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之初点了点头,“……都来了?”
温一诺“嗯”了一声,视线却不受控制地往何之初腰间瞥。
何之初穿着简单的衬衣和卡其布休闲裤,两只手插在裤兜里,显得裤兜鼓鼓囊囊。
之前不觉得有什么,但是刚才看见何之初从裤兜里闪电般拿出一把枪,对着那幻影鸟连开三枪的“英姿”,温一诺脑海里那“静若处子,动如脱兔”的形象挥之不去。
可能是她瞥的太明显了,何之初淡淡地说:“……你看什么?”
温一诺索性直说:“我在想何大哥刚才的枪……为什么能把幻影鸟打散?那不是幻影吗?你的枪还能驱邪?”
何之初从裤兜里拿出枪,挂在手掌上滴溜溜转了一圈,潋滟的桃花眼带着笑意,斜睨温一诺,“……难道不是你的符箓起了作用?”
温一诺自嘲地笑笑,“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扔的那几张符箓,是起到一定作用,可是那幻影鸟明显实力非常强大,光靠我的那几张符箓,最多让她掉几根羽毛影子,根本无法驱散整只幻影鸟。”
何之初点了点头,把那只枪放到温一诺手里,“那就送给你。”
温一诺立即觉得像是握着一个烫手山芋,手忙脚乱地塞回何之初手里,“何大哥这样不好!我没有持枪证!而且国内也不许个人持枪……”
何之初笑了一下,“这是能量枪,不过也能杀人罢了。”
温一诺:“……”
也能,杀人,罢了。
她瞪着何之初,深深感觉到跟他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他的层次,大概比她要高一个银河系。
何之初看见她比一般人更黑的眸子无比崇敬和信赖的看着他,心里突然产生一股极大的满足感。
他揉了揉她的头,略薄的唇轻抿,潋滟的桃花眼微眯成含笑的弧度,吐出一个字:“……傻。”
温一诺从头到脚如同被一道电流击中,酥到无法直立行走。
她想,以前以为司徒澈做明星的时候已经苏到极点了,但是跟这位一比,司徒澈就是个小弟弟……
真正的“苏神”,是这位何之初先生。
何之初把自己的能量枪放回裤兜里,慢悠悠一边朝餐厅走去,一边说:“……你看见的那只幻影鸟,你觉得它是什么东西?”
温一诺回过神,开始开动脑筋:“我们道门里把这些叫统统叫‘幻术’,而且我的黑骑软鞭一靠近它就发热,大概也有黑魔法的成分在里面。”
她的黑骑软鞭能够发圣光,虽然老道士说只有在她手里才能发出圣光,不过她不怎么信。
何之初嗓音清冷地说:“……其实,如果换一个角度,这些东西没有那么玄妙。”
温一诺:“……”
何之初在金碧辉煌的走廊上走过,那走廊两边都是水晶一般透明的玻璃,可以清清楚楚看见外面的景色。
白天能看见草地高山和大海,晚上可以看见星空月亮和海上的点点灯火。
何之初在一扇玻璃走廊前停下来,悠悠地说:“你知道气象武器吗?”
温一诺:“……”
她很惭愧地摇头,“何大哥,我没那么博学,我看过道门的三千道藏,但是我不是军迷……”
何之初笑了笑,移开视线,说:“气象武器的原理很简单,就是用某种能量和手段,驱使大自然现象为人类服务。比如用某种能量影响飓风的方向,引导飓风远离海岸线,或者攻击海岸线,就是气象武器最简单的表达。”
“当然,气象武器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都知道如果把握了飓风的能量轨道,就能让它为我所用。可问题是有谁能够把握飓风的能量轨道呢?如果能做到这一点,超光速宇宙飞船都能造出来了。”
温一诺知道何之初用的是肯定之否定,所以还没有人能真正把握飓风的能量轨道。
她听得聚精会神。
何之初看了一会儿星空,又开始往前走,说:“你们道门说的所谓‘幻术’,其实说白了,是一种能量的聚集体现。有人用某种方法,能够驱使大自然存在的能量,比如古代说的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还加上光和暗,一共是七种元素,对照的是七种不同能量。”
“我们刚才看见的幻影鸟,如果我没猜错,就是某人用特殊手段,驱使空气中的能量,变化出像凤凰的幻影鸟,达到远程杀人的目的。”何之初看了温一诺一眼,见她并没有露出害怕或者胆怯的神情,才继续说下去。
“幻术玩的就是能量,一般人看不见,但是用特殊仪器能够观测到。我的这把能量枪里面装的是能量弹,可以对能量起到共振效果,最终影响能量来源。”何之初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能用这种幻术杀人的人,离我们这里不会太远。用这种手段,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不可能,但是千米之内杀人于无形是能够做到的。”
温一诺倒抽一口凉气:“……幻术有这么厉害吗?!幻术不是只会迷惑心神吗?!还真的能……杀人于无形?!”
