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理寺忙了一阵,看看早朝快退了,他赶紧去了宫里,禀报了杜锦宁在润州农事上的所作所为。“稻田养鱼?玉米?”赵晤看了齐慕远带回来的杜锦宁所写的折子,抬起眼来,兴致盎然地问齐慕远,“稻田里怎么养鱼?《种田记》里可没说这件事。”现在,赵晤对《种田记》的兴趣,并不比外面百姓里的书迷要少。《种田记》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文笔偏白,没有阅读障碍,能让人手不释卷、废寝忘食。话本里通过一个小人物一步一步的奋斗,能给人极大的期待感与满足感,引起读者的共鸣。最难得的是书里无处不流露的新鲜的农业意识与知识,让人耳目一新,总忍不住一试,并且从试种中获得极大的收获。京城的郊区,按以前只种一季稻的时间,现在应该还是光秃秃地看不到什么绿色。可现在从城门驱车往外走,一路过去,不是看到搜罗到占城稻稻种从而已插了秧的早稻禾苗,就是种满了绿肥的田地。这种改变,让赵晤发现了影响和推广农业生产的新途径。以前,想要推广或实施什么农事方面的命令,总是要各级官员用各种强硬的手段去压着百姓实行。而百姓不知这种命令效果如何,总是各种抵触,不愿意配合。一旦失败,朝堂和工部就会受到各种抱怨,皇帝更是被人屡屡骂昏君。可现在,百姓们自发自动地配合着,抢着按照《种田记》里的方法来种田,因为是自愿,他们在实施时会特别精心;即使失败,他们埋怨《种田记》的作者的同时,更多的也是埋怨自己,对朝堂与工部却没有任何怨怼。也因此,每一期《种田记》出来,赵晤就会第一时间拿到手,再抽时间好好阅读。“杜锦宁说了,稻田养鱼有很多讲究,如果没有经验,不严格按着她说的来,不光不能增产,反而会影响产量。所以她才没有在《种田记》里写。”齐慕远解释道。赵晤点了点头,又问道:“这个玉米,真有杜锦宁在折子里说的这么好?”作为新兴粮食,桂省的官员肯定会在折子里提过,只不过当时是老皇帝在位,精力不足,没办法去注意并推广这种新粮食。赵晤在当时也不是太子,对这种粮食不了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确实产量很高,对土地的要求也不高,如果大面积种植,肯定能增加大宋的粮食产量。不过这种玉米,嫩的时候吃味道不错,但嫩玉米不耐储存,需得老了采摘才合适。老玉米拉嗓子,口感非常不好。”齐慕远作为贵公子,还真没吃过几次玉米粥。不过偶尔一次吃,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管好不好吃,能增加产量,让百姓不至于挨饿,尤其是荒年的时候可以保命,那就是好东西。”赵晤道,“先让杜锦宁在润州种着吧,如果真能适应润州的气候,再往北推移。要是能全国大面积种植,杜锦宁也算是功德无量了。”“是皇上英明。功德无量,也是皇上功德无量。”齐慕远道。赵晤“呵呵”笑了起来,指着齐慕远道:“你也学会拍马屁了。”“微臣不敢,微臣说的是实话。”看到齐慕远一副帮自家人说话的口吻,赵晤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终还是闭了嘴。他虽是皇帝,能管天管地却管不了别人搞基。齐慕远和杜锦宁你情我愿,没防碍着谁,在公事上又兢兢业业,他作为皇帝还真不好说什么。“行了,你下去吧。”他干脆来个眼不见心为净,直接赶齐慕远走。齐慕远从宫里出来,看看已到午时,干脆就去了庄越那里。庄越并不在家,而是在书铺里,听到下人通报,急急赶了回来,问道:“我家少爷在润州可还好吧?”“好,一切都好。”在庄越面前不必压抑自己,齐慕远的嘴角又忍不住翘了起来。庄越看齐慕远的表情,心便放了下来。