的、有势的……要是排队的话,足可以排出一个“一字长蛇阵”来。只是因为祝文俊自幼生长在山区农村,在艰难和困苦中长大。他有着山里人那种纯朴诚实的品格。加上他的父母都是深受乡亲们敬重与爱戴的民办教师,他自小就深受父母的影响,一直保持着父辈们的那种知廉耻、守道德的节操。他认为:无论你是怎样优秀的男人,无论你受到女人怎样的敬爱或者暧昧,你都不能乱性——这是一个男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祝文俊从来没有违背过这个规范——尽管有女人像苍蝇叮血一样地叮着他。

虽然,这个初秋还拉着夏天的尾巴,风不是那么的清凉,但也不再那么燥热。又一个星期天。祝文俊被女儿把他从那个小小的出租屋接回家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他一直在心里暗暗地给自己又加了一条规定:除了正常的上班时间和非应酬不可的应酬外,所有的业余时间绝不外出,一定在家里看看书,或是练练字,或是……一来休养休养自己的身心,二来避免再次给妻子带来误会,给女儿带来伤害。

吃罢妻子精心为他准备的早餐,祝文俊又一头扎进了书房,关了门,挥毫泼墨起来,但不知咋的,他的笔下竟然是一句人生真言:一块玉,无论它是怎样的美丽,倘若摔碎,就已经改变了原本的结构。无论你是怎样精心粘和,精心修复,它还是失去了固有的光辉,因为,难掩裂痕。

放下笔,祝文俊轻轻地走到窗前,呆呆地望着窗外。

鳞次栉比的建筑,车水马龙的街道,此起彼伏的喧嚣,昭示着现代大都市的浮躁与繁华。可他对此已经索然无味了。

他,满眼冷静。

上官云香

她是典型的美人儿坯子。尽管她和丈夫祝文俊一样生长在穷乡僻壤,自小家里贫穷,缺衣少食,一直在窘迫中读到大学毕业。但山里有一句俗语说得好:“觅食的鸟儿身敏捷,岩上的花儿色更艳。”上官云香就属于那种自己觅食的鸟儿,玲珑敏捷;岩上的花儿,色艳香浓。说她美如影视皇后李小璐一点也不为过,甚至比李小璐更胜一筹。因为,她不仅相貌酷似李小璐,身材可比李小璐还要高挑。假如,你让她和李小璐一起扎在男人堆里,回头率还真是有得一拼——尽管李小璐是名人。

上官云香不仅美丽,而且还不俗气。她和祝文俊同住一个村子,自小青梅竹马,相互认定一生。为了生活的方便与避开那些无休止的死纠乱缠,他们一毕业就结婚了。婚后,正赶上祝文俊的公司组建新厂,通过招聘考核,上官云香到新厂担任了主管会计,干上了自己喜欢的工作。

为了支持丈夫的工作,自从有了女儿后,上官云香就主动辞去了待遇优厚的工作,全心全意料理家务,连个保姆都没请,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尽管丈夫足可以让她过上富婆式的生活。上官云香和丈夫祝文俊一样,有着山里人那种纯朴诚实,知廉耻,守道德的优秀品德,更守着山里女人从一而终的古训。虽然她的身边常常有追求与暧昧者的纠缠,有钱的、有势的、有才的、有貌的,有权的……若是排队,估计足可以排出个“双龙摆尾阵”来。可上官云香从没有为谁动过心。她认为:一个女人,无论你怎样的漂亮,怎样的拥有男人眼缘,怎样的讨男人喜欢,你都不能把自己当作花瓶,谁出的钱多就是谁的。更不能不遵守社会道德,毫无廉耻的拿自己的灵魂与身体去与男人做交易,和这个男人还没有下床,就幻想着搂另一个男人上身。否则,你就失去了人的味道儿。

这个星期天。上官云香早早的起床精心的为丈夫做好早餐端到桌上,等待丈夫起床洗漱就餐。只是,上官云香没有想到,自从丈夫被女儿接回家以后,两个多月来,不再像以前那样,茶后饭余风趣云生,而是或平静缄口的闷闷坐着,或是一头扎进书房,关着门自顾看书练字,夫妻间就像是相互熟识的普通人。看着丈夫又不声不响地走进书房的背影,听着丈夫轻轻地关门的声音,上官云香的心里唤起一股莫名的凄凉。

收拾停当,上官云香一个人默默地走进房间,望着床头那副挂了20多年的结婚照片,眼泪,酸酸的流了出来……

(二)

祝文俊

放下笔,祝文俊轻轻地走到窗前,呆呆地望着窗外脑子里乱极了,那些繁杂的镜头一个接着一个在脑子里晃动。

上海出差回来那天的晚饭后。“这次出差你一人去的?”散步的时候妻子拉着他的手轻轻地问道。

“不是。两个人。”他轻轻地回答。

“还有谁?”

