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灯时分,启明帝与三位大臣一起用了晚饭,闲谈几句,便让他们在宫里安置了,自己带着小叶太监去了皇后宫里。
凤卿卿估摸着他会来,早已备好绿豆汤、燕窝,以及一盘子冰镇瓜果。
启明帝心情好,胃口不错,略用些燕窝,又吃了几块西瓜,漱完口,他问道,“马忠回来了吧,如何?”
凤卿卿想到马忠说的话,脸色微变,温软的声线也冷了几分,道:“皇上,那二人还是一样的张狂,不把臣妾放在眼里,对马忠更是不假辞色,甚至出言威胁,再这么留下去,只怕要成祸患。”
启明帝深以为然,道:“如今他声誉大跌,又知道此事何人所为,没有火气是不可能的,如此不过是想找找面子罢了。发泄发泄倒也不算什么,那孽子手黑心黑,朕就怕他不言不语,到时候闹一个大的。现下时局不稳,禁不住再多折腾,你让瑞和见好就收吧,此番训诫花无尽一番,将婚期无限后延,找时机解决她就是了。”
“好,臣妾听皇上的。”凤卿卿柔柔地说道,只要皇上目的不变,她就没什么意见。
她端起青瓷茶杯,丝滑的衣袖垂下,露出一段欺霜胜雪的皓腕,垂下螓首,再展露一段柔润白皙的脖颈,饮一口清茶,再抬起头时,鲜艳的红唇上多了一抹水光,如同带露的樱桃,煞是诱人。
不经意的风情,才是最美的风情,不经意的勾引,才是最魅惑的勾引。
可惜人老了,在柔滑的肌肤,也有臃肿的痕迹。
启明帝微微一笑,转开了目光。
年轻时,他总会为她唇上的水润、优雅的脖颈,以及胸前的柔软疯狂一整夜。
但情随事迁,于锦蓉,那个美得让人惊艳的女人吃下毒药之前说的话,在他心中刺下一根隐藏得极深,永远无法剔除的刺。
她说,如果我知道嫁给你,会给你带来这么多痛苦,我会一开始就站在最远的地方看着你,永不靠近。如果喜欢你是一种罪过,我宁愿自己从未喜欢过……洛成,我喜欢了,嫁了,虽然最后死了,但我不后悔,很高兴我们有过那么美的一段时光。王爷,儿子没有错,请您善待他,也请您保守这个秘密吧,我不想让儿子整日活在仇恨之中。但如果有朝一日他知道实情,请你告诉他,在我临死之前,我已经决定不再喜欢你了。他要杀你,且能杀你,就让他杀吧,让他为我报仇吧,因为那是我死后唯一疼爱他的方式。
他从头至尾都辜负了她。
他害怕看到那张与她一模一样的脸,所以,早早送洛小鱼去京城做了质子,不闻不问,只当没有那个儿子。
那么爱他,那么善良的一个女人,死在他们手中,她的善良对比着他的丑陋,这一生无地自容。
或者,失去的才是最好的,他阅美女无数,然而在他心中,始终无人超越于锦蓉。
他不爱的女人对他无私无畏,他爱的女人对他予取予求。
当时情深,不知深浅,为了凤卿卿能坐上正妃之位,为了能让自己有得到太子之位的半分可能,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凤卿卿施为,直到事发后,才知追悔莫及。如今二十一年过去了,于锦蓉的死在他心中一天未曾放松过,那种担惊受怕的滋味无法言说。
于锦蓉死了,凤卿卿满足了,他什么都没得到,反而失去了平静的内心和平静的生活。
他用‘夫妻恩爱’这四个字骗了凤卿卿,骗了世人,却再也骗不了自己。
如今,她虽容颜未老,风韵犹存,但生育过两个孩子,内里的松弛早已无法让他兴奋,勤于朝政的他,精力和体力大不如前,所以,他需要年轻的胴体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是牺牲自己去满足她的。
她想做王妃,想做皇后,他都满足她了,够了。
“没有朕的吩咐,不要随意动花无尽。”他起了身,“夜深了,皇后早些休息,朕还有些奏折没有看完,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