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以庄俊的身手,在正常情况下,三个李旭也不是他的对手。
但是因为自己睡了别人老婆的恶行在大众观众之下被公开,心虚之下,他完全忘记了反抗。
结果等庄俊在剧痛中回过神来,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战斗能力,成为了李旭的刀下鱼肉。
“庄俊,亏我还佩服你做生意做得好,妈的竟然连老子的媳妇都想偷。”李旭气急败坏地说道,“今天要是不杀了你,我的姓就倒着写!”
说着,他用力一拽,抽出了插到庄俊屁股里的钢筋。
因为钢筋的表面带着螺纹,阻力非常大,最后甚至把庄俊的肠子和屎都带了出来,场面极其骇人。
在李旭动手伤人之前,周围的村民们还怀着喜闻乐见的态度,等着看热闹。
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李旭竟然真的对庄俊和刘程程这对狗男女下了死手。
“快跑啊,杀人了!”
一时间,小广场上尖叫声不断,村民们如同潮水一样四散开去,唯恐被殃及池鱼。
“李旭,爹求你了!你快点停手啊!”
李红帅头发蓬乱,嗓音干哑,他有意上前拦阻,却被堂哥李宏杰死死地拉住。
“算了,三弟,李旭已经杀红眼了,你上去会被误伤的!”李宏杰在堂弟李红帅的耳边大喊着劝阻道。
当年他在县城老一辈的黑道老大手下做事,那个年代和现在不同,在黑帮火拼中,死个把人是很常见的事,李宏杰见过各种人的死法。
在他看来,被钢筋从屁股后面捅了个对穿的庄俊,已经没有任何抢救价值了。
就算救下来,也会变成连吃喝拉撒都不能自理的废人,在床上躺一辈子。所以远不如弄死了干脆,还能为李家省一笔医药费。
说话间,李旭又高举起钢筋,在庄俊的头部和脖颈处连捅了数下,后者顿时面目全非,死得不能再死。
“孽…孽障!”
儿子在大庭广众下杀了人,影响恶劣,重刑难免。李红帅心中绝望,眼前一黑栽倒在地,陷入了重度的昏迷。
“呼呼呼…”李旭的嘴里不停喘着粗气。
杀掉情敌庄俊后,他拖着沾满鲜血的钢筋,回身登上主席台,步步走向正被众人抢救着的刘程程。
钢筋摩擦着粗糙的水泥台面,发出阵阵刺耳的噪音,仿佛死神的低鸣。
“妈呀!快跑!”
几名李家亲戚看到李旭逼近,吓得赶紧丢下刘程程,拔腿便跑。
面色凄然的陈月留下来,想要做最后的阻拦。
李宏杰吓得冷汗直冒,快步跑到陈月身边,一边拖拽着她,一边劝说道:“弟妹,这种女人你还救他干甚?!你们家以后就靠你一个人了,你可不能再出意外了啊!”
“宏杰,你松开我!小旭杀了人,我也不想活了!”
陈月奋力挣扎,撒着泼道。
“唉!对不住了,弟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