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凡出了门,和周元去了一家烧烤摊,要了两提啤酒,随后两人吃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第二天——
东岛警察局那边知道丁凡出院后,就让他到警局去,丁凡“啧”了一声,暗暗感叹真够麻烦的,但也只能换了一件休闲款的衣服,拿上之前的微型摄像头,以及那一纸契约。
因为涉及了人命,就把案件转交给当地的刑警。
丁凡到了警局后跟人问了声好。
“你为什么杀人。”刑警问道。
“正当防卫。”丁凡回复道,把那个微型摄像头给刑警。
刑警取出来里面的内存卡,插入读卡器到电脑,当时的画面清楚的出现在电脑上。
刑警大概的看了一下,摄像头应该是在丁凡的衣服里放着。
看完之后,刑警把视屏交给技术部门,查看一下有没有合成的痕迹。
随后继续做着笔录:“那他们为什么杀你?”
丁凡抿了抿嘴,从兜里掏出一张合约。
递给刑警道:“因为这个,视频里说的合约指的也就是这个。”
刑警打开看了看,上面虽然被血迹晕染了一部分,但还是能清楚的看出来上面的内容。
萧龙在三月份的时候欠了丁凡两百亿,承诺是从现在算的下个月还清,如果不能履行,就以阳平集团为抵债,甲乙双方都写着名字。
当时签约时候光线就很暗了,萧龙又满脑子都是鬼点子,自然没有注意看时间,倒是方便丁凡了。
刑警派人去鉴别字迹,如果符合的话,那就可以直接结案,萧龙父子涉嫌行凶杀人,而丁凡在反抗的过程中,使用板砖的力量太大,将人致死。
而在人行凶杀人是防卫导致人致死不属于防卫过当,那么丁凡就可以直接无罪释放。
刑警队长总觉得有点儿不太对,但现在已经有的证据也就只能指明这一条线。
随后刑警队长又问了点儿细节,打算套出点儿话,但是丁凡的回答连一点儿的误区都没,全部都符合逻辑,一遍探查丁凡心理的人员也说丁凡回答的时候说的应该是实话,一点儿撒谎的样子都没有。
随后就让丁凡先走,到明天结果出来了就再来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