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是故意挑衅!
如果非要追溯,这首《在水一方》才是荆小强少儿时期对歌声美好的萌芽。
也许就是荆妈妈在他小时候痴迷爱听的这点小资情调。
才造成荆小强高中走上了艺术之路。
当然,曾经的美术生对这首歌也没有演绎能力。
在等待批复手续的这几天,就跟曹菲研究过来开演唱会的歌单。
荆小强的优势是歌曲数量极多,准备这三天演唱会尽量歌曲不重复,保证几万人体育场每场坐满有新意,这也能为以后的演唱会打下口碑。
可曹菲的歌曲不多呀。
所以就先拿几首特蕾莎的来致敬。
致敬这位带曹菲踏上歌曲之路的前辈。
但真正唱起来,荆小强展现的是二十年以后的歌曲演绎风格!
准确的说就是阿黛尔的那种唱腔特点。
必须要承认,华语乐坛和欧美歌手的唱功,有着起码一代人的差距。
欧美声乐理论是最先进的,整体音乐素质和音准认知也远高于亚洲各地,焦盆最接近,都还有差距。
这是近代史上欧美国家优越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只有有钱有闲,才会钻研更多跟艺术相关的门类,国民才能有更高的艺术普及度。
所以落后不仅仅是工业、科技,这必然是全方位体现。
荆小强拿二十多年后的顶尖唱腔来这时候展现,他在百老汇都乱杀,别说亚洲了。
包括荆小强带来以卢昆仑为首的电音配乐团队,甚至还有干脆今天就先上台开始演练的黑仔他们。
都已经跟七八十年代特蕾莎最当红时候有很大时代变化,况且这帮人还受了荆小强很大影响。
全场都是震撼的!
他们听不出来为什么,但恰恰就是这首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甚至可以当做市歌、省歌备选的金曲。
今天就是听起来有种原来可以这么好听的震撼。
难道是男声唱出来的差别?
只有特蕾莎他们这些内行才会面面相觑!
对的,之前听荆小强唱别的歌曲,没有比较,可能还不能发现差距。
荆小强也几乎从未唱过大家熟悉的歌。
直到今天。
一比就出来了。
简单的说就两点,音高和音响分离。
用普通人能理解的话语来说就是:唱现场尽量做到跟录音棚有后期调节那样。
这就好比照人像,会面部控制,表情管理的演员,差不多算自带ps功能。
这是阿黛尔为首的欧美流行歌手,基本素养之一。
然后就是突出的爆发力。
哪怕是《在水一方》这种柔情歌曲,荆小强也能无情的上套路。
前面几句故意低沉磁性的保证单音底色,就像一幅画,涂上了基调。
然后当歌曲来到“我愿逆流而上……”开始。
就陡然爆发出高音泛音的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