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绾说走就走,等三日后柳碧君回门过后,就收拾衣服去了庄子。因为要带着秦珑,小孩子的一应用品可比大人多得多,于是,光是马车就三辆,一辆坐人,两辆拉行李。伺候的下人,碧澜轩依旧是夏莲看家,还有不想挪动的桂嬷嬷坐镇,也足够了。夏莲虽然有些遗憾小姐每次出去都不带她,但再想想每次小姐不在的时候,碧澜轩都是交给她的,也算是一种信任的表现,也就心平了。现在她爹娘看见了大小姐的威势,早就改了态度,一心一意想着怎么能做大小姐出嫁时的陪房了。不过希望还是很大的,毕竟大小姐身边得用的人都是孤家寡人,只有夏莲是侯府的家生子,大小姐要挑选几家下人陪嫁的话,夏莲家显然是第一选择。秦绾这次出门带了荆蓝和执剑,蝶衣还在苏宅,朔夜要准备进入军队了,这些日子几乎不再寸步不离地跟着她。不过,她想了想,特地去苏宅拐了拐,把陆臻也拎走了。按照苏青崖的说法,陆臻是冻伤,现在泡泡温泉有好处,反正皇庄里又不是只有一个温泉。秦珑带的人就比较多了,秋菊和雁翎两个贴身丫头和奶嬷嬷,还有几个二等丫头,加上搬运东西驾驶马车的车夫侍卫,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了城,往小燕山而去。秋菊现在也很得意,小小姐得宠,连带她这个贴身丫头也有脸面,雁翎是个心智不全的,小小姐身边就是她说了算,虽然不如夏莲,但小小姐聪明乖巧又没有小性子,可比精明的大小姐好伺候太多了!至少对于胸无大志的秋菊来说,好好照顾小小姐,将来大小姐自然会念着她的好,给她指个好人家婚配了就好了。小燕山那块地方有不少庄子,不过长公主的皇庄肯定是在最好的地方,占地大,建筑精美,里面竟然有七处景色各异的大小温泉,有殿内的,也有露天的。里面的下人不多,但该有的也都有了。庄子的管事是一对五十来岁的夫妻,长公主怜惜他们独子早逝,就让他们领一份饷银,在这里看守庄子,平日也没多少活计,正好养养老。两夫妻都是老实人,对长公主自然是感恩戴德,打理庄子很是用心。如今知道这庄子送给了秦大小姐做陪嫁,赶着又将庄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秦绾转了一圈感觉很满意,亲自指了最里面的风雪园给秦珑,这园子有个大院子足够小姑娘踢球玩耍,还自带一个浅浅的温泉,可以让侍女看着她下去玩。随后,她干脆将陆臻也扔了进去。用她的话说,陆臻可以当侍卫保护秦珑,也能当玩伴陪秦珑玩耍,反正一个十七,一个才四岁不到,实在没什么男女大防。陆臻欲哭无泪,姐姐,我要温书啊温书,你以为我随便考考就能考上一甲吗?你根本就是故意不想给奖励的是吧?秦绾自己住了主院,顺便在隔壁留了间房给李暄,就快快乐乐地泡温泉去了。这季节各种果子都成熟了,有进上的,也有皇庄里自己种的,又香又甜,一边泡温泉一边吃果子,真是种享受啊。至于秦桦要成亲……秦大小姐表示,这也算事?哪家哪户都没有弟弟成亲还要长姐来操持的,就算新人敬茶,也断然没有敬长姐的道理。因为……谁家也没有一个弟弟都要成亲了还没出嫁的姐姐嘛,所以各种都没有规矩前例,就算秦绾不在,也没人能说什么。更何况,连秦建云都巴不得秦绾不在。没办法,秦绾在,宁王这块冷冰冰的牛皮糖就要黏上来,这尊大神在家里一坐,人家还不是争先恐后上门道贺?这么丢脸的婚事,若非这是联姻,要面子的秦建云巴不得一顶轿子把人抬进门,连鼓乐鞭炮都不要,越是静悄悄的越好!