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修】
随着天歌一声“时间到”,马步扎得腿脚酸软的孩子们“扑通”一声坐倒在地,一点也顾不得会不会弄脏了衣服。
更有人卸了劲儿,直接躺倒在地上喘气儿。
当头的烈日炎炎而照,明晃晃地刺人的眼,可是此刻他们一点动弹的力气都使不出来。
褚流回来复命的时候,瞧见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然而与此截然不同的是,不远处的树底下,十几个孩子正啃着瓜果乘着凉,旁边还有精美的点心与荷叶鸡的残骸。
正当褚流疑惑不解之际,天歌已经向他走来:
“如何了?”
褚流收回目光,压低了声音:
“已经出了杭州府的地界。那罗旭快马加鞭,想来不是作假。”
“可知去了何处?”
“应当是往西南而去,但具体却是不知。”
“西南……”天歌略一沉思,“看来应该是函州了。”
元和十三年仲秋,函州府出现兵乱,府军大将吴悠杀府尹鲁仁,然翌日吴悠却死于罗刹司司正之手,函州兵乱遂终。
若是按照记忆中的旧事,这一年西南发生的唯一一件大事就是吴悠之乱。
按照罗旭的匆匆离去来看,只怕吴悠之举已经落入朝廷眼中。
否则也不会一夜的功夫,就被镇压平息。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今已有潘炳涵之鉴,这吴悠但凡有点脑子,也不该在此时惹事。
摇了摇头,天歌止住了自己多思乱想。
无关的事情,不值得多费脑筋。
“等会儿用过午饭之后,你且将那些孩子送回安西街。”
听到这话,褚流面上无波,但说出的话却显示出此刻的诧异:
“公子难道是想只留下这几个?”
天歌顺着褚流视线望去,看着仍在缓气儿的孩子们,吐出几个字:
“也不一定。”
……
……
似是为了验证先前所说,午饭一经端出来,又一次引起哗然一片。
长条桌的另一头,鸡鱼虾蟹各色果蔬应有尽有,而田鸡等人坐着的这一头,每人面前一碗白米饭,一碟青菜炒菇,飘着的油腥还没有那一头桌上鸡腿所泛的油光亮堂。
几个孩子咽了咽口水,饶是一上午已经饿得不行,可这巨大的反差,实在让他们吃不下面前的青菜白饭。
“为什么他们有肉吃,我们却只能吃这些?”
天歌挑了挑眉,放下手中筷子看向终于忍不住的田鸡:
“因为他们不愿留在林家,那便是上门的客人,自然要好吃好喝招待着;而你们选择了留下,那往后便是林府的人,所以我吃什么,你们自然也吃什么。”
说完这话,天歌重新拿起筷子,夹了一筷青菜放入口中。
这时候田鸡等选择留下的孩子才发现,天歌面前放着的菜跟他们一样,也是青菜炒菇。
这样一来,纵使心里有怨,也说不得了。
看着埋头扒拉米饭的田鸡,天歌复又开口:
“你们若是想吃,也可坐过去。”
桌上的气息沉了一沉,却没有人动,反而都埋头扒拉起饭来。
伍怀送来的这批孩子,大都有一些功夫底子,虽说深浅不一,但却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懵懂小儿。
若是上午刚一开始,还觉得让他们扎马步是为了锻炼体格好做事的话,如今回味过来,也大都猜出了这是在教他们练功夫。
在安西街的时候,许三也给他们交过扎马步,可是却从来没有这么细心地纠正过他们的动作。
虽然屁股确实挺疼的,可是他们直觉觉得,留下或许比回去做乞丐会好一些。
“青玉姐姐,还有米饭吗?”
一道声音传入耳中,天歌抬起头来,正看到一个有些微胖的男孩抱着空碗跟青玉说话。
注意到天歌的目光,青玉抱歉地跟男孩摇了摇头:
“每人只有一碗哦。”
男孩闻言低下头,带着几分沮丧回到桌边。
这时旁边推来一只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