“报纸的事情怎样?”齐慕远问道。说起这个,庄越就心情大好:“效果出乎意料的好。我们家少爷,真是大才啊。”他正想找个人说说这事呢,齐慕远送上门来,他立刻滔滔不绝起来:“啊呀,齐少爷你是没看到,我们这个《盛世民报》,只几天的功夫,就卖出去上万份了。京城的几个书院里的学子,差不多人手一份。不光京城,各地书铺的报纸都卖得不错。”对于教育普及率不高、识字的人比较少的古代,几日功夫就卖出去上万份,真的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怎么会卖的这么好?”齐慕远好奇地问道。“自然是因为少爷的《种田记》啊。”庄越得意地道,“《种田记》的火爆,每月初一的盛况,想来齐少爷您也是知道的。但《种田记》只能一个月出一册,而咱们的报纸,却是接着上一册《种田记》的情节往下登的,又是在最要紧最吸引人的那一段,被《种田记》上一册情况吊得挠心挠肺的那些人,自然要跑到书铺来买一张报纸看。咱们的报纸又不贵,比起买话本,却是划算太多了。”他笑道:“每月初一等着《种田记》出来的人就有几千个,这些人人手一份报纸,这就卖掉了几千张;另外我们也去各大书院进行了推销。书院里的先生和学子,对于报纸上面的‘心学’可是极有兴趣的,听说还能大讨论,写的文章无论是赞成还是驳斥,只要写得好,就能刊登在下一期的报纸上,那些人哪有不买一份报纸回去研究的道理?这么一来,几千份报纸又销出去了。”说到这里,他无限感慨:“我们家少爷,真是经商的天才啊。无论是话本的连载,还是去书院里宣传,都是少爷提出来的,效果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可不是。你们少爷的才学,没人比得上。”齐慕远顿时像遇到知音,对庄越这话十二分的赞同。“这天底下,有几个人能用短短几年的时间聚集起这样的财富呢?而且还不是专门做买卖,在读书之余偶尔出个主意而已。更难得的是,她不光积累了财富,还积累了名声,在儒学上也有一定的建树;在农学上,更是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即便双季稻不能在江南推广,她在《种田记》里所传播的农事知识也能够在大宋农史上留有一席之地了。你家少爷,真是个天才。”齐慕远感叹道。提起这些,他心里的感觉跟以前完全不同。以前,把杜锦宁当男子看待,他除了佩服,倒没什么感觉。因为他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世上总有惊才绝艳之辈,比他更加优秀的。可现在知道杜锦宁是个女子,他真是感慨万千。杜锦宁虽是个女子,却从不偏安一隅,跟其他女子那样守着家中的一亩三分地,过“丈夫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她胸怀天下,把全天下黎民的温饱扛在柔弱的肩上,为“天下无饥”而努力。她的远大志向与所作所为,让天下所有男子都为之羞愧。她的经商才能让户部的那些官员和皇商们都要自惭形秽;她的才学,她的文章,她在儒学上的成就,天下有几人在她这样的年纪能与之相比?她仿佛天生就应该站在世界的顶峰,俯视苍生,傲视群雄。想到这里,齐慕远的心里忽然有了某种感悟。他忽然发现,他错了,他彻彻底底地错了。自打知道杜锦宁是女子,他就一心想跟她在一起。想起她说的三年之期,他就盼着时光如梭,“唰”地一声三年过去,一眨眼,杜锦宁就身着女装,笑盈盈地与他拜天地、入洞房,与他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想想母亲苏氏过的日子,每日最大的事,似乎就是吃什么,穿哪件衣衫,戴什么首饰,然后去花园里赏赏花。