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下着小雨,空气嗅起来都是潮湿的,湿漉漉的雨水从天空落到树上,又顺着树身流下来,和白的红的混在一起,在泥泞的街道上积出一洼水。哗!马蹄塌在水中,砸破整座城池的倒影。一个皮袍汉子骑在马上,打马过长街。在他手中,用一根长绳拴着一长串人,有男有女,他们有的穿着华服,有的着麻衫,如今是一摸一样的绝望。嗖!一箭飞来,穿过一个男人的胸脯,但他并没有死,身体还不停在地上挣扎。“赤眉,找死么,这是爷的奴隶!”马上汉子大吼。顺着他视线看去,只见酒楼二楼的栏杆上,晃悠悠坐着一个男人。他左手拎着酒壶,腿上放着铁弓。“你抢的太多了,拿得回去吗,我替你处理一下。”嗖!箭再次发出,插在男人喉咙上,男人终于不再挣扎,血从喉咙流出,将地上的雨水染得更红了。“赤眉,老子和你拼了!”马上汉子咆哮。忽律律!二个十六七岁的后生,在长街上纵马而过,留下一片爽朗的笑声。为首之人骑在马上,他手中长矛上挑着一个婴儿的尸体。“福德勒,你连人都不敢杀,怎么做我北蛮部的勇士,呼呼,跟上我啦!”在他身后,一个少年面红耳赤:“我……我没有……我……”“喂喂,跟上我啦,胆小鬼!“我不是胆小鬼!”被称为福德勒的少年紧紧握住拳,马鞭狠狠摔下去,纵马追着那奔马而去。快马穿城而过,福德勒望着路两旁的景色。或许是因为下水的缘故,整座城给他的感觉是灰色的。一路上他见到了坍塌的院墙,着火的木楼,倒在地上,两眼无神望着天空的男人和女人。在残壁断垣中,常常可以听见女人凄厉的惨叫声。即便才十六岁,福德勒也懂里面在发生什么。他有些羡慕部落中的男人,他们敢这么做,并可以感到快乐,而自己则是不行的。马从城主府前经过,门前的旗杆上悬着一排脑袋。据说部落刚入城时,他就被斩了,估计他的脑袋现在也被挂在旗杆上,随着时不时吹来的风而漂荡。呼!福德勒长出口气,翻身从马上下来,迈步抬入城主府。……“这么说……薛半川死了?”青牛山,蛤蟆寨。程大雷问出这个问题,表情却有些不太敢相信。不知是不相信薛半川就这样死了,还是不相信戎族会突然来袭。“死啦,死啦!”黄三元无所谓的挥挥手:“戎族刚破城就把他砍了,城里一片大乱,陆亨也死了。亏得赵兄弟有本事,在万军丛中带着我杀了出来。”程大雷撇撇嘴,赵子龙的隐藏属性可是龙胆,万军丛中来去自如,你就当自己客串一次刘禅吧。程大雷和薛半川与陆亨的关系都谈不上有多好,甚至可以说互为仇敌,然而在二人死后,程大雷还是有些兔死狐悲的伤感。“杨龙停呢,他怎么样?”程大雷道:“难道也死了?”“估计没死,路上听说这杨龙停逃了,现在应该还活着。”“这条老狗可凶得很,他统五万精兵,怎么会在戎族面前如此不堪。而且杨龙停两个月都打不下黑石城,戎族又如何能在半日做到,难道他们是天兵天将下凡吗?”程大雷半是自言自语半是询问,他心里是有些想不明白的。杨龙停统五万兵,薛半川满城军民加起来,足有十余万。纵是一些老弱妇孺难以派得上用场,可一两万能用的壮士总是有的。此刻,程大雷脑海里冒出了那句十分经典的话:就算几万头猪抓也要抓几天,怎么会败得这么惨。程大雷问完之后,见周围几人都用奇怪都眼神看着他。“大当家,那可是戎族啊!”徐神机。其他人眼神中也流露出这个意思,程大雷没有作声,心里却冒出一句话:戎族又怎么了?在大武立国之后的一百二十年内,就算不提三十年那场战争,其他大大小小的战斗,帝国也是输多胜少。说也奇怪,这群粗鲁、落后、连自己文字都没有的野蛮人,却有极强大的战斗力。将帝国精兵摁在地上,摩擦得一点脾气都没有。帝国上到君王,下到奴隶,人人都有恐戎症,达到谈戎色变的地步。这次杨龙停面对戎族不战自溃,黑石城守军见到戎族便先吓走了一半胆。就连落荒而逃的杨龙停可能都没有想到,黑石城已经是帝国北地的最后一城,踏破这座城池,穿过青牛山,便是一马平川的千里沃土,帝国在极北之地,将无险可守。三十年前,确切说是三十一年前,戎族长驱直入,直入帝国腹地,烧杀抢掠,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尸横遍野,就连帝国陛下也被迫逃出了京城。那一战,是整个帝国军人的耻辱,帝国也因为那一战,动摇了皇权的权威。过后许多年,朝廷民间,诗人官府,都在想法设法洗白那场战斗:我们其实没有失败,那其实是诱敌深入的战略,显示了陛下的英明神武,而且最后戎族不是被赶跑了嘛……多少军人在那一战被捧为英雄,多少英雄又被追捧到神的地步。但其实究竟怎么回事,所有人都明白。那天上午,程大雷模糊记得自己早餐吃了两片面包,又喝了一些酒,然后就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之后就陷入了关于以后要不要在早上喝酒,以及该不该喝酒和每天什么时候喝酒的纠结中。路易十六在三十八岁那年被处死,行刑那天,他在日记上写的是:今日无事。本来程大雷印象中,那天也是个乏味而又无聊的日子。那时他还没有意识到,风起于青萍之末,原来很多大事都是在一个个自以为无聊苦闷的日子开始的。三十年帝国被戎族打得跪在地上,时隔这么多年都没法真正站起来。可谁又能保证,三十年发生过的事情,不可以再演一次。乱世,有时候就是来得这么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