“这就要看使出幻术的人的功力。”何之初耸了耸肩,“就像能量枪,我的能量枪能够让十里之内的能量源产生共振,但是有的能量枪,只能在百米之内对能量源产生共振。”
温一诺明白了,突然笑道:“所以那幻影鸟突然消散,是你的能量枪引起了能量来源的共振?换句话说,是使出幻术的人被能量反噬了?”
何之初矜持地点点头,“可以这么说。不过也不一定,因为能量来源是不确定的。我暂时还没见过人类能够直接驱使能量,都是要借助一定的工具。所以最多是摧毁了那人驱使能量施展幻术的工具,或者没有摧毁,只是损坏。”
温一诺似懂非懂,“你的意思是,是那人的法器被你能量共振弄坏了?”
何之初忍住笑,“嗯,可以这么说。”
两人一路说说讲讲,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改了话题,没有再说他们刚才遇到的奇事。
餐厅里,两个中年管家正在帮他们上菜。
长长的棕黑色柚木餐桌上,傅宁爵和萧裔远坐在一边,傅夫人和韩千雪坐在另一边。
还有一上一下两个位置,是主人位置,专门留给温一诺和何之初的。
何之初在上首坐定,温一诺在长桌的另一端面对何之初坐下来。
头顶是两盏晶莹璀璨的水晶灯,背后是落地窗。
白纱窗帘委地,窗外是宁静的大海。
偶尔惊涛拍岸,声波隐隐穿堂入室,但是却被隔音玻璃严严实实挡在外面。
今天的菜很丰盛,有温一诺喜欢吃的清蒸加大龙虾,也有傅宁爵喜欢的法式起司焗蜗牛,还有韩千雪中意的上汤国王蟹腿,以及萧裔远心水的七分熟神户但马煎牛排,傅夫人喜欢养身汤水,所以清淡的佛手瓜罗汉参清炖海参是她的最爱。
何之初面前则是随便摆着一盘蛋炒饭,和一杯红酒,跟他们面前的大餐格格不入。
韩千雪、傅宁爵、傅夫人和萧裔远都注意到了,但是都不好开口问。
只有温一诺可以问出来:“何大哥,你怎么只吃蛋炒饭?吃只清蒸大龙虾吧?加州这里特有的龙虾比缅因那边的好吃。”
何之初勾唇笑了笑,“你喜欢就多吃点,明天就要回DC,新鲜的刚从海里捞起来的加州龙虾就吃不到了。”
海鲜食材最重要是一个鲜字,比如螃蟹,死的不能吃,只能吃活的。
冻虾的口味比活虾差很多,而养殖虾的味道又比野生虾要差。
但是野生海鲜容易重金属沉积,也可能携带传染病,所以大家最终还是回到养殖海鲜。
温一诺也很遗憾:“我知道啊,我今天打算吃三只!”
萧裔远忍不住说:“这种龙虾一只就有两三磅,只吃虾尾也有接近一磅的净肉,你吃三只,胃还要不要了?”
温一诺拉下脸:“……我就是夸张一下,你这么较真干嘛?吃不完,我留着明天早上做龙虾泡面!”
萧裔远:“……”
傅宁爵在心里吐槽萧裔远不会说话,面上笑嘻嘻地说:“一诺,吃不完给我吃,我饭量大,没关系!”
温一诺朝他笑了笑,“我吃两只没问题的。只是慢慢吃,边吃边消化,三只也可以。”
萧裔远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就再也没有开口了。
他默默地吃完自己的牛排,只觉得那牛排入口即化,满嘴生津,甘香软糯,却又有嚼头,真是他生平吃过的最好牛排。
吃完之后,萧裔远才问何之初:“何先生,您这个牛排在哪里买的?”
何之初笑着说:“今天下午从神户空运过来的,专人养殖的但马牛排,怎么样?味道还过得去吧?”
“神户但马牛排?!”傅宁爵差点把叉子掉到地上,“这真的是从神户空运过来的?!早知道我也说我爱吃牛排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