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待遇低一档,马兵阵亡抚恤七十两,步兵是五十两。
一般安葬费等都还有十两银子。
军官的抚恤更高,比如提督阵亡,抚恤八百两。
“诸位,你们听听,鞑子一群关外蛮夷,但对于八旗兵丁的粮饷和抚恤,是不是让我们羞愧?他们当初在关外只占据一隅之地,却能敢拿出这样的丰厚粮饷抚恤来,为什么我们却不能?”
大明以前规定,军官阵亡,由嫡长子继承职位,如果儿子年幼,可以给全额俸禄一直到成年继位职位,没嫡长子,则嫡长孙。甚至还可以借职给兄弟等。
如果是士兵阵亡,无人承袭位置,就给三年全额军饷,随后减半,如果有子弟承袭士兵位置,则只给丧葬费。如果病故,无人继承位置,则给父母妻子终身半份军饷,如果士兵阵亡,给予妻子三年军饷,随后终身,月给三到六斗粮。
以前明朝是卫所军户制,一旦当兵,就成世袭军户,战死了就要由儿子继承当兵,没儿子则兄弟顶替。
有接替的,那阵亡后只给点烧埋银子。
没人继承,给三年的粮,一月一石,三年就是三十六石粮,随后妻子领半禄,也就是一个月给三到六斗,如果妻子改嫁就没了。
当然,明朝卫所糜烂,财政困难,连那些当差的卫所守兵,都拿不到月粮,一直拖欠着,那些遗孀们的那点月粮就更难拿到手了。
就算能拿到手,对比鞑子的抚恤,那也是相差巨大的。
同样是一条命,在战场上本来应当是等价的。
结果鞑子的命却比明军的贵上好多倍,人家优厚待遇,无后顾无忧,自然奋勇敢战,明军平时吃不饱穿不暖,饿着肚子上战场,家里妻儿老小还在挨饿,这怎么打仗?
甚至战死了,家人也没保障,那就是白死。
谁愿意拼?
朱以海给御营士兵提高了军饷,提高了军功赏赐,也提高了战死受伤的抚恤等,之前是战死给十两。
后来提高了些。
“诸位,我们要跟鞑子打仗,要想打赢鞑子,不能光一味要求将士们勇敢、牺牲,首先就得给他们提供跟鞑子起码一样的铠甲武器,提供给一样的粮饷,甚至给予一样的抚恤保障,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些,也就没有脸去要求他们比鞑子还勇猛敢战!”
“灾害时,治灾先治吏,
战争时,治国先治军!”
“要治军,先要厚赏!”
“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是世上从没有过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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