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天专家,您倒是继续说啊,求求你别卖关子了!”
“昊天专家,您实在是太讨厌了!都快把人家急死了!”
“注意!楼上是妹纸!楼上是妹纸!楼上是妹纸!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看着沸腾的弹幕,一直没有发言的法律专家刘大壮,臉上满是骇然之色!
这些观众疯了吗?
明明接下来是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怎么这些观众却表现得如此渴望?
骇然之余,更多的是对昊天这种普法方式的震惊!
在之前,他只是觉得昊天的普法方式虽然奇葩,但很受观众欢迎,但现在看来,他远远低估了这种普及法律方式的魅力!
能让大众对于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求知若渴,这已经远非寻常普法方式能办到的了!
再说昊天。
昊天刚才说话顿了一顿,其实并没有卖关子的意思。
就仅仅是说的话太多了,想歇一歇。
“话说,这届观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望程度,未免也太强烈了吧!”
不过昊天对此表示喜闻乐见。
毕竟,这也算是对于自己的一种肯定。
接着,休息完毕,昊天果断开门见山道:
“两千万以及别墅这种不算是赠与,但分手费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赠与了,原因便是,它是以解除婚外x关系的为目的的,是符合公序良俗的!”
“因此,富婆以及其老公,是无权对分手费进行讨回的!”
“可能有部分观众还不明白,那我就挑重点再说明一下。”
“分手费符合赠与的关键点,在于它符合公序良俗!”
“在本案中,公序良俗偏向于道德层面!”
“而王根基提出索要分手费,富婆付完这笔钱后,跟王根基断绝关系,维系了夫妻之间的感情,这是符合道德要求的,自然也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公序良俗。”
“因此,分手费是不需要王根基返还的,这已经属于他的私人财产。”
……
在昊天解释完毕后。
整个直播间刷的一下就静了!
当然不是观众们都跑光了,而是大家都在消化这个知识点!
逐渐消化完毕后,弹幕如雪崩一般轰然爆发!
“6666!居然还有这么一种说法!”
“奇怪的知识点又又又增加了!看来以后分手真不能随随便便地分!”
“是啊,分手之前,一定要定下协议,索要分手费!哦不,什么分手费啊,这叫青春损失费!青春补偿费!”
“哈哈哈,怪不得新闻上有很多富商跟女明星、女网红分手,动辄就是几千万的分手费,原来是这么个说法啊!受教了!”
看着直播间的弹幕,昊天点点头。
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达到了!
而后感叹了一句:
“我这朋友王根基啊,到手的别墅没了!到手的两千万也没了!”
“就连分手费也没跟人要!”
“被快五十多岁的富婆白白玩了一年!”
“你们说我这朋友惨不惨?”
说到这里,昊天语气特意加重,“这就是不懂法律的害处啊!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接着,话锋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