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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谁是杀人凶手(1 / 2)

陈一去参与这个案子,纯粹是看在了钱的份上。十万块钱对他来说,也是一笔大数目了,现在对陈一来说,既然做这行,这么容易捞钱,那还不如就放手去做,有案子就接,能赚就赚。现在这年头,有谁会跟钱过不去呢,现在的人,只要你有钱,你就相当于拥有一切。

人家冷夏为什么会离开他陈一,不就是因为陈一没钱。这年头,所有的感情都是需要经济支撑的,别说着你阿年头了,自古以来都是这样,没钱没老婆,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西方人说什么爱情是不需要任何其他条件的,但如果每天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下,那点爱情,又算得了什么呢。咱们中国自古就又一句谚语,叫贫贱夫妻百事衰,连日子都过不了,也就不用想着其他的了。

我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我们一切的享受,都建立在,金钱至上,而感情,又是我们所有享受之中,最为高尚的一种享受,所以,没钱,就不用提什么感情。

陈一也终于想明白,想要让冷夏重新回到他身边,光是谈感情,没啥用,你作为一家之主,必须有扛起这个家的能力,必须有能够满足自己老婆需求的能力。以前住的大别墅,以前开的豪车,都要赚回来,只有这些曾经拥有的东西回来了,冷夏才会真的回来。

虽然这样的想法,陈一都觉得自己很俗气,很三俗。但是,这是不争的事实,谁都改变不了。

陈一去了胡军公司,胡军给陈一提供了一些资料,关于那个被警察怀疑是杀人犯的。

这小子是个东北小伙,十八岁从老家出来来北京闯荡,身材魁梧,强壮,一直是给一些娱乐会所当保安,其实说白了就是看场子的马仔。在北京城,所有的夜店,都需要这种马仔,娘氢气生,大家不要命,只要给钱,什么都敢干。

这小子身上案子不少,基本上都是扰乱社会治安,或者是出手伤人,身上没有命案,最大的一个案子也就是三年前,他还在夜店当马仔的时候,跟人发生冲突把人鼻梁骨打骨折。

被打赏鼻梁骨的这个人,正好是某军区一个领导的公子,公子回家找老爹,老爹出面,托各种关系,直接把那个夜店给查封了,查封之后,胡军这小子趁火打劫,把夜店盘下来,也因此认识了这个打架不要命的年轻人。

当时胡军就问他:“你之前打了领导的儿子,因此,这夜店老板都吓得滚出了京城,你怎么不跑?”

“我打人没错,我就是干这行的,收钱人,踢人卖命。那小子在店里,欺负我们一个女店员,我看不过去,就揍了,我打他他活该,他们四五个人围着我一个打都没打过,那是他没本事。我来北京城的时候,就认准一个道理,有本事的人,能在这立足,所以,该滚蛋的,应该是他!”

“说得好,这样吧,现在这夜店归我了,我准备把这里改造成一个轻酒吧,也不需要你们这些马仔了,其他人,我给点钱,打发他们走了,你跟他们不一样,以后跟我,我带你,吃香的喝辣的!”

就这样,胡军把这个小弟给收了。跟胡军干了两年多,为胡军流了不少血,有些要动刀子的场合,胡军都带着这小子去,也真又那么几次,谈不拢动起手来,这东北小伙从来就没有含糊过,拿着刀子就捅出去。

一开胡军觉得,这小子就是年轻气盛,敢打敢拼,莽张飞一个。但是渐渐地他发现,这小子出手很有分寸,看着他动手仓促鲁莽,但其实,从来不会下重手,给人放血,但是从来不会伤人性命。关键是,这小子在胡军的公司,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来没有要求涨工资,这要是换了别人,早就要那高薪水了。

胡军军发现,这小子有想法,有脑子,城府也很深。这么一个人,在手底下当个打手,大材小用。于是乎,他就把这小子,连同一辆百万级的豪车,送给了当时刚上任做燕湖镇镇长的贾志鹏,以此来套进和贾志鹏的关系,也让这小子去摸清贾志鹏的一切。

但是人无完人,这小子年轻气盛,长的也比较俊朗,在贾志鹏家当司机,贾志鹏人家燕湖镇镇长,又专职司机和专车,人家不可能用你胡军送来的人,所以,这小子就一直给贾志鹏的老婆开车,贾志鹏也总不在家,这一来二去的,这来人竟然就勾搭上了,也说不上是谁先勾搭的谁。

总之,现在警方查出,这东北小伙,跟贾志鹏的老婆霍燕,有证据确凿的不轨关系。霍燕死了,东北小伙被指控,情杀。因为,在霍燕和他的通话记录中,东北小伙说过这样一番话:你儿子,已经没了,对于你那个家,你也没什么掐挂的了,跟我走,我比他爱你。”

霍燕回答是:“我跟他的婚姻,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而是我们两个家庭的事情。这段婚姻,我永远都不能丢,你要是非要这样,那我们就趁早断了吧,我可以给你钱。”

“我知道你出身名门,你不缺钱,但我刘伟也不是那么好打发的人。我要的是你的人,不是你的钱。你要是想打发我走,行,我走,但是,我会把咱么俩的所有事情都公布出去,当然了,还有你的那些骚气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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