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于我无用。
话音一落,张总和他的一众手下皆是大笑。
枪,没用?
真是天大的笑话。
这厉东军莫不是傻了吧?
难道他以为电影里那些徒手接子弹的画面都是真的?
简直天真!
“电影看多了吧?徒手接子弹?”
张总摸着光头,一副嚣张气焰。
他的一众小弟,也是笑作一团,言辞间,无尽嘲讽。
“这个人怕不是傻了吧?”
“电影看多了,以为自己是超级英雄吧?”
“可能老大手里的枪,还真不如他的嘴硬,徒手接子弹我们可能看不到了,但是说不定能看到钢牙咬子弹。”
“希望他继续强硬到底,我倒想看看,子弹打在他的身上,到底会不会有血窟窿。”
“其实,跪地求饶的画面也是很好看的。”
“你们猜他能装硬气多久?三分钟?不能再多了。”
张总的一众手下肆意调笑,根本没把厉东军之言,放在心上。
而在一众小弟的谈笑间,张总的脸冷了下来。
“少跟老子说些胡话!不想死就跟我走!”
枪在手,张总的底气无限大。
他不相信,这世上有人能够以血肉之躯与子弹的威力抗衡。
没听说过,更没见过。
“我说过,用枪指着我的,都已是死人。”
厉东军的声音亦是骤然变冷。
身为境主。
是为统帅一方的军中至尊。
甚至说是为华国的一方守护神都不为过。
芸芸众生,不感激也就罢了。
竟还有人敢用枪指着他?
试问,谁有这般资格?
“真是不怕风大闪了舌头…老子就不相信有谁被子弹打在身上不流血!”
张总叫嚣,张狂无限,根本没有把厉东军放在眼里。
就算他赤手空拳的打斗很强又能如何?
难道他还能快过子弹?
然而,被枪指着的厉东军,却是无视张总的叫嚣。
枪指,是为不敬。
不敬,意是为辱。
辱,则杀!
在枪口下,厉东军丝毫不避,欺身上前。
常人无法察觉,其身,萦绕着一股睥睨之势。
天下之大,唯我为尊!
而在这股气势的压迫下。
端着手枪,底气十足的张总,竟是难以自控的后退。
他无法言喻其中原因。
他只感觉,面对着强势的厉东军,枪,并不是他能够保命的底牌。
“玛德,我肯定是被这小子的话整魔障了,有枪在手,我还怕赤手空拳的他不成?”
张总认为方才是自己的错觉。
倚靠陈家做地下生意起家的他,手上沾染过无数鲜血,人命都是背了几条。
鬼见了都要绕路走,哪能怕一个毛头小子?
“止步!再向前我就开枪了!”
张总喝道。
并不是威胁恐吓。
但凡厉东军不听劝告,他便要其血溅当场!
而厉东军,却是,置若罔闻。
枪?
废铁一块。
子弹?
并非威胁。
他所征战的沙场,这些热武器,还不如一柄锋利的匕首作用大。
而他,也早在几年前,便能够轻松避开这些小型热武器的射击。
一步,两步…
厉东军不仅不停,反而距离张总愈发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