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过去,手臂上的疤痕已经不太明显,但周朴却莫名不安起来,似乎等这些疤痕彻底消失,就会发生很不好的事情。于是一天晚上,他竟然又用刀片对着疤痕刻了一次,不过因为太疼,最终没刻几下就放弃了,只是把这几个字记录了下来。
已经半个月没见妻子和孩子,心里越来越挂念,想她们的时候只能通过电话寻求一丝安慰,但电话里妻子的语气越来越显得不耐烦,经常没讲几句就挂掉了,甚至好几次都无人接听,或者直接按掉。
想着妻子一个人带着孩子应该比较忙,他也没多想,只是继续加班加点,希望快点回去陪他们。
经过连续三天的加班,他终于提前干完了活,他想打电话给老婆,告诉她自己马上到家的消息,但电话始终没有打通。
这时朋友打电话给他,说是看到他老婆和一个男人在逛街。
他自然不信,两人结婚四年,孩子都三岁了,老婆虽然脾气差些,但不至于这样,只当朋友恶作剧,叫他不要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回去的时候,路过花店,想到因为老婆可能还在生自己的气,特意去买了一束玫瑰,这花还真是贵啊,一百块一朵,忍痛买了一朵,让店员包装地漂亮一些。
看到店员嫌弃的眼神,他也不生气,小心的收好,打算给妻子一个浪漫的惊喜。
之前他老是被妻子抱怨不够浪漫,看她这次还不开心地跳起来,想到这里嘴角不经意地勾起了弧度。
才出门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着跑车从他面前一闪过儿,他一眼就认出是自己的妻子,妻子正一脸笑意地坐在副驾驶上。
他已经好久没有见过老婆笑得那么开心了,印象中老婆对他总是摆着一张臭脸,嘴里都是各种数落与抱怨,他都快要忘记她的笑容是什么样子的了。
开车的是人男人,因为角度的关系,看不清具体的相貌,很快就从他身边疾驰而过。
血液一下子冲到了脑袋,脑袋一下子懵了,赶紧跑回了卡车,一脚油门就追了上去。
红色的跑车十分扎眼,速度那是相当恐怖,没一会儿就把她给甩没影了,他的卡车实在太笨重了,速度实在快不起来。接连打了好几个电话,一直都是被拒接,一直到第七个电话,那边才被烦得不得不接起没好气地说是在忙,然后气呼呼地挂掉电话。
周朴从电话那头听到了车载音乐的声音,另外有害一个男人地轻笑声。这让他越发肯定,前面车上的就是他的老婆。
没多久跑车就把他远远甩开,本以为就这么跟丢了,好在红绿灯帮了他。让他拉进了和跑车的距离,就样子勉强跟上,最终来到了一家五星级酒店。
这种高档的酒店,他可从来没有来过,里面的消费高的吓人,他打工一个月的钱还不一定能在里面住一晚,以前都是绕着走的,今天却不得不追着妻子的身影进入了里面。
酒店里面欧式建筑风格,巨大的水晶吊灯,大理石的地面,布置的富丽堂皇。出入的都是穿着考究的上流人士,和一身蓝色劳工装的他现成了鲜明对比。
路过的众人纷纷把目光投向了他,却不在他身上停留太多,好像多看他两眼会让自己弄脏一样。
如果是平时,他可能受不了这些看臭虫一样的眼神,会识趣的躲开去,但今天事关自己的妻子,他顾不得这些了,径直走到了柜台面前。
“先生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前台是一个年轻的高挑女人,一身修身的红色制服,挽着高高的发髻,身上画着浓妆,习惯性地站起来念出了开场白。
见到周朴一身满是灰尘的工作服时,开场白也不念了,捂着鼻子把头一扭,又坐了回去,在她眼里,周朴要么是搞卫生的保洁,要么就是走错门的乡巴佬。
“看到我老婆去哪里了吗?”周朴着急的问道。
“……”前天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已经把他当做神经病看待了,手已经按在了电话上,随时准备报警。
“喂,你干什么的?”门口的保安追了进来,扯住了他的胳膊,把他当做了街溜子,拉着他就要往外走。
“斯拉”一声,袖子被撕开一个口子,周朴奋力睁开了保安的拉扯,掏出手机,解锁了屏幕,递到了前台的前面,大声解释:“我不是坏人,我是来找我老婆的。”
手机的背景照片就是自己老婆抱着孩子,这是他最喜欢的照片,每当累得不行了,就拿出来看看,一下子就会充满斗志,所以一直都是把它设置成屏保和壁纸,只要打开手机就能第一时间看到。
“你找老婆,回家找去,这里是高级酒店,现在跟我出去!”保安嫌脏地把扯掉的衣角丢掉,拿着警棍过来戳他。
“我看到我老婆进来的,你们帮我查查她去哪里房间了,帮帮忙!”周朴没有躲闪,肋骨被戳了一下,还是挺疼的,忍着没有哼哼,而是双手合十拜托道。
保安把目光投向了前台的少女。
“别听他胡说八道,什么找老婆,我看他就是神经病,还不赶紧把他拉出去。不然等会经理看到了,可没有好果子吃!”前台娇喝一声,摆摆手,就像是在挥赶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