“老板的女秘书。”

“老板的秘书?她为什么要陪你出差?她是老板的秘书,又不是你的秘书?”妻子有些吃惊。

“我也是这样想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想问老板,只是没敢问。”他想说清楚,可是没法说清楚。

“在外呆了上十天,连件内衣都没带,不难受哇!”妻子转化了话题。

“没啥,全都买了新的。”他淡淡地说。

“全买新的?你平时连一双袜子都要我给你去买,咋这次能干了?”妻子又有些吃惊。

“不是我自己买的,是老板的秘书帮忙买的。”

“内衣内裤都是他买的?”妻子更加吃惊。

“是的,全是她买的。”

妻子再没有说什么,轻轻放下他的手,向回走去。

望着妻子离开的背影,他的心里有些不解。

人们常说:“夫妻小别胜新婚。”可他祝文俊不知咋的了。出差十天回来,见了风采依旧的妻子就是没有一点的兴奋与冲动,就更别说有小别有胜新婚的感觉了,相反的,和妻子并肩躺在床上的时候,反觉得有些不自在——尽管妻子又用尽了曾经和他缠绵时用过的所有招式,期盼和他温存,可他依旧感觉不到心跳的加速,体温的上升,渴求的迫切。倒不是他对妻子有二心,或者是有厌倦。他只是感到不自在——真的,特不自在。

他分明听到了妻子失望后的叹息和轻轻地哭泣,但他不自在的感觉让他无所适从,或者说无动于衷。于是,他干脆起床,走进书房,毫无目的的拿出一本“服装设计学”又毫无目的看起来。

说实在的,祝文俊以前看书和练习书法并不像现在这样痴迷和专注。看书只是在无事的时候记起来了就翻翻,练书法也只是在无事的时候记起来了就拿起笔写几个,从没有像现在一有空就钻进书房把自己关起来,而是尽量挤出时间陪着夫人聊天,尤其是散步的时候,更是和夫人聊个没完没了。聊自己的事业和工作,聊自己单位的逸闻和趣事,聊妻子的兴趣和爱好,聊妻子持家的辛苦和贤惠,聊女儿的学习和成长,聊女儿的懂事与孝顺,聊老家的山水和田园,聊老家的老人和孩子,聊……总之,他真正的是在用心呵护自己的爱情,经营自己的婚姻。

因为,他认为:爱情就像是一枝花儿,需要用心去呵护,才会使其花期延长,香气更浓,色泽更艳;婚姻就像是一担营生,需要用心去经营,才会使其稳步前行,持续发展,收益丰厚。唯有如此,才可以让融入婚姻的爱情,更加保鲜,更加久远;才能让融入爱情的婚姻更加美满,更加幸福。而他,把陪夫人当成了呵护爱情经营婚姻的一种重要方式。可如今,仅仅是一年多的时间,似乎是全变了,完完全全的变了。他找不出原因,望着窗外有些萧索的秋天的景色,他的心情真的是有一种说不出酸楚。

上官云香

望着丈夫的背影,上官云香的思想也乱了。他又抬头看了一眼床头上方悬挂着的两人新婚合影照,那些曾经由他们两个合演的镜头又东一个西一个的在她的眼前浮动。

那年秋天,她7岁,他11岁。一天傍晚,全村的小伙伴集齐了,在村前小河边的芦苇滩上玩“抢新娘”的游戏:由男孩子抢女孩子当新娘。规则是,如果男孩子抢到哪个女孩子,只要女孩子愿意,就由另外两个男孩子相互双手交叉成轿子的样子,让女孩子坐上,抬到那男孩子事先选好的一丛深的芦苇垛中,把那男孩和女孩推在一起就算入了洞房成了夫妻。以后这两个孩子在一起玩儿,其他人不得取笑和干涉。

上官云香清楚地记得,那天有个叫王二墩儿的胖男孩抢了她,要她做他的新娘。她不愿意,大声喊道:“我不要当胖子的新娘,我要当俊哥哥的新娘,我要做俊哥哥的新娘……”还差点哭了出来。

祝文俊在所有的男孩子中,不能说是最大的,但也决不是最小的。听她这么一吆喝,她分明看见他的脸一下子发红了,说不出话来。直到伙伴们一个劲儿的催他说:“文俊,快答应啊,快答应啊,你看,云香多漂亮呀!”他还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所以。只是到了最后,他看见那个年龄最大,个头儿最高,名字叫做憨头的男孩子,在他面前鼓着小猪嘴般的厚嘴唇说:“文俊,我,我们村最,最漂亮的香香,都哭喊着要当你的新娘,给,给你当媳妇儿,你,还不答应,你真他妈傻,傻吊到点儿了,再不答,答应,我可就,就抢了,你可别,别后悔!”憨头说完之后,真的呼地就向云香跟前跑去,他才鼓了鼓红红的脸,手握成了拳头,仿佛下定决心要上去抢似的,可他刚向前迈了两步就又停了下来。

那时自己真是害怕死了,一下子跑过去躲在了他的身后,拉着他的衣服几乎是哀求他:“俊哥哥,你快娶了我吧,我给你当新娘,我不要做憨头的媳妇儿……”没想到自己的主动竟然让他鼓起勇气,猛然回转身,一下子抱起自己就向一朵深深的芦苇中跑去。在芦苇中,她躺在他的怀里,轻轻的闭着眼睛,就像真的是新娘一样幸福。就是从那时起,她就认定自己一生都是属于他一个人。

他们大学毕业那年秋天。

“你愿意嫁给我,终身做我的妻子——无论我是贫穷和疾病,都能做到始终不渝么?”

“我愿意!”

“你愿意娶我,终身做我的丈夫——无论我是贫穷和疾病,都能做到始终不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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