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这是时尚界公认的规则之一。
办杂志也是一样的道理。
作为国内顶尖的时尚杂志,如果一不小心和对方撞了设计,那就是谁丑谁尴尬了。
双方谁也不想做这个小丑,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样刊发布前互通有无,如果有相似设定就及时更改,免得到时候被业界内外集体群嘲。
至于与大牌的合作那就更加简单了。
这些品牌商各个都精得跟猴一样,他们不会把话说死,也不会只跟一部杂志合作。他们只会挑选其中最优的一本杂志进行合作,甚至有可能在中途发现不合适后就立刻换人。
现在《精致人生》虽然不如《时尚人》,但以《精致人生》现在的情况,追上《时尚人》是早晚的事。
品牌商与时尚杂志一直都会互惠互利,但互相成就。时尚杂志为品牌商带货,品牌商同时也为杂志带来订阅量。
但如果杂志走了下坡路,很快就会被大牌们抛弃。
安娜的想法很简单,既然早晚有人要来时尚杂志与自己分一杯羹的话,那还不如是《精致人生》。
毕竟双方都在厉氏旗下,下起手来肯定不会向外界那般狠辣。
“各品牌商与我们签的合同是一样的,都是视情况合作,类似于作者给出版社投稿。在非约稿的情况下,他们不一定会定期给我们投稿,我们也不一定肯定会通过他们的设计。因此,我想与你约定,双方不互相侵占资源。”
安娜见唐柔没有异议,才继续说下去,“比如说下个月我想跟歌罗韵合作,那么你那里就不能刊登我看中的时装。同样,如果你提前跟歌罗韵约了下个月的设计,那我就会换一家。”
唐柔对这点没异议,毕竟恶性竞争的话,最终的受损人还是厉瑾瑜与孩子。
她可不能让孩子的钱包变扁。
但这些也不能全由安娜说了算:“我可以和你约定每个月不刊登同样品牌商的牌子,但品牌商的数量不能太多,否则生意就没法做了。而且,同一个系列的东西,必须由同一本杂志刊登。”
安娜对此也没有异议。
两人一边走着一边商议下来了大概,约好回去让助理起草份合同后,谈话就到了终点。
临别前,安娜没忍住,问唐柔:“如果当初在设计师大赛上,我让你进《时尚人》实习的话,你还会收购《精致人生》吗?”
唐柔仔细想了下:“看情况吧,如果在《时尚人》呆得不开心,我还是会离开。但也不一定是《精致人生》,或许我会另起炉灶。”
毕竟两个月前唐柔如果没有收购《精致人生》,现在《精致人生》早破产关门了。
安娜长长地叹了口气,觉得可笑又嘲讽。
她这一生都致力于打击对手和潜在对手,万万没想到职业生涯上遇上的最大对手竟然是被她亲手创造出来的。
“你如果来《时尚人》的人,你会喜欢这里的。”安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