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小沈书趁着在暑假期间,顶着毒辣的太阳,一向内向不爱言语的他,鼓足勇气,克服心中的羞耻感,求爷爷告奶奶,花费了一整个星期,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是一个小饭店里的服务员。饭店虽小,但也算是让小沈书在两个月的时间里见识到了什么叫人生百态。有素质的人,恶心的人,都有。他也第一次学会了伪装,哪怕心里不快乐,甚至烦躁,也要努力挤出开心的笑容来。大城市里的人每几个人会在乎你是否真的快乐,只要你表现出友善,表现出谦卑对待他们就可以了。这是老板告诉他的道理。为此他铭记在心。两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小沈书拿到了人生第一笔巨款,一共一千六百块钱。和常人不同,当他看到自己的报酬,内心中并未有任何的开心和成就感,反而充满了自嘲和哀伤。“就因为这东西,多少人呵……”尽管如此,他还是想要留下来,因为他想靠自己活下去。但母亲言辞拒绝了他,告诉他必须要读书,也一定要读书。小沈书沉默不语。但心里却充满了悲凉和自嘲。读书是要钱的,而且越到后面越要钱,他不觉得,贫瘠的家庭能拿出供他以后上大学的钱。何况,他也不想再尝试一次那样的滋味,想上学,但父母却因争吵彼此指责,然后告诉他,家里没钱给他交学费。他不想卑微的活在他人的屋檐下了。哪怕这个他人,是他的父母。但他还是妥协了。因为母亲的眼神,因为母亲的期盼。因为母亲不止一次的告诉他,不读书以后是没有出路的,不止一次的告诉他,你一定以后要有本事,你是母亲唯一的依靠。但所谓妥协,便不是发自内心的认同。而不是发自内心的认同,便不会有足够的动力去执行。按部就班的上了初中,可小沈书却和曾经一样,没有再翻过一次书。除非老师交代的必须要写的作业,他会找人抄一下应付之外,他连笔都懒得动一下。这是他无声的抗拒,无声的表达自己的愤怒,也是一种看似并不强烈的叛逆。……十四岁。小沈书第二次喜欢上一个人。和第一次的懵懂不同,此时的他对于人世间的大部分事情,已有了不弱于正常成人的理解。他清楚,自己喜欢上了对方。这个女生叫苏莹莹,她长得不算特别的漂亮,但她的眼神,和任何人都不同,如秋水、似暖阳。每当看到她带笑的眼睛,小沈书心里就会特别踏实,会不自觉的嘴角上扬,会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过去。大多数的爱情或许都是*的,但小沈书因为自身的经历,并不喜欢太过*的东西,他清楚能温暖平淡的东西才是长久的。小沈书没有像这个年纪的其他同学一样,将自己喜欢的女生告知他人,而是默默藏在心里。因为彼时的他,真的很自卑。小学的时候大部分同学还很单纯,可初中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大家的贫富差距出现,有的人可以整天买各种零食,可有的人买根水笔,都要想半天。而小沈书自然属于后者。虽然小沈书并不在乎这些,但……正所谓,爱上一个人之前,贫穷无损我的快乐,吃馒头还是牛排都无所谓,可一旦喜欢上一个人,才知道什么叫做自卑。小沈书不想在约会的时候,连一瓶矿泉水、一杯奶茶、一顿饭都请不起对方,哪怕对方未必在意,但他会深深觉得自己无能。那种痛苦,是自卑又好强的他,宁愿死都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