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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壕沟之争(1 / 2)

堑壕中,魏斯满身泥污,而且佩戴的是代表军校学员身份的黄色领肩章,单从外观无法辨认出他在部队所担当的职务,但看他腰间插着手枪,且在大声招呼周围的同伴,眼前这名诺曼兵挑起嘴角,只见他迈出右腿,身体前倾,双手紧握步枪,如同长矛突刺一般,明晃晃的刺刀猛然刺向魏斯的胸口。

在跟敌人刺刀对刺刀的情况下还发声招呼士兵们向二线阵地撤退,魏斯这既不是托大,也不是无知,而是故意卖个破绽,让对手以为胜券在握,诱使其放松警惕。眼角余光瞥见诺曼兵出招,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多余动作,直接手腕一抖,用“格鲁曼烧火棍”的前端磕开敌人的刺刀,接着,左手收、右手出,刺刀在空中劈出一道弧线,刀尖静止的刹那,正对着诺曼兵的脖子。

杀!

魏斯心中一声怒吼,双手握紧步枪,使出朴实无华的突刺技能。这个套路,是他在格斗训练中摸索出来的小必杀技,对战没跟自己交过手的同僚,一击取胜的概率接近四成。

在上一场大战中,参战国军人的单兵素质以威塞克斯和诺曼帝国为公认的最优,其次是联邦军人,然后是弗里斯、法莱恩等小国。诺曼士兵能跟以精锐著称的威塞克斯士兵齐名,不仅得益于他们出众的团队精神,也是优等战斗技能的体现。魏斯眼前这名诺曼兵,魁梧但不笨拙,勇猛却不鲁莽,就在刀尖刺向他喉咙的一霎那,他竟用难以置信的反应速度抬枪格挡。枪机磕碰刺刀,发出清脆声响。

一击未中,魏斯连忙收力,提防对手使出后招。这名诺曼兵果然老练,他迅速向后退了半步,手腕一转,刺刀的刀锋朝魏斯横扫过来。

魏斯稳住下盘,侧身举枪一挑,用枪管靠前位置挑开对手的刺刀。短短几秒,双方攻防往来,转换节奏快若闪电。三招之后,诺曼人主动后退一步,瞪眼盯着魏斯。那种阴狠的眼神,给魏斯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

两军交战之地可不是个别人的决斗场,魏斯与诺曼兵对峙不过两三秒,一对一的形势便被打破:不知是谁从魏斯身后开了一枪,射中了这名诺曼兵的右肩。纵使这家伙健壮如牛,也敌不过3.2PIR(16mm)口径枪弹的可怕威力,他的身体就像是被卡车刮了一下,踉跄后退,那肩膀被削去了比拳头还大的一块皮肉,直接露出了森森白骨。可是,这家伙没有痛叫,而是闷哼一声,手里居然那抓着步枪,双目血红地瞪着开枪者。

紧接着,两名诺曼兵出现在了堑壕上方,一人径直跳进战壕,另一人瞧见魏斯,举枪便要对他射击。这一刻,魏斯已经做好了慷慨赴死的心理准备,却被二线阵地的同伴救了一命。那名只差一秒就要将他射杀的诺曼兵,则被机关炮弹轰得倒飞了出去。

“快撤!”有人在魏斯身后喊了一声,他没有任何的迟疑,一边拉栓装弹,一边退入交通壕。撤退途中,联邦军士兵用卵形菠米弹阻滞了诺曼士兵的追击,为自己安全撤回二线阵地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联邦国境防线的一线阵地再度宣告失守。

回到二线阵地,魏斯喘得就像是台破风箱,可形势不等时间,时间不等人,他匆匆招呼巴斯顿学生团的官兵们严防诺曼人攻过来。就在这时,留守部队的正牌指挥官奥托-伦德斯带着一队士兵们赶过来。

“你们看到克伦伯-海森了吗?你们……嘿,龙,你还活着!”

见伦德斯一脸欣慰,魏斯咧嘴道:“战争还没打赢,我怎么能死?”

经过战火的洗礼,伦德斯已不再是从前那个冷傲而又自负的学霸了,他嚷道:“没死就好!我们把你的发明带来了,赶紧用它组织火力吧!”

克伦伯-海森工厂以战场验证名义运来的两挺水冷重机枪,先前分别布置在第1战斗营旁边的射击掩体里,后来魏斯让士兵们将其中一挺搬到团部附近。围绕国境防线的战斗打了一个星期,这两挺机枪都获得了参加战斗的机会,而且毙伤了至少数十名诺曼兵。毫无疑问,它们的射速和持续射击能力都要优于手摇式转管速射炮,但也出现过卡壳的情况。除了射程和威力不及联邦军装备的那两种速射炮,缺乏弹药也是制约它们发挥威力的一个致命问题——魏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也才搜刮到一万多发1.4PIR口径的子弹。在这般激烈的战斗中,若是放开了用,这些子弹可撑不了多久。

“好吧!我想你和你的支援来得正是时候!”魏斯上前给了伦德斯一个轻轻的拥抱,然后对临时机枪组的学员和预备兵说:“伙计们,把机枪抬到这边来!敌人随时都会发起二次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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