于是,安国侯府在办喜事,大小姐和四小姐却安安稳稳地在城外度假。“小姐。”荆蓝端着托盘走进来,笑道,“我把水蜜桃榨了汁出来,清火败毒,泡温泉喝最好了。”秦绾靠在齐肩的温泉里,迷迷糊糊差点要睡过去,闻言懒洋洋地从水里伸出一只手,接过了杯子,却笑道:“这透明的杯子倒好看,又够大。”“这是西域进贡的水晶杯,前些年陛下赏了一套给长公主。”荆蓝笑道,“我去厨房看了看,这杯子居然被搁在这里,用来装果汁又好看又好喝。”“你倒是有心了。”秦绾一口气喝完,满足地叹了口气,把杯子放在岸边,慢慢地站起身来。“哗啦!”水珠顺着身体的曲线滑落,在夕阳下熠熠生辉,仿佛一尊温润的美玉。见她光着脚上岸,荆蓝赶紧拿过披风披在她身上。几乎是一瞬间,棉布的披风被水珠浸湿,变得若隐若现。“小姐真好看。”荆蓝转身拿了布巾来给她擦拭。“等你长大了就好看了。”秦绾拍拍她的头。“小姐!我早就长大了!”荆蓝抗议。如果她不是暗卫,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儿,这年纪当娘的都不在少数了。“行行,你长大了,回头我看看哪个好的,把你嫁出去。”秦绾随口道。“小姐!”荆蓝红着脸跺脚。秦绾吃吃地笑,其实,从医理上来说,女子过了二十才是最美的,像秦珠这种,简直就是个还没长开的小豆包,要不然为什么那些太早生孩子的女人容易难产,而且一难产就是一尸两命?所以,她是真的不着急成亲的。“曦,我……”就在这时,李暄一脚踏进院子,随即就愣住了。“哎呀,王爷怎么进来了!”荆蓝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把人推出去。李暄被她推出门,两扇木头的大门在鼻子前合上才反应过来。大白天的,他也没想到秦绾会在院子里不穿衣服啊!好吧,其实离不穿衣服还是有点距离的,不过,那半透明似的披风真能遮住点什么吗?鼻子里一阵痒痒的,他顺手抹了一把,却发现,流鼻血了……院子里的秦绾回过神来,不由得笑得前仰后合,虽然那一瞬间,她也是尴尬的,不过看见李暄那种见鬼的表情后,就忍不住喷了,实在是……这种呆呆傻傻的表情放在李暄脸上,实在是太难得了。“小姐赶紧换衣服吧,别着凉了,太阳都下山了呢。”荆蓝道。“哦。”秦绾光着脚踩着白石铺成的小路上,进了屋内。不过,等她穿好衣服,打理好发髻,许久都不见李暄进来,又不禁好奇起来:“荆蓝,去看看他是不是还在外面发呆呢。”“是,小姐。”荆蓝忍着笑出去,转了一圈,却带着诧异的神色回来,“小姐,王爷没在。”“没在?”秦绾一怔,随即想到,这绝对是尴尬了吧!这种事要是被某个暴躁的家伙知道……想了想,她又说道,“保密啊,别让陆公子知道了。”“是。”荆蓝闷笑着点点头,随即又好奇道,“小姐,陆公子为什么叫小姐做姐姐呢?”“他的未婚妻是我的义妹,他一向是叫我姐姐的。”秦绾道。“原来陆公子有未婚妻啊。”荆蓝惊讶道。“嗯,死了。”秦绾顿了顿道。“……”荆蓝被噎了一下,随即又涌起了一股愧疚之意。小姐的义妹啊,若是活着,不可能从无消息,果然她就不该问的。“没关系,我早就走出来了,你别在陆臻面前提就是了。”秦绾微微一笑。“我知道了。”荆蓝郑重地点点头。“行了,我去看看王爷,把那个桃汁倒两杯来。”秦绾又道。“我这就去。”荆蓝应声道。秦绾打理好自己,对着镜子照了照,很好,脸色也因为刚泡过温泉而白里透红,都不需要上胭脂,完美无缺!