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竹不见人,
岂独不见人,
嗒然遗其身。
其身与竹化,
无穷出清新。
庄周世无有,
谁知此疑神。
当然,这一层次又常与第二层次交叉溶接,我们在郑板桥众多的墨竹画中可以看到。在郑板桥笔下,竹,既是一种美不胜收的客观物象,又是感发世间萧索怨苦之情的审美对象,同时还是一种深潜自居的自我形象。在跨越、包容了几个层次之后,三位一体,怡然融和。
许多规模宏大的艺术佳作,也常常使我们感受到抵达第三层次后的魅力。莎士比亚的戏剧,歌德的《浮士德》,贝多芬的交响乐,罗丹的雕塑,曹雪芹的《红楼梦》,无不如此。《红楼梦》评论的特殊艰难,在于要把它精细呈示的社会世态与艺术家本人的历经、情怀不可分割地溶合起来作出总体品味。偏于一端,总觉游移。相反,当我们面对那些主要再现社会世态的作品,或主要呈现艺术家主观理念的作品的时候,虽也要顾及另一侧面,却未必有面对《红楼梦》那样有难分难解之艰。《红楼梦》的特殊魅力,正在于这种主、客两方难分难解的深刻遇合之中。
概而言之,如果说第一层次“人事之法天”主要在追慕着客观世界的自身规律性——真,第二层次“人定之胜天”主要在追慕着人类的主观目的性——善,那么,到第三层次“人心之通天”,才在完全的意义上体现“人化自然”,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从而真正抵达艺术创造的极致——美。
美,是对真与善的超越、包容和沟通。
艺术创造的内驱力,可以以真为目标,可以以善为目标,但最终都应以美为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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