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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布轮退尔:自觉的意志行动(1 / 2)

布轮退尔

(一八四九——一九〇六),以提出“意志”说著名的法国戏剧学家。早年未考入大学,当过兵,做过私人教师,担任过编辑,发表的评论文章汇集出版后被破格聘为师范大学教授,一八九三年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

布轮退尔在达尔文生物进化学说的影响下演讲法国戏剧史,一八九四年写成的《戏剧的规律》集中地阐述了他的以“意志”说为中心的戏剧学。在二十世纪初布轮退尔还出版过《法国古典文学史》,更系统地阐述了生物进化论的文学史观。

《戏剧的规律》是布轮退尔为《法国戏剧与音乐年鉴》写的一篇序文,本意就想把自己多年来探索的戏剧规律总结一下,因此,他在文前文后一再说明所谓“戏剧规律”这一命题的含义,以及它与以往许多戏剧法则的区别。他说:“所有这些被肯定了的法则,只能体现或者表达戏剧最肤浅的特征。这些法则非但并不神秘,而且一点也不深奥。无论我们遵守与否,有它或者没有它,戏剧仍然是戏剧。这些法则仅仅是一些手法,它们随时都可以让位于另外一些法则。这完全取决于主题、作者和大众。”

所以他把这类法则称之为“一些必然可以变化的套子”。

布轮退尔回想到前几年在一个剧院作戏剧史演讲,戏剧现象涌现在眼前,有拥塞不堪之感,但是由博返约,他慢慢觉得脑子中的戏剧观念简单了、明确了,同时也更广阔了。这就是规律的获得。

这个规律乃是:戏剧是一个自觉的意志的行动。

自觉的意志行动会遇到阻力,因而必须攻击这些阻力,进行反抗、斗争和冲突。布轮退尔指出:“一般所谓的剧院,不过就是发挥人的意志,对命运、财产、环境等方面阻碍它的东西进行攻击的地方。”他还说:“戏剧是表现那些与限制和贬低我们的自然力量或神秘力量发生冲突的人的意志的,是我们中间的某一个被放到舞台上去生活,并且在那里进行斗争,以反抗命运、反抗社会法律、反抗他的某一个同类、反抗他自己——如果需要的话,反抗野心、盘算、偏见、愚蠢,反抗他周围的人的恶意。”

这样一来,所谓“意志”说,也就成了“冲突”说——“意志冲突”说。

布轮退尔分几个层次来说明自己的学说:

第一,戏剧与史诗、小说的区别就在于有无自觉的意志的行动。为此他剖视了两个作品:勒萨日的小说《吉尔·布拉斯》和博马舍的戏剧《费加罗的婚姻》。这部戏剧正恰是以这部小说为范本的,所以对比起来焦点集中,较能说明问题。布轮退尔认为,差不多的人物,在戏剧中“他总是继续不断地要求他所要求的东西。他没有停止过策划达到这个要求的手段,并且在这些手段失败之后,他又没有停止过新的手段。这就是可以称为‘意志’的东西:竖立一个目标,叫每一件事都向着它,努力使每一件事都跟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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