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提完意见后,其他大多数阁臣都没什么可说的,一旁的张煌言倒是一直在动脑子,很快又指出了一个漏洞:“如此说来,按照新法,将来田赋就是按照如今的法子,按实际拥有田亩的面积征收,缴了田赋的人就不再缴纳人头税。而工籍之人就只是按照人头数缴税?那如此一来,工籍之人如果生意做得极大,盈利颇丰,难道他自己也只缴纳一份人头税?相比之下,农籍之人,若是只有两三亩田地,所承担的田赋其实是不高的,丁税取消之后,这部分人的负担将极大降低,以后会不会有大量百姓,就名下只留两三亩田,然后仗着有登记田产,便能保住农籍,享受只纳粮不缴税的好处?事实上,却是种完这两三亩地后,空闲出来的时间去城里打工,以务工所得为主要衣食来源、只为避税?”张煌言说这番话,是因为他已经看出,当工业税按人头、农业税按土地面积时,对于缴纳工业税的人而言,做得越大,实际上缴纳的比例越少。而农业税则反之,是拥有土地越少,经营范围越小,负担越小。这两边的两个极端,很有必要堵上,否则天下将汹汹都是投机客,到处是大资本家或者象征性的小自耕农,在两个极端避税。朱树人听后,也肯定了张煌言的担心,表示他问得非常好。“此老成谋国之问也,但也不是没办法堵住,要堵住工商业者稍留几亩田地、伪装农籍避税,就要给农籍制定一个田赋的最低标准。愚以为,按每丁男丁女为一户,最多加两个次丁男,拥有水田十亩,或旱田下田二十亩者,核定为最低农籍限额。实际有田不足此数者,也要按这个面积缴纳田赋粮,实际有田超过此数者,则按实际有田面积缴纳田赋粮。如果一户人家拥有的田面积小于此数,则其耕作劳力肯定不饱和,还会有余力干别的,或是帮田多者佃种,或是农闲进城务工。这部分剩余劳力,该纳税的部分也不能逃。另一方面,要防止从事工商者、做得越大税负反而相对越低,那就要从多个角度核算工商税基。比如此前朝廷用过的‘按织机数量收绢税’的法子,肯定要沿用。只是其他各行各业的机器,目前还无法核定,但朝廷会出具一个清单,对于容易核查的予以核查,以及按照其生产性质、如果同行都用机器,那么就要对他按照理论上的机器数下限征税。另外,存在雇工的工商业者,朝廷还可以便利地统一征税——凡雇人务工者,必须到官府登记,将雇佣关系附在雇工户籍之后。用工不登记的雇主,被朝廷查到,就严罚雇主!受雇之人出首揭发者,双倍奖励受雇之人。从此,该雇工的工商丁税,就由雇主直接缴纳。以后凡是我大明百姓,有在官府那儿备桉的雇佣信息的,他本人就不用直接缴税了,朝廷的征税成本也会大大降低,不会再跟从前征丁税那样,要跟万民一个个打交道。以后官府就只盯着辖区内那一小群工坊主,全国大部分的人头税都要工坊主代缴。剩下的小部分,才是直接对个体户征税。”这个办法,朱树人是很容易想到的。一旦有近代工业化的趋势,怎么收人头税最方便?当然不能再跟封建时代农业自然经济时代那样,跟小老百姓一个个打交道了,直接找老板代扣代缴,一个现代人很容易就想到。只有自由职业者,小型个体户会比较麻烦,还要专门一户户收。如此一来,户曹需要的税吏人数都会大大减少。当然,为了鼓励简化行政,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的人头税,肯定要比打工人稍微高一点,这样才能激励百姓去扩大生产规模,集中打工。而个体户毕竟是小老板性质,他们本来就比打工人赚得多,多缴也是应该的。问他们收钱朝廷付出的税吏人力成本也高,他们相当于要承担一部分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工资。大明几百年来,被人头税的征税成本闹得苦不堪言,效率极低,收上来那点人头钱,相当一部分都是征收人员本身的开销,内耗太严重了。现在朱树人仗着工业化的趋势,直接把人头税的征税成本起码砍掉了何止八成,只在人口户籍登记时多费点事,要多记录一下这个人的雇主是谁。麻烦过一次后,将来每年收钱就省力了。对于企业主来说,这么干倒是有点成本,因为以后都得弄一个负责报税的会计,未必是全职,但至少每座工坊的账房得多点工作量,数学要好一点。