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哲理追求,也就是用艺术手段燃起人们探索未知领域的欲求。艺术家自己也未必知道最终答案,他们只是诚恳地与读者和观众一起研究。
“天心”是神秘的,“神性”是高超的,人类怎么可能轻易把握?“人定胜天”的豪迈精神之所以日显虚假,还在于它掩饰了人类渺小和无知的事实。在这一点上,艺术家越想靠近“天心”和“神性”,就越会感觉到未知世界之大,两难境地之多。
这样,艺术哲理的整体性,必然同时包含着吊诡重重、未知重重的开发性。艺术要求整体把握的欲望太强烈了,但是,要求整体把握的欲望必然会带来对那些不能把握的部位的迷惘。
艺术创造是一个动态活体,它不能不长久地与许多非明晰的因素相伴随。永远明晰,永远预定,永远在已知的轨迹上打圈,就构不成深刻意义上的世界和人生。
据葛赛尔记载,有一次,罗丹谈到了艺术的永恒的理性和无限的神秘的关系,他随口背诵了雨果的一段诗:
我们从来只见事物的一面,
另一面是沉浸在可怕的神秘的黑夜里。
人类受到的是果而不知什么是因:
所见的一切是短促、徒劳与疾逝。
雨果的诗句表明,神秘,出自于只知其果不知其因。因此,神秘,也就出自于人们探求世界因果的行动意向。罗丹还用自己的论述补充了雨果的诗:
神秘好像空气一样,卓越的艺术品好像浴在其中。
好的作品是人类智慧与真诚的崇高的证据,说出一切对于人类和世界所要说的话,然后又使人懂得,世界还有别的东西是不可知的。……
所有的大师就这样地前进着,直闯“不可知”的禁地。可惜有几个碰伤了头额,有几个想象力比较愉快,在墙内神秘的果园里听到了飞鸟的和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