端起两杯桃子汁,她一个人转身去了隔壁敲门。“进来。”李暄的声音很平静。秦绾推门而入,笑道:“怎么,被你看了去,我还没害羞呢,你羞得躲在院子里干嘛。”“怎么在泡露天的温泉?”李暄道。“又不会有别人随便进来。”秦绾不在意。有女眷在温泉庄子里,哪个男人都不会冒冒失失闯人家院子的好吗?“万一有贼呢?”李暄坚持。“宰了!”秦绾眼睛都不眨一下,回答得特别爽快。“好吧,你赢了。”李暄叹了口气。秦绾放下托盘,忽的发现有点不对,凑过去笑道:“还真流鼻血了?该不会……第一次见到女子的身体?”“秦曦!”李暄的脸顿时黑透了。“我说对了?”秦绾却得意洋洋地笑了,随即看他的脸色难看,眼睛里都快冒出火来了,又安慰道,“好吧,就算是第一次,可你总算看到过一次了,我还一次都没看过男人的身体呢。”“……”李暄很无力,这难道也算是安慰?不过,要他说出例如“要不要我让你看”这种话,堂堂宁王殿下觉得自己真心没有这么厚的脸皮。“来,喝点桃汁,降火的。”秦绾顺手将一杯桃汁送到他嘴边。李暄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却拿她没办法。“这么急着找我,有事?”秦绾干咳了两声,这才想起说正事。李暄连听人告诉他自己在泡温泉都来不及,估计是一进门就直奔她院子里来了,显然是有急事的。“派去灵州的人回来了。”李暄沉声道。“哦?”秦绾神色一正,在他对面坐了下来。灵州,欧阳燕就葬在那里。去挖坟的人回来了,而看李暄的表情,很显然是有发现的。“该不会棺材里是空的吧?”秦绾笑道。“不,有一具尸体,女性,死了二十多年了,只剩下骨架了。”李暄道。“哦。”秦绾闻言,顿时有些兴趣缺缺,要是一座空坟,才有更多值得挖掘的信息嘛,有尸体,年份也对,欧阳燕是孤儿没有血亲,怎么验证这尸体是不是欧阳燕本人?一具白骨而已,哪怕她师父还活着,怕也认不出自己徒弟的骨头长什么模样吧。“坟墓很正规,没什么特别奇怪的地方,暗卫也打听了,当年落葬的人是一群带剑的女子,所以时隔二十多年还有人记忆深刻。”李暄接着说道。“是彩剑门的人。”秦绾肯定道。“嗯,听说早些年还有些带着剑的妇人来祭扫,不过最近几年已经没再见过人了,坟头的草还是附近的村人给自家上坟时心生恻隐,帮着收拾的。”李暄道。“嗯,这些年彩剑门内部也闹得厉害,听说现任门主上位不正,也一直没听说前任门主怎么了,现在是死是活的,估计是没人想起千里迢迢去给师姐妹扫墓了。”秦绾了然道,“还有呢?就只查到这些?”反正,她不觉得若真是只有这些,李暄会如此眼巴巴地就来找她。“你看看这个。”李暄拿出一本陈旧的册子递给她。“坟墓里挖出来的?”秦绾随口说了一句,却毫不介意地打开来看。李暄叹了口气,果然不应该期待她露出心有戚戚的表情,这个可是连自己的坟都挖,还把自己的随葬品戴在身上的主,还会怕挖别人的坟?“好诗。”秦绾赞叹了一句。那册子竟是一本手抄的诗集,自己端秀,显然是出自女子之手,只是,这些诗句虽然字句优美,却很是陌生,似乎并没有流传在外,也没有署名,难道就是这个手抄诗集的女子自己做的?那可真是才女啊,比起桃花祭诗会上那些所谓才女写的诗,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不能比!“是好诗。”李暄也深有同感,很明显,诗集在交给秦绾之前,他已经看过了。“这个要是流传出去,萧无痕的诗词可就没那么值钱了。”秦绾晃了晃手里的诗集道。“你怎么看?”