不过,随着大明如今的科技进步,教育革新,未来的数学人才肯定会越来越多,一定能支撑大明的财政治理向近代化转型所需的。至于雇主帮雇工交了工人人头税后,具体怎么跟工人谈工钱,这是劳资之间的事儿,雇主多半会稍稍压低一点工钱来弥补税务之处,但不管怎么说,工人拿到手的钱肯定比自己直接交税要多。还是那句话,跟此前的古人比,朱树人这已经是仁政了。另外,朱树人建议工坊主不但要按照雇佣人数代为统缴人头税,还建议对机器也征收工业税,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促进工场主去发展先进生产力。因为比如以现在的大明纺织业为例,所有的织机和纺纱机、缫丝机都是按一样的税基来算的。无论是单纺轮的老式纺纱机,还是至少五到八个纺轮的小宛纺纱机,缴的税是一样多的。如此一来,要实现同样的棉纱产能,用小宛纺纱机就只要缴纳一台机器的工业税,而用老式纺纱机,你可能要五台机器五个工人才能抵小宛纺纱机一台机器一个工人。使用落后产能的工场主造了同样多的东西,却付出了五倍的人头税和五倍的机器税,他要不要去穷则思变,就自己掂量着办吧,坚持用落后产能老机器的,就等着被同行挤破产。……史可法和张煌言见朱树人已经提前想到这么细了,个别不够细的地方,也在大家的讨论中慢慢细化了。张煌言又梳理排查了好久,才勉强又发现一个相对明显的问题,不由担忧道:“按照这样的措施,看起来倒是挺严密了,但还是漏掉了一类人。按照现在的说法,凡是无地、不能登记为农籍的,那就一律视为工籍,免田赋而纳丁税。而凡是能受雇于人的,可以由雇主代缴。找不到雇主的,就视为自己是雇主,或者个体自谋营生——但若是一个人无力自谋营生,也无人雇佣,也没有田地呢?原先这种人,在大明此前百年,多半会变成流民,也确实不好管理,如今有了新政,难道就不能设法一并解决?或者给这种无力找到雇佣工作之人一些减免,或者官府帮忙统筹求职?”面对这个问题,朱树人倒是一愣,一开始他确实没想到。这倒不是他不够人道注意,而是恰恰因为他是现代人,他觉得一个人找不到工作失业了,最多领一阵子救济金,但也不能怪政府。他也没注意,从户籍上把无田人口统统归纳为“工籍”,会存在失业挤出的问题,这些肯定要后续详细研讨的过程中再慢慢补。既然现在张煌言提到了,朱树人也不吝立刻头脑风暴一下,还别说,仅仅一两分钟,他就想到解决办法了:“这个容易,不就是无业之人,无力按照工籍缴纳丁税么,那就朝廷帮他找个差事——以后凡是无业之人,都给朝廷服徭役吧,直接服一年,朝廷管吃穿住,还给工钱,但肯定要比外面的雇工工钱低一些,以免吸纳了可以被民间工坊雇佣的有技术的劳力,都想来端铁饭碗。朝廷的徭役雇佣,相当于是一个最低工钱保底,给实在找不到活的人一个出路。将来,朝廷可以免除普通百姓的徭役,无论工籍农籍都不用服役,改为把徭役折钱折粮,算进田赋和工税里。士绅有功名者原本就不用服役,以后也改为交钱不用服役。朝廷用折役的粮食,专门供养常年服徭役的无业流民吃喝,用折役的银钱供徭役流民穿住和津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嘛。如果专业服徭役的人口增多,朝廷的水利路桥疏浚营建用不了那么多劳力,未来还可以酌情从徭役人口中选出健壮、有纪律者,编为军籍,挑剩下来难以保证战斗力的,才去服徭役。”在古代封建社会,还怕有人因为农业挤出劳动力、找不到事做?直接服兵役、徭役不就好了!以后工程建设类的活儿,兴修水利疏浚河道平整道路开山架桥,就全靠这些专业施工队伍了。有田种的是农籍,没田种找得到工的是工籍,没田种又找不到工的是民工,或者当兵。而且朱树人这么一安排,还恰巧让这个善政,能够全方位碾压历史上后来雍正的变法——雍正的变法里面“摊丁入亩”其实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泽雨轩 zeyuxu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