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红花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她犹豫地解开了一颗上衣口子,只见锁骨下方的位置有一道约两寸长的伤口。
闫儒玉凑上前仔细去看那伤口,甚至还伸手巴拉了一下,试图将那已经结痂的伤口撕开,以观察深浅。
“啊——”
朱红红惊叫一声,按住伤口,电打了一般猛然后退几步,看表情疼得够呛。
“老闫!”吴错叫了闫儒玉一声,以示警告,让他别胡来。
闫儒玉不理他们的反应,再次逼近朱红红。
“伤口在你的右侧胸口,不平整,说明不是一次利索的划伤,而更像是……”
闫儒玉绕到朱红红身后,伸出左手勒住她的脖子,右手拿着一支圆珠笔,呈持刀状,圆珠笔的笔尖恰好比划在朱红红的伤口处。
“看来,那天晚上的情况比我们想象得要复杂,楚满江的确捅伤了孙超,”闫儒玉拿起尸检照片,一边翻看一边道:“尸体后背上有三处刀伤,这应该是楚满江趁孙超不备,偷袭所留下的伤口。
但出乎你们预料的是,孙超的求生意志十分强烈,他与楚满江拼死搏斗,甚至还把刀子抢了过来,抢到刀子以后,他曾短暂地挟持了你。
可惜,那时候他已经身受重伤,无法长时间跟你们周旋,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是他自己昏倒了吗?不,应该不是,不能低估一个人的求生欲望,那你们又是如何杀死他的?……”
“他自己摔倒的,”朱红红道:“他拿刀架着我往后退,自己脚底下绊着到路沿石,摔在了草地上,刀子也摔脱手了。
满江赶紧抢了刀子,然后……”
“然后他就扑上去捅死了孙超,为了你。”
“不不不!是我抢了刀子,我杀了孙超……”
“别往自己身上揽了,”闫儒玉打断了她,“我们第一次去搜查宿舍的时候,其实并不是奔着你和楚满江去的,正好撞见你俩滚床单,其实挺不好意思的。
不过后来我们发现了你挂在床沿的T恤,就是那件上面带水钻的,我们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模一样的水钻,而你衣服上的水钻恰好掉了两颗,你俩这才进入警方的视线。
一开始我没细想这处细节,但是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耐人寻味,刚杀完人就心思滚床单,你俩玩得够刺激啊,心可真宽啊,怎么?真以为自己是雌雄大盗?
所以我刚刚让小金子帮我查了些东西。
有意思的是,在你手机浏览器的搜索记录里,你曾经搜过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情况下杀人不判死刑?
你点开的第一条问答里就给出了答案,答题者列举了诸多情况:
第一,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
第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
当然,除了这两条还有一些情况,不过,你似乎从第二条上看到了希望,因为紧接着,你又搜了一个问题:怀孕会判死刑吗?
显然,上面的一笔带过不够确切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