李暄道。“我对诗词没什么研究,只读着觉得美,但要我评论优劣,我是说不上来的。”秦绾一耸肩,很爽快地承认自己的弱点。“你倒是诚实。”李暄好笑道。“不会就是不会,我又不觉得不会写诗很丢脸。”秦绾一耸肩,很无辜地问道,“还是说,王爷觉得不会弹琴挺丢脸的?”“本王不用会弹琴,会谈情就够了。”李暄答道。“流鼻血?”秦绾眨巴着眼睛看他。对视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李暄先败下阵来,叹息道:“这诗词虽然词句优美,但气势磅礴,胸有大志,不像是出自女子之手。”“嗯……”秦绾翻过几页,仔细读了两首诗,也不禁点点头。虽然说,因为年份太久,棺材里又有腐蚀之气,册子的纸张已经泛黄发脆,有些地方都破损不清了,还有些自己,可能因为当初用的墨很一般的关系,晕染开了好几团,字迹都不容易辨认了。回头把能看清的抄一遍,看不清的,拿回去让萧无痕填补,也算是为文坛做贡献了!“你没什么想说的?”李暄问道。“说什么?”秦绾一耸肩,“这些诗肯定是欧阳燕抄的,欧阳燕的笔迹应该还能弄到,对一对就知道了。既然是欧阳燕抄的,又不是她自己做的,八成就是她的情郎……咦?”“怎么了?”李暄问道。秦绾皱了皱眉,沉着脸从怀里取出贴身不离的小荷包,从里面取出两张纸来,一一展开,放在诗集旁边。一张碎片,是欧阳慧坟前尚未燃烧干净的祭文,另一张同样泛黄了的,是墨临渊给她的,当年放在她襁褓里的生辰八字和名字。秦绾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有些犹豫不定。放在一起看才发现,这三个字迹,极为相似,然而,却似乎又总有点不同,才让她之前分别看的时候没有立刻察觉到这一点。李暄一件件拿起来仔细看了,随后指指祭文和诗集,肯定道:“这两样不是一个人写的。”“你怎么看出来的?”秦绾一脸的惊奇。她是觉得有些像又有些不像的,但李暄凭什么能这般肯定?就凭棺材里有尸骨吗?可那尸骨也不能断定就是欧阳燕的,说不定人家是诈死躲仇人呢?“这是女子的笔迹。”李暄指指诗集,又指着祭文解释道,“虽然笔迹有些相似,但这个是男子写的,笔力、笔锋、气魄,男子和女子终究是有差别的。何况,写祭文的男子也并没有刻意去仿照这女子的字迹,不然不会如此明显。”“然后呢?”秦绾很虚心地问道。“这两个……”李暄指着诗集和生辰八字有些沉吟,许久才摇头道,“看不出来。”“啊?”秦绾傻眼,敢情老半天你就告诉我,你也不知道?“因为确实很像,但细微处又不同,可却看不出刻意的痕迹。”李暄无奈道,“字画方面,我毕竟不如一些大家,你要是放心,不如让萧无痕去看看。”“字画大家?”秦绾一听,不禁笑了,收拾好东西,胸有成竹道,“没事,一会儿我让陆臻去看。”“那孩子……”李暄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说出口。“我知道的。”秦绾淡淡一笑,却有些无力,“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嗯。”李暄毕竟和陆臻没什么交情,只隐约提醒了一句就罢了。“还有别的东西吗?”秦绾又问道。“随葬品暗卫都带回来了,一会儿你去看看,甚至,连骨头都捡了几块。”李暄说着,也不禁抽了抽嘴角。“……”秦绾哭笑不得。不得不说,李暄手下的暗卫……实在是太敬业了!“你不是怀疑欧阳燕是你娘吗?