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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9章:胡刀儿(1 / 2)

漠南草原三大寇,一狼一狐一窝蜂。狼凶狐狡蜂歹毒,说的就是狼骑的阿加泰最是凶残,战力最强;而剩下的一狐一窝蜂,却是一个狡诈一个最阴毒。

而今,狼骑覆灭在了大河南岸,那么一狐和一窝蜂呢?时间退回两天前……

胡刀儿最初是个跑单帮的马客,所谓马客,其实就是商人。只不过如他这种商人没有什么大势力,只能每次跟许多小型商队和像他一样的散户一起组队,行走于中原和塞外的商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若是按照正常来说,这辈子他也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混下来算了。可是天不遂人愿,终在那么一天,他和所跟随的商队遭遇了马匪,这个马匪不是别个,正是赫赫有名的狼骑。

结果不用问,整个商队被抢掠一空不说,还被杀的尸横遍野,没留一个活口。狼骑凶残,那绝不是只说说的。

胡刀儿命大,被砍了一刀昏过去,最终躲在死人堆里逃过一劫。等他醒来从死尸里爬出来后,不但所有财货都没了,人也被破了相,奄奄一息。

而最后讽刺的是,在他弥留之际,反倒是被一户迁徙的蒙古牧民给救了,直直养了两个多月才好。但最终好了后的他,却反手将这一户牧民全家老幼杀了个干净,夺了他们所有的财产:七只羊、三匹马,还有一头牛,以及一些积攒下来的皮毛筋络之类的东西。

凭着这些东西,他幸运的再次碰上了一支商队,将除了马匹之外的东西全都换做了一身行头,一身标准配备的马匪行头。

再然后,单人独骑混进了一个小马匪势力,凭借着商人特有的狡猾,最终杀死了那个小马匪势力的头lǐng qǔ而代之。由此,沙漠之狐盗匪团出现了,并且拉开了他们的传奇之路。

对于仇恨,世上rén dà抵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快意恩仇,认准了仇人不死不休;而还有一种人,则是能报就报,若对方实在太过强大一时报不了,那就转而加入进去,也变成同样的人,向着其他人展露他的獠牙。

这种人的思维很奇葩,他认为凭什么这世上的苦难只有自己吃,凭什么其他人就可以那么舒坦的过活?所以,那就让人比自己更苦难吧,这样就会让他感觉舒服很多。

很显然,胡刀儿就是属于后者。或者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他不是忘记了仇恨,而是先猥琐发育,积蓄实力。等到自己壮大了,再去报仇就是了。

至于他发育的途径,那自然就是从比他更弱小的人手中去抢。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胡刀儿觉得自己是最了解这种丛林法则的人了。

所以,这次鄂尔多斯新城的事儿,他研究再三,果断决定要干上这一票。只不过相对于孤傲嚣张的阿加泰,他更趋向于祁猴儿的路子,那就是联合。联合一个和他差不多的势力,既可以保存自己的实力,还可以利用别人给自己打头阵。

这次的目标是那位燕市公子,做为一个汉人,还是商人出身的他,可不会傻乎乎的认为那些个传闻都是虚的。至少,小心行得万年船才能确保完全不是。

那么,联合谁呢?狼骑当然不用想,那即是仇人不说,就算他肯放下仇恨,对方也不会答应他。阿加泰就是个狂妄的dú fū,目空一切,哪怕是自己这所谓的一狐,还有那号称一窝蜂的骚娘们,也从未被其放在眼里过。

说一窝蜂是骚娘们,原因是一窝蜂的首领出奇的是一个女人。据说原本是大户人家的小妾,因为被大户人家的正妻所妒,不但百般pò hài,最后还将她发卖给了一个商人赶出了家门。

而在这个商人在一次行商意外死了后,这个叫玉嫣的娘们儿便施展手段害死了商人的子嗣,夺了商人的家产。最后走投无路,干脆带着一帮收拢的手下逃进了大草原。

再然后,利用手中夺得的商人家财和自己的姿色,大肆招揽亡命之徒和江洋大盗,从而形成了一窝蜂这个势力。

和阿加泰的狼骑,还有胡刀儿的沙漠之狐不同,或许是女人的天性,一窝蜂的行事方式并不是靠着单纯的厮杀,而是更多的利用伪装等手段,先是迷惑混入目标队伍,然后就是下药用毒,无所不用其极。

比起狼骑和沙漠之狐,一窝蜂的组织成员也更多种多样。什么打把势卖艺的、破落的手工业者、匠人,吹拉弹唱的伶人,坑蒙拐骗的拐子,还有出身青楼的娼妓,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这也是让他们天然有了这种行事的优势。

而更绝的是,一窝蜂在达成目的后,行事比狼骑还要彻底。狼骑只是杀戮,一窝蜂却是胁迫和引诱。胁迫不成的,则毫不留情的杀掉。

可以说,整个漠南三大寇里,一窝蜂很有些后世斗地主分田地的意思,可谓算是很进步的了。这也使得一窝蜂的势力最难清剿,因为他们不单单是在草原上祸祸,还有部分触角延伸到了关内关外的众多底层民众之中。

官府或许可以偶尔咬住一窝蜂明面上势力的尾巴,但是只要杀不绝他们,回头就会遭到报复。还是专门针对他们家人的报复,试问这谁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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