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族大帐。各部落的头领进入大帐,离开时每个人都会发出一声长叹。有巫医端着绿色的药汤,递给榻上的男人。“王子,药已经熬好,您把它喝了病就能好。”赤眉拥着厚厚的毛毯,强撑着身体坐起来,药液咕咚咕咚灌入腹中,下巴挂着绿汁。从回来后,赤眉就病倒了,身上冷一阵热一阵,乏力得连刀都握不紧。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知道自己的病什么药都治不好,自己患的是心病,心病还需心药医。他们为何能识破自己的诱兵之计?卧榻这几天,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难道是自己的表演不够完美么,还是因为对方有千里眼,顺风耳?这种敌人了解自己,自己却看不透对方的感觉实在糟糕。部落中带出来的族人已经伤亡过半,有何面目回部落,有何面目去见那位从不正眼看自己的父王。习惯了胜利的赤眉,终于发现失败原来是件这么讨厌的事情。“弟弟,你真令人失望呐。”人未到,声先至,刚听到这声音,赤眉就皱起眉头,冷冷的看着帐门。一道人影缓步而入,穿着书生儒袍,手中折扇,腰间佩剑。看这幅打扮像极了江南或京州的才子,但他深陷的眼窝,金色的眸子还是暴露了他的身份。北蛮部九王子,金问道。金问道的确是北蛮部的九王子,至于他究竟是不是北蛮王的第九个儿子,怕是没人知道。不过能够封王,被人称作殿下,证明他在北蛮王眼里还是有些重要的。呼尔勒死后,他是极有力的王位竞争者。此人虽生在北蛮部,但却挚爱帝国文化,服装饮食都以模仿帝国为荣,自己还给自己起了个帝国名字。“九哥,你这么来了!”赤眉脸上的冰冷敛去,换上热切的笑容。“若你中用些,我需要亲自来么。”金问道用折扇敲在赤眉头上,像呵斥一只幼犬,赤眉眼底寒芒一闪而逝。“父王要的东西,你拿到没有?”金问道。“敌人十分狡诈,暂时还未……。”“打了二十日,还拿不下一座破城,亏你还在父王面前夸下海口。”金问道摆摆手:“我已来了,现在由我接管一切。”多么趾高气扬吧,这种习惯发号施令的语气还真是令人讨厌!北蛮王有诸多孩子,本来呼尔勒最受宠爱,但呼尔勒死了,其他王子才有了争夺王位的机会。有希望争夺王位的一共十人,大家都在想方设法拉拢草原上的部落,给自己称王的路上添砖加瓦。像这次随赤眉出征的小山部、犬丘部等都是势力较弱的部落,所以选择投靠势力较弱的十王子赤眉。若这一战能打赢,那么这些部落将成为自己的争王的筹码。可现在打输了。金问道一来就要接手统帅的位置,那么,自己辛苦拉拢的势力,都将成为他的人。“九哥,我的病并无大碍,依旧能够领兵,我必打破蛤蟆寨,取回父王要的东西。”“有影响的不是你的病,而是你的脑子,你太笨了,根本不懂得打仗是怎么回事。”金问道又一次用折扇敲击赤眉的脑袋:“现在我将召集他们议事,如果你的病死不了,就睁大眼睛看着,我如何三日破城。”……“喂,那个南人把马粪清理一下!”几个戎族聚在一起,用手中石块砸向孟子云,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几人哈哈大笑。孟子云却不敢流露出任何不满,他用铁锹将马粪装在粪车上,忍着恶臭。不是他没有羞耻心,而是他已习惯了这种侮辱。所以有时候习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但这毕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孟子云站在太阳底下发了会儿呆,看着远处起伏的山峰。随之,不知怎么回事,他看到山峰上一棵杨树动了动。他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又看了一眼,发现不仅杨树在动,树下还有一个人影。孟子云的心砰砰跳动起来,他一直等待一个机会可以令自己被重用,然后带兵杀进蛤蟆寨,将程大雷千刀万剐。如今,自己等待的机会仿佛到了。他在黄昏悄悄离开大营,爬近那座山峰往上望,树下的确有个人,蓬头垢面,可孟子云还是一眼认出对方是谁。林少羽。他几乎是飞奔着跑回大营,闯入了金问道的大帐。“你是南人?”金问道。“嗯。”“为何要加入我们?”“我于那贼人有夺妻之恨,刻骨难忘。”孟子云咬着牙道。“好,以后你就做我的马夫吧。”“马夫……”孟子云难以相信,自己禀报如此重要的信息,得到的只是一个马夫的职位。“放心,等你真杀了那贼人,会有你更好的位置。”金问道笑笑,看着远处的牛角峰,忽然呵呵笑道:“有意思,有点意思。”……牛角峰。林少羽躺在大石上,缓缓活动着双腿,身边摆放着面包和净水。这不是一件太好的差事,先不说发潮的面包,冰冷的山石,便是长久无人说话的孤独,就可以令一个人神经崩溃。但林少羽不觉得痛苦,反而有几分荣耀。从未向别人说过,他乃是世家之后,不然也置不起一套行走江湖的装备。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着那些英雄故事,他也想成为那种传说中的人物,在世人口中流传。直到迈入江湖,才知江湖艰难。直到现在,林少羽才觉得自己正在做一件好事。驱除蛮夷,救黎民于水火,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做一件好事很重要,难道不是么?夜来,漫天星斗。忽然听的有走路声,借着夜光看去,只见爬向山峰的道路上,铁矛发着瘆人的寒光。来了!既然敢来这里,便注定有被发现的危险,不过是时间长短而已。林少羽精神一震,握紧自己的铁枪,夜里枪身挂着露水,摸上去湿漉漉的。他毫不犹豫的出枪,向靠近山峰的一人狠狠扎去。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这一枪的名字是:破浪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