可以试试滴血认亲,听说,如果是至亲之血,会融入骨中,反之则不会。”李暄又道。“那么,先证明这具尸骨确实是欧阳燕吧。”秦绾无语道。滴血认亲这东西反正她是不信的,苏青崖早就证实过不可能了。尽管没法给皇帝全身换血,但部分换血他也做过几次,提供血液的虽然大半是亲人,但也有不是的,事实证明,有亲缘关系的血液未必一定相融,没有亲缘关系的血液也未必一定不相融。虽然还没找到规律,但至少证明了滴血认亲的方法完全不可靠。“也不急于一时。”李暄道,“大圣遗音琴那边,我也派人去查了,不过还没有结果。”“至少能证明,我爹或者我娘很有钱?”秦绾道,“比如欧阳燕一个孤儿,就算得到了这张琴,可一个行走江湖的女子,根本不可能好好保养这张千古名琴。”何况,欧阳燕死于仇杀,怎么也不像是会随身携带一张古琴躲避追杀的模样。大圣遗音琴落入墨临渊之手时保存得如此完好,很显然,琴的主人之前一定有个很安逸的环境,还有金钱上的条件才能做到这一点。“嗯。”李暄应了一声,看她铺开了纸笔,好奇道,“要写什么吗?”“反正闲着,就开始抄吧。”秦绾笑笑。“你不会写诗,倒是喜欢诗词。”李暄有些不解。记得每次萧无痕有了新词,她也都会抄上一份的。“美好的东西谁不喜欢?”秦绾一挑眉,咬着笔杆,忽的笑道,“要不然,王爷给我作首诗?”“现在?”李暄一怔。“怎么,作不出来?”秦绾笑道。“我也不擅长写诗。”李暄无奈。诗词一道,他比秦绾好些,不过让他评论还行,自己写嘛,也就中规中矩,和萧无痕那种优美华丽的字句完全没有可比性,还是不要拿出来献丑为好。“现在不写没关系。”秦绾促狭地笑道,“等你迎亲的时候,不作完十二首催妆诗不许进门。”“不怕误了吉时?”李暄道。“不怕,本小姐不信这个。”秦绾理所当然道,“不是选了吉时让我出,而是我出的时刻就是吉时!”“我会记得让萧无痕事先给我作好几十首的。”李暄很淡定。“诚意呢?”秦绾瞪他。虽说,新郎官也不是个个才高八斗能作诗的,要不然,武将还不娶妻了?催妆诗,自然也可以由伴郎代作,可是像李暄这般说得天经地义的新郎还真是没有。再说,几十首?萧无痕再有才恐怕也得作得吐血。绝对是误交损友!笑过之后,秦绾继续抄写,先将字迹清晰的抄录出来,剩下的打算再慢慢推敲。看她认真的模样,李暄也不打扰她,径直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下来看。两人虽然没有说话,各自做自己的事,但屋子里却弥漫着一股静谧的气氛,很是温馨。直到最后一抹夕阳的余晖也没入地平线下,荆蓝才过来喊两人去用晚饭。反正秦珑也小,晚饭就直接摆在了一起。皇庄的厨子手艺自然是不错的,原本就是御厨,先帝疼爱唯一的嫡女,样样都是最好的。只是长公主不适合泡温泉,几年都来不了几次,御厨都快闲得发霉了,难得有机会用到他了,顿时精神抖擞着,所有的拿手好菜都做上来,摆了满满一桌子,甚至为了讨好小女娃,还做了一盘捏成兔子模样的莲蓉豆沙包,手指大小,一口一个,用胡萝卜点缀了红眼睛,活灵活现的。李暄原本以为陆臻一定又要找他麻烦,不过照面才发现,少年一副病恹恹的没精神的模样,吃饭都是随便扒拉几下,完全没有之前的活泼劲。“这是怎么了?”李暄轻声问身边的人。秦绾莞尔一笑,敲敲桌子,没好气道:“好好吃饭,比起温书,先把身子养好再说,想不想参加考试了?”“不是要明年吗?早着呢。”陆臻随口道。“谁说是明年的?”秦绾诧异道。“啊?不是明年开恩科吗?”陆臻一愣。