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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除了找局長外,別無辦法,因爲司徒靜還在醫院沉睡着。我和局長找了個安靜的地方,聊了大概四十分鐘。
凌風果然離開我之後,馬上打電話報警。警方趕到診所挖出華冰屍體,凌風當場昏迷,送入醫院後確診和司徒靜、花肆一樣的症狀。然後警方結合各種疑點,把我列爲重要嫌疑人。局長凌晨沒去警局,不過對情況卻掌握的一清二楚。
我心說凌風玩的這手夠絕的,也出乎意料之外。以詛咒方式使自己昏迷不醒,這樣便能避免遭到警方審訊,同時變得和司徒靜她們一樣是個受害者,嚴重迷惑了警方視線。然後等我被幹掉之後,他隨時都會甦醒,然後從容離開醫院,想辦法回到美國。
局長說對於我殺人感到不可置信,不過所有證據都指向我,讓他又不得不信。且不說殺人動機,就說殺死華冰埋屍牀下,這件事逐漸被藍小穎、花舞影、花肆和司徒靜察覺,我便使用巫術手段讓她們昏迷不醒。緊跟着凌風在牀下發現了死屍,於是我便開始對他和華父華母暗下毒手。凌風察覺不對,剛好報案,卻也中了邪術,無法向警方提供更多證據。
聽完局長的分析,我簡直哭笑不得,發現牀下死屍的是我好不好?可是這無法爲自己洗白,誰叫我不當場報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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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跟局長說,我現在對於這些證據無話可說,只能暗地尋找線索洗脫自己罪名。今天來找你,就是希望你能幫我一把,暫時停止對我的搜捕。如果非要把我抓進牢內,那麼只有再玩一次鬼魂越獄,然後還魂復活。
局長撓撓頭,皺眉思索一陣子後說:“我只能給你兩天時間,因爲這件滅門案影響非常大,不只是高層在盯着,輿論的壓力我們警方也很難吃得消。兩天之後如果你找不到爲自己洗脫罪名的證據,自己乖乖去警局投案。”
兩天足夠了,其實一天半足矣。在找到破解四個妞兒蠱毒法子同時,
我也會將幕後真兇挖出來!
不過局長不敢正大光明壓住通緝令,只能暗中幫忙,讓我小心一點,別自己撞到警方槍口上。
我匆匆離開小區,又去了趟東郊樹林。這裡發生了命案,附近一帶變得十分悽清,看不到一個人影。我從容進入林中木屋,將門關上,拉出一條紅繩沿着牆壁敷設成一個圈子,對頭打個結。
再拿出一張靈官符,捏訣唸咒:“天靈地靈,正一靈光附我身,三五將軍從我行。代天行化,輔國救民。闡揚道法,速降真靈。急急如律令!”
待黃符燃燒後,拋到屋子中心,再捏訣唸咒:“紫微敕令,斗轉星移,十月初五上午巳時,顯露足跡!”
頃刻間,地板上出現了一片斑駁的腳印,閃閃發光,十分清晰。挺神奇吧?這是一種能夠將某個時間段內,留下的腳印顯露出來的法子,不過我不會告訴你,是早上剛剛想到的。因爲我本來就會的,只是從來沒用過。
腳印雖多,但從形狀上分辨,只有兩個人。看來我猜的沒錯,昨天把房東太太綁架到這裡,不是凌風一個人乾的。凌風的腳印很容易就認出來了,這小子喜歡穿運動鞋,而另外一個腳印,看上去像是皮鞋。
我就納悶了,爲什麼會是皮鞋?不是說出現皮鞋的腳印不對,而是不符合此人的習慣和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