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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章 入阵(二十三)(1 / 2)

来得乃是一骑白马,虽说不及吞龙神骏,也是万金难易的宝马良驹。说良心话,在见过了忽雷驳之后,已经没什么战马能震撼到徐乐。毕竟那玩意已经可以被称作马中妖孽,连妖孽都见过,寻常宝马也就是那么回事了。这匹马真正引起徐乐注意的地方,是它很像自家的吞龙。虽然毛色有差,但是肩高体型头脸都非常像,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它们的血统应该非常接近,属于同一族类里面的近亲。

要知道天下名马不计其数,能够在战场上遇到自家脚力亲缘血脉可不是一件容易事。除此之外,另一个吸引徐乐注意之处,则是马上骑士的模样气度。

绿林响马相貌大多凶恶,杀人越货的勾当做多了,对人不可能没有影响。哪怕是原本还有几分体面的相貌,若是这等营生做久了,也会逐渐变得狰狞。也就秦琼等少数几人可以保持自己的体面容颜,不至于变成那些恶棍巨寇那种,一眼看上去就不是好人的恶行恶状。

可是这匹马上的骑士非但不丑,反倒是极为英俊。剑眉星目高鼻阔口,一张玉面白里透红,在绿林军这种风餐露宿日晒雨淋都是家常便饭的地方,单就这个肤色就足以称一声异数。他的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上下的样子,和徐乐的年纪差不多。不管是五官相貌还是眉宇间那种气质,都和徐乐都有几分相似。

要说李君羡也是个俊美人物,可是和这个年轻人走得不是一个路数。李君羡美貌若妇人,属于标准的男生女相。可是这少年则是英气勃勃,谁看了都知道是个伟丈夫。英气占的比重更大,也就更像是一个武人。

他身上不曾披挂,而是一身胡服窄袖,外面却裹了件大红披风,显得格外惹眼。只看那披风样式徐乐就知道,这肯定是从哪个倒霉的骁果军将手里夺来。少年锐气雄姿英发,整个人就如同一口出鞘利刃,正处于不管饮多少血肉都嫌不足的时候。

不说别的,就只看这个精气神和派头,徐乐就觉得莫名亲切。自己初出茅庐,自家乡走出准备前往边塞贸易时,不就是这副样子?再看他马上悬挂大槊腰间配的直刀,就多半猜出来人身份开口问道:“罗士信?”

少年人也在端详着徐乐,这时候听他发问立刻回答:“你听过某的名号?”随后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微微一笑:“肯定是五娘子对你讲的。没错,某和秦大一样,都是瓦岗五虎中人。你死在我们手里,也不算冤枉。”

“五虎将中秦叔宝慷慨仗义、程知节豁达大度、单雄信霸道专横、裴行俨本分质朴,最为难缠的其实要数罗士信。”

徐乐耳边再次响起自己出发前,李君羡对自己的讲解。他虽然和瓦岗五虎走动不算多密切,但是大家都是翟让这条线上的人,交情总是存在的,是以说起来也头头是道。

“罗士信十四岁为将,追随张须陀四处征战,与秦琼关系最为亲厚如同手足。他其实和绿林人相处的并不好,对翟头领的交情也没多深。说起来别看裴行俨是中途入伙,真论起对瓦岗的情分,恐怕还是裴行俨更深一些。我等私下议论过,罗士信并不在意瓦岗,也不在意所谓五虎名衔。不过是秦琼在哪,他便在哪而已,其他的都谈不到。即便如此,翟大依旧对他极为礼遇视为臂膀,原因就是他的本领。”

“每个人的运气不同,乐郎君出山的时候便遇到了王仁恭、苑君玮乃至黑尉迟。之后更是和突厥执必部、江都骁果豪杰厮杀。所经历的不光是恶战,更是名动天下之战。罗士信仗打得不少,但是真正能让人记住名字的不多,不过也不能因此小看了他。他的名气差只不过是因为运气不好,所经历的战阵没什么名气,论起其中的凶险程度以及罗士信的功劳,其实未必就差到哪去。这话也不怕乐郎君不欢喜,别的不说,只说一个十四岁的娃娃上阵杀人,就知道这里面的难处。”

徐乐曾经也认为自己的岁月艰难,忍无可忍出山杀人,归根到底都是世道逼迫。可是随着自家眼界开阔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便发现这世道从来不会只盯着一个人来坑害。如自己一般又或者比自己更惨的,不知道还有多少。别的不说,就是这罗士信就是现成例子。

他没有自己的好运气,没有一个疼爱有加的阿爷护持,一个半大孩子就得去上阵卖命。即便是徐家闾,都不会轻易让这个年岁的娃子去拼命,更不会让他为了证明自己有本事,就披重甲负两壶箭为先锋。

李君羡有一点说得是对的,虽说罗士信的名气不如自己,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说他没有本事,更不能认为他就比秦琼好对付。事实上从战绩看,罗士信比之秦琼只强不弱。首次出战便单骑冲阵,斩敌军中善战骁将而还,又把人头挑在枪尖上示威,吓得一众敌军不敢上前。虽然不曾亲眼得见,光听说这份战绩,也足以让徐乐点头称赞。之后罗士信更是凭借个人勇武迅速得到张须陀重用,甚至将自己的战马相赠以为拉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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