“……”秦绾叹了口气,随即一脸鄙夷地看着他,“你连秀才的名分都没有,居然想直接考进士吗?连入场的资格都没有好不好?”“啊!”陆臻顿时僵住了。好吧,谁叫慧姐姐一直说一甲,他忘记了……“乡试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得一场场考过来才赶得及恩科。”秦绾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虽说,乡试、省试、会试、殿试的时间都是错开的,可正常情况下,也是考上秀才,隔几年再考举人,最后再考进士,便是天才,顶多也是来年就考。毕竟,别说才学了,时间也不够。先不说会试三年一期,乡试和省试倒是年年考,可那是要回原籍去考的,等考完省试后,两年没有会试,有的那一年,距离会试也已经没几天时间了,书生大多文弱,受不了连夜快马飞奔,何况马也不是平常人家买得起的,雇马车,或者干脆走路上京,在路上花费几个月时间都不稀奇,要是沿途遇上点儿天灾*的,赶不及都是常有的事。所以,想一年、不,半年里直接从白身考到进士的,从来没有过。“原籍在哪里?”李暄问了一句。陆臻是真有才,乡试和省试难不倒他,考了也是白折腾,还占用别人的名次位置,还不如直接给他弄个举人身份,明年考进士算了,也省得来回路上折腾。“不用了。”秦绾一听就知道他的想法,不等陆臻开口就直接拒绝道,“别帮他走捷径,让他自己考去。”“姐!”陆臻抗议。虽然还是很讨厌李暄,但是……他不讨厌捷径嘛……“自己考上来,才知道那些学子下了多大的苦功,省得他仗着自己聪明,随便读读书就能学得比别人好,就看不起人。”秦绾对着李暄解释道。“我哪有看不起人。”陆臻委屈道。“没有?”秦绾挑眉,淡淡地反问。“……”陆臻无言地抬头看天花板。他是真的没有看不起其他人,只是,老师都说过,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而天才自然是有傲气的。他比别人强,难道有点优越感都不行么……秦绾不理他,继续吃饭。除了这次栽在李钰手里,陆臻从小到大就没受过什么挫折,别人几天学不会的,他看看就懂了,别人只能在一条道上走到底,他文武兼修之余,竟然还有闲心拿着书画诗词消遣,偏偏就是消遣,他的书画还能比得上大家之作!这样的人,生来就是让人嫉妒的。至少秦绾觉得,要论天资,无论是欧阳慧还是秦绾,都比不上陆臻。只是,这孩子的路终究是太顺了,自视过高,心性不稳,之前没长歪就是奇迹了,将来还是需要好好教导才能成大器的。秦绾可不希望,陆臻会让她有伤仲永的叹息。------题外话------推荐好基友无心娇娃的好文《金主在上》,真的很好看哟!末世第一强者卫澄刚扮演救世主消灭丧尸皇,就被人类反捅一刀,死了。再一睁眼,变成豪门私生女苏城最近发生多起富豪被骗吃骗喝,抢钱劫色的恶性循环案件,而嫌疑人,据说是个软萌萌的小可爱?禹楠刚来到苏城,就听到了最近最火的新闻。“先生,可以搭个车吗?”车窗被敲响,印入眼睑的是一个又软又萌的……可爱女孩儿?眨眼,再眨眼,禹楠心跳加速,“……可以。”卫澄满意地打量着身边的男人,长的绝色,华衣豪车,气度不凡,一看就是有钱人,嘿嘿,是个长期饭票的好人选。“先生,包养我吗?”少女眼如月牙,酒窝如蜜。“……好。”啊啊啊,属下惊恐欲绝,他家先生脸红了,脸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