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原火一刀斩了金问道,金问道尸身倒地,身体变成两截。而野原火心中,仿佛也有某种坚固的东西被敲成稀巴烂。他回过头来,战场上的胜负已经决出。几乎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不仅有己方的汉子,也有敌人的战士。成千上万人都看着自己,这目光中有恐惧,有忐忑,也有崇拜。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面对上万道目光,无论这些人是想追随你,或者杀死你,都能给人带来巨大压力。野原火举起了刀,刀刃上还在淅沥沥滴血。“王。”不知谁喊了一声,一石激起千层浪,然后是无数道呼声。无数张嘴巴,无数颗心脏高呼着同一个字。“王。”这场战斗毕竟不是亡族灭种的生死之战,击败金问道的也同样是戎族。戎族部落间互相打来打去,金问道手下不少人都是从其他部落掳来的奴隶,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金问道死后,他们便会成为野原火的奴隶。也并不会有人提着刀,去为金问道复仇。此战的动静闹得很大,草原上诸多部落都在议论着这件事。开战之前,大概没人能想到,野原火竟可以击败金问道,并且取而代之。这个名字,终于走进了所有人眼中,同时,大家也有些担忧。担忧草原接下来会发生那些改变。原先属于北蛮部的部落,已有些部落表示愿意臣服野原火,至于那些不愿臣服的,在野原火施展雷霆手段后,也被打服了。一番风波过后,他成为新的王。这一天,草原上出了太阳,但也没有什么暖意。一匹红马行在草原上,马背上的年轻人裹着一件大袍子,头上扣着一顶破毡帽,形单影只走在草原上,一个人信马由缰,看着也没有什么目的地。行了不知多久,前方河边出现一顶帐篷,一个妇人敲破了冰面,从河中汲水。年轻人的马在接近帐篷时停下,那妇人仰起头,两个人一个立在河面上,一个骑在马上,互相凝视。“客人是从远处来的?”妇人热了马奶,捧到年轻人面前。戎族人总是好客的,而这个年轻人莫名给妇人一种亲切熟悉的感觉。“倒也不算远,小时候就活在附近。”两个孩童从帐篷内跑出来,抱着妇人的腿,『姆妈』『姆妈』的嚷着,妇人垂下头,爱怜的揉了揉他们的脑袋。年轻人也低头看着孩子的模样,他帽檐压得很低,倒是看不清楚他脸上的神情。妇人将两个孩子赶到一旁去,道:“客人要到哪里去?”年轻人一怔,避开了妇人的目光。妇人也有些奇怪,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该不会很难回答,为何他这般模样。不过,妇人也没有弄清楚年轻人来历的心思,戎族逐水而居,经常可以遇到无家可归的逆旅之人。如果有可能的话,总会给对方一碗马奶酒,闲聊一番,随便说些话。分开后还有各自的路要走,也许这一辈子便不会再遇见。年轻人抬起头,问出一个似乎想了很久的问题:“怎么看不见你的男人?”“喔,他带着狗去打猎去了,冬天到了,总要靠这样糊口。”妇人叹了一声,声音中有些愁绪:“总是在打仗,我们这些活着的就算不错了,我男人胆子小,这些年算是活了下来。”目光终究还是落在妇人脸上,因为终年风吹日晒的缘故,两腮有种草原常见的红。其实仔细看的话,年纪并不大,只不过日夜劳作,皮肤已出现皲裂。模样要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大。看她的样子,也知道生活过得不如何。草原上的男人,如果有本事的话,抢来三四个女人做奴隶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他坐了一阵,似乎是很多话想说,又觉得一句也不该说出口。终于摇摇头,将碗推过去。“谢谢你的酒。”他站起身,操起马鞭准备离开。妇人抬起头看着他,也就是在他要走时,才一直问出心中的困惑。“客人的样子,好像一个人。”“喔,你还记得他,他是谁呐?”妇人苦笑着摇摇头,沙哑着声音道:“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我也记不清他的样子了,偶尔梦见了,说话吃饭的模样都记得,偏偏看不清样子。”年轻人干涩的声音问:“那个……他还好么?”“死了。”妇人眼圈已经有几分泛红,她摇了摇头:“死了很久了,什么都没有留下,现在,怕已没人记得他了。”“如果你还记得……对他来讲,应该就够了。”年轻人说出最后一句话,翻身跃上红马。他不敢再做停留,拍马向远方,一直跑出很远,直到身影消失在地平线里。夜渐渐暗下来,太阳连本就不多的光热都不肯留给人间。野原火坐在一个草坡上,身边只有荒草,那匹红马无聊的啃着草根。这一刻,他的身形看上去瘦小又脆弱,没有半点新王杀伐果断的气势。在许多人眼里,例如钟牧山,野原火是草原上燃起的火,战场上他是战神一般的存在。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而且,他还将一直胜利下去,直到这片火烧遍整个天下。然而,野原火自己知道,自己本不是什么战神,他也不会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在那冷漠的外壳下,他只不过是一只从青牛山走出的孤魂野鬼。从那座堆满尸体的山谷中走出来的那一刻,便意味着他要和从前一刀了断。有些事已不再重要,有些人也必须做出割舍。当然,这句话也只是说说而已。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虽然说王者无情,但至少目前的野原火还做不到。乌力罕在三个字用帝国语表示,就是草原上的明珠。不见这颗明珠已经多年,但真正忘记她的日子,却是屈指可数。曾经为了这三个字,他可以舍掉自己的性命。当然,现在他已不是从前懦弱无力的样子,他现在手下已有很多人,已可以做很多事。然而,他发现自己为她,却是一件都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