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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元奸巨恶(2 / 2)

比较著名的例子,就是义和团。(又是老佛爷嘉奖的,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义和团作为非法组织,借扶清灭洋的“爱国口号”,大肆杀戮同胞(只要跟洋人沾边的),掠夺财产,扰乱整个华北,引发八国联军侵略,残杀爱国将领聂士诚家属,攻击外交使节,火烧前门。。。就算顶着“爱国”这块招牌有什么用?“爱国”又不是免死金牌,套用一句话,“爱国,多少邪恶假汝之名而行之。”

再有就是日本了,他们倒不出卖国贼,可全是爱国贼啊。他们自古有“下克上”的传统,所谓“下克上”,就是只忠国家法统,只要自认为为了国家,可以干掉任何人。如近代例如刺杀犬养毅,二二六兵变,关东军擅自出动东北等等。比如谈判时那个刺杀李鸿章的浪人,当然于他来说是爱国举动,但这个爱国举动令他的国家在国际上丢尽脸,赔款也少拿了许多。

其实例子也不多举了,在我看来,爱国贼对国家造成的伤害,绝不在卖国贼之下。更何况,爱国贼与卖国贼,往往是很方便互相转化的。我是说,相比于正常人堕落成卖国贼,爱国贼更容易一点。很不幸,老佛爷又一次躺枪。其他例子也不胜枚举。

比如,在爱国的五四运动中,梅思平作为学生领袖之一与人烧了所谓卖国贼曹汝霖的家。结果,鬼子进来了,曹汝霖在鬼子的逼迫下,坚决不下水,而梅思平则顺利下水当了汉奸。

再比如,在爱国的西安事变中,捉蒋英雄孙铭九为了标榜少壮派的爱国,不惜以武力消灭反对自己的于学忠等元老派同僚。然而结果最后,于学忠成了抗战英雄,而孙铭九成了可耻的汉奸。

这两个例子之所以著名,是因为正反双方身份戏剧性反差过于强烈。其他如马楠司马南等等,这样的事太多太多,要说是偶然、特例,实在是说不过去的。从人的心理学上说,也是说得通的。爱恨都是剧烈心理活动,爱恨交织的味道,是所有经历过两人世界的人都明白的。爱的反面是淡漠,而爱恨的转换,实在是太容易了。搞审讯的都知道,上来慷慨激昂、破口大骂的,都不难搞定,怕的都是神情冷漠、一言不发的。

接下来回到奸臣中的特例,秦桧,其实也没有什么两样。我们理解的秦桧,往往是从北方放归的、作为完颜昌细作的秦桧,其实,秦桧少年时,也是个爱国愤愤。他的被北掳,与其他官员可不同,以他的官职低微,基本没有被北掳的资格,他完全是自己作死,所谓no作no殆。

《宋史》记载,1126年,金兵突袭北宋京城成功。在金人未攻破城门前,秦桧一直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大多数的官员议立张邦昌为帝。秦桧竟站出来反对,立议状要存赵氏。结果秦桧被金人俘虏北去。秦桧此举,颇受旁人赞扬。可以说当时秦桧不站出来,就不会被金人掳走,说不定还可以在伪齐政府里做个大官尽享荣华富贵。而之所以说秦桧是个爱国贼,是因为他作得太过火,令他一介小官竟然引起金国主帅的注意,直接点名将其抓走。《宋史》“时雍先署状,以率百官。御史中丞秦桧不书,抗言请立赵氏宗室,且言邦昌当上皇时,专事宴游,党附权奸,蠹国乱政,社稷倾危实由邦昌。金人怒,执桧。”想必当时恨金人的百官比比皆是,但直接上书金营反对金人做派,就有些作秀的意味了。

联想到之前金人派使索求三镇,秦桧上书言兵机四事“召百官详细讨论、加强守备、将金使安置城外、最多割燕山一路之地。”的爱国之姿,以此直接篡升至御史中丞,可见其人高调爱国以求脱颖而出是其常态。然而,其爱国行为给国家带来的是什么呢?他不让割地,结果被金人作为入侵的借口;他拥立赵室,结果反使金人认识到赵室对中原的影响力,结果一股脑打包带走,还搭上了自己。直接导致了金人将其培养成间谍的结果发生。可见爱国贼之威力可怖。

谬史氏曰:南宋四奸并存,如果说其他三奸的爱国贼身份还留有商榷的余地,那么秦桧的爱国贼身份,可谓是的的确确实实,无论如何掩盖不了。恶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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