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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逐北(二)(1 / 2)

数十骑军身影,撒在道路两侧。尽量居于高处,查探前面情形。

这数十骑手,俱都是轻装。身上未曾着甲,只是穿着一身厚厚的皮袄。有人戴着兜鍪,有人就是一顶软帽。

这些骑手每人都是双马,乘着一匹,马鞍上还拴着另外一匹的缰绳。空着的那匹马,就是留作上阵用的,马身上,还盖了一层挡箭的毛毡。而干粮兵刃行路的零碎,全都在坐马之上。

马上骑士俱都一脸风霜之色,不少人还能看出异族血统。乘在马背上眯着眼睛望向远处,俱都透出一种见惯了生死的麻木冷漠之气。

王仁恭直领五部,马邑越骑是其中最为精锐一部。

马邑越骑日常建制约千骑左右,又分为五营,石朝志所部就是其中一营。但是最为精锐的,毫无疑问就是其中选锋营。

马邑本地汉家子,轻侠少年,但要投效军中,绝大多数都是投向刘武周那里。刘武周在马邑得人心,是实实在在的事情。

而为了和刘武周的恒安甲骑抗衡,王仁恭也在拼命招募强手。

自己家族多年积累的家兵家将,征高丽战败之后军中溃散的老卒,只要有本事,全都塞入了马邑越骑当中,如此犹嫌不够,王仁恭更利用临近边地的优势,大肆招募异族为军。

本来五胡乱华垂数百年之久,北地就是血统混杂,去年与突厥大战,又抓了不少异族俘虏,王仁恭就在其中拣选精锐充入马邑越骑当中,这些来源,共同组成了选锋营。

马邑越骑本来就是王仁恭的命根子了,而这多半是异族好手组成的选锋营,更是命根子中的心尖子!

石朝志一营覆灭得干净利落,王仁恭此刻也不知道占据神武的那什么乐郎君有多大力量。

王仁恭也向来号称大隋名将之选,建立了精锐,就是拿来使用的。而不像一些庸将好容易养出一支精锐,捏在手心不舍得用,当大事不妙的时候,就算撒出去也派不上用场了。

反击神武,王仁恭第一时间就将选锋营用为矛头!

轻骑远哨,若是敌人势弱,那么就直击神武城下,震慑对手。敌人势大,则接应大队上前,免得遇伏吃亏。

这些在善阳城中厚饷养着的异族骑士,就如一群虎狼一般,作为先锋,直指神武。

带队之人,是一个鹰钩鼻的骑士,正是突厥之人,部落本姓已经不可考,人人都只唤他则桓。

大业七年,突厥狼旗八部一起杀入雁门郡,雁门郡四十一城塞堡寨被打破三十九,围得大业天子在雁门城中日夜哭泣。最后天下精兵强将,良臣虎士汇聚雁门勤王,突厥狼旗八部败退而去,则桓那时候就流落在汉地了。最终被王仁恭招募,成为马邑越骑选锋营的一名队正。

这个时候他脚步踩镫,盘腿坐在鞍上,任胯下坐马缓缓走动,只是竭力的望着远处景象。

几十名选锋骑士,都看着则桓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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