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再看看其他的女子,即便日子不如母亲舒坦,也都是围着丈夫儿女打转。他以后,真的要把杜锦宁囿于后宅,跟其他女子一般过那样无聊的日子吗?这样的一个经天纬地的人,这样一个惊才绝艳的人,就让她这样泯灭于众人吗?想一想杜锦宁知道他对她的心意后,曾经百般推辞回避,不愿意接受他的感情。当时他以为她是男子,性取向正常,所以不愿意跟他陷入这段不容于世的男@&男之恋里,因此而拒绝于他。现在想来,她是因为不想恢复女装,不愿意把自己圈在后宅,把自己的满腹经纶与才华都埋没在锅碗瓢盆里。只是最后没办法,她被他的情意与痴情打动,才愿意做出牺牲,说出了“三年”之期吧?“三年,三年……”念叨着这两个字,他只觉得眼睛发涩,鼻子发酸。他从不知道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会这般沉重。这两个字承载了杜锦宁对他的情意,沉重得让他喘不上气来。“齐少爷,齐少爷,你怎么了?”庄越见齐慕远忽然闭上了眼,眉头紧皱,似乎很痛苦的样子,连忙呼喊他的名字。“我没事。”齐慕远深吸一口气,用力睁开了眼。他眼神清明,目光坚定。他下定了决心。他不要三年之期了。只要杜锦宁能与他心心相印,她就一辈子女扮男装,做自己想做的事吧。至于家庭,孩子,朝夕相处什么的,在杜锦宁的心愿前,都不是什么事儿。想当初,他把杜锦宁当成男子的时候,不也没想过要拥有这些吗?只要彼此相爱,只要他们彼此相爱,就已经足够了。“你真没事?”庄越问道。“没事。”齐慕远摇摇头,“对了,咱们刚才说到哪里了?”他现在,只想跟人谈论杜锦宁,说上一天一夜也不嫌烦。齐慕远向来沉默寡言,平时虽对人温和,但总有一种距离感,不如杜锦宁这般有亲和力。所以庄越即便跟齐慕远相识多年,也没打过几回交道,说话也仅限于打招呼。此时见齐慕远愿意交谈,而且对这话题十分有兴趣,庄越尽管心里疑惑,仍将一切情绪隐藏起来,继续跟齐慕远聊起杜锦宁做过的事,还把杜锦宁每一次的重大决策以及赚钱效果都拿出来说了一遍。两人越说越高兴,越聊越投机。聊天之余,庄越对齐慕远的好感呈直线上升,只叹齐慕远比自己以前的东家少爷关嘉泽强太多了。同样是出身富贵世家,关嘉泽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不知道民生疾苦,更不知道如何去赚钱。齐慕远却不同,他虽没有把太多精力放在赚钱上,但真要赚起钱来,却也不差,至少他有这个意识。两家合伙的酒楼,生意就很不错。齐慕远还把他手里的钱都投去买山地种茶,也算是一个自立更生的人,而不是只知道往家里伸手的纨绔。看看时间差不多了,齐慕远这才起身告辞:“报纸方面,你要多注意些。要是有什么处理不了的事情,你及时来找我。”“好的,齐少爷。”庄越感激地道。……陆九渊三人这几日真是痛并快乐着。他们的文章都登载在了《盛世民报》上,因为《盛世民报》的红火,引起了广大关注,他们的心学理论影响也比以前大了许多,这几日前来拜访他们的文人学者络绎不绝。这些人中,有些来表达景仰之情的;有些则是不赞同他们的观点,来跟他们辩论,以期驳倒他们的;有些则是想借着踩着他们几人上位,让自己的名声远扬的;还有些,则纯粹是来套近乎的。陆九渊三人一生都在研究心学,现在好不容易把学说建立起来,还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响,如果在根基还未稳的时候就让人驳倒,理论轰然崩塌,心学就毁于一旦,他们一生的心血就白费了。可想而知,他们三人这几天受到的压力何其大。只几天功夫,三人就支撑不住了,跑到庄越这里来,让他派人去润州,跟杜